澳洲新南威爾士省法輪大法佛學會關於香港23條立法的聲明

【新光明網12月23日訊】 我們澳洲新南威爾士全體法輪大法修煉者與國際社會以及海內外華人一道強烈呼籲堅決反對香港23條立法。 23條破壞了中英聯合聲明的『一國兩制』和『五十年不變』的承諾,打著國家安全的旗號,鉗制人民不同政見、不同信仰、不同輿論的自由,企圖將江氏獨裁統治的魔爪伸延至香港,將自由、民主的香港地區變成其獨裁統治,這將嚴重危害香港的政治、經濟、商業、金融、文化各個領域的繁榮和發展。全世界愛好和平、民主和自由的人民絕對不希望看到它成為歷史事實。 事實上法輪大法在國際上受到50多個國家的政府和人民的贊譽和歡迎,而在中國大陸,龐大的法輪功修煉群體本著『真、善、忍』原則做好人,卻受到江氏流氓集團史無前例的邪惡迫害。這場對善良與美德的迫害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眾所周知的醜聞,引來國際公眾輿論的強烈譴責。 香港應從這慘痛的歷史教訓中警醒,不能重演這一歷史悲劇,免遭天譴人怨。香港政府應順應天象民意,與人民一道實行港人治港,走自己的光明大道,為造福子孫萬代寫下歷史輝煌的一頁。 澳洲新南威爾士省法輪大法佛學會全體學員二OO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http://www.xinguangm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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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旅順利結束,獲政界、媒體多方關注

澳洲悉尼大法弟子 【光明網12月22日訊】大法弟子李麒忠為請求澳洲政府將聖誕禮物轉交在中國被非法關押的未婚妻李迎,特舉行了五天自行車旅行,此次車旅於12月20日晚順利結束。在5百多公里的行程中,李麒忠拜訪了5個聯邦議員及政府辦公室,接受了數家地方媒體采訪(3家報紙、3個廣播電臺、1家電視臺);沿途還收集了請求澳洲政府將他的聖誕禮物轉交未婚妻李迎的請願書簽名,並將這些簽名最後送到坎培拉澳洲外交部的中國部辦公室。 當瞭解到本國公民的親友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關押和迫害時,議員們、及議員辦公室工作人員、政府官員、還有新聞媒介、沿途市民都很震驚,紛紛主動提出以給澳洲外交部和中國方面寫信、或打電話等方式,幫助營救和為儘快轉遞”聖誕禮物”盡心盡力。如高本市(Goulburn)聯邦議員辦公室,在小李剛從那裡走出來不到20分鍾,便接到該議員秘書的回復電話,”你的材料我們看了,情況緊急、特殊,離聖誕節時間已很迫近,寫信已來不及了,打電話比寫信快很多,我會給澳洲外交部、移民部打幾個電話,我們會盡一切努力地幫助你。”當臥龍崗Win TV (澳洲9號電視臺在當地的分臺)在當晚6點於新聞節目黃金時段播放了對小李的采訪報道,人們反應熱烈。當時他正在麥當勞吃晚飯,有人便上來和他握手,並告之剛從電視上知道他的消息,並祝他成功。亦有從電視上瞭解真相後,於車途中要捐錢相助的善良澳洲人,小李表示感謝並婉言謝絕;更有許多司機鳴笛、或豎著拇指,打著”V”字手勢,示意支持和鼓勵。 在首都坎培拉澳洲外交部中國部辦公室,當天中國部負責人不在,由中國部官員Mr.Warran King接待,小李和Mr King交談了45分鍾,該政府官員表示,中國政府對法輪功鎮壓的做法是錯誤的。澳洲政府正在尋求幫助營救其未婚妻的有效方法,對於”聖誕禮物”遞送,該辦公室會給與關押小李未婚妻勞教所所在地上海有關機構寫信查詢此事,以表關注。小李表示,下週一(12月23日),中國部辦公室負責人上班後,他會與該負責人進一步取得聯係,告知詳情。 同時,小李還打算就此事於12月23、24兩日走訪附近5個聯邦議員辦公室,通過”聖誕禮物”的故事,自己的親身事實,讓更多聯邦議員、政府官員知道千千萬萬被非法關押在中國監獄、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真相,其中包括澳洲公民親人受迫害真相。他們連最基本的人權都被剝奪,家庭被拆離,破壞,親人天各一方。當我們在自由的澳洲,在聖誕、新年佳節,舉家團圓,溫馨快樂的時刻,那些被關押在人間地獄的中國法輪功學員,澳洲公民的親人們,他們此刻的巨大承受,我們會否想到,小李呼籲,聯邦議員、政府官員們伸出救援之手,幫助法輪功學員早日獲釋,使自己的親人早日回家。 在談及此次車旅之艱難時,小李指著自己曬成燙傷的腿部,風趣地說:”此行真是一次講清真相的全身心的付出啊。” (http://www.xinguangm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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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營救我的妹妹陶月芬

【光明網12月22日訊】月芬是我的小妹,因為是大家庭中的最小,從小生長在父母姐妹的呵護下。她生性聰明、文靜、柔弱,這就使得她在我們這個農民的大家庭裡顯得那麼地嬌柔、優美、與眾不同。長大後,我們一起進了北京無線電儀器廠,我這個當姐姐的,由於比她大十四歲,大多數的時候也擔負起母親的責任。 可是,不盡人意的是,月芬結婚後不久,與丈夫的感情一直不和睦,並且日趨緊張。烏雲密佈,夫妻感情面臨崩潰的邊緣。 1995 年,我有幸多次跟隨師父傳功講法班,深知大法的神奇和珍貴。得了寶貴的大法,我第一個想介紹給的人就是月芬。我說:『月芬啊,去參加法輪功的教功班吧,那師父人可真好!』月芬和我們全家人都看到了在修煉大法的短短時間內,我的身心變化。用他們的話說:『你從裡到外簡直是換了一個人。』就這樣我們全家七八口人都陸陸續續地走上了大法的修煉道路。可喜的是,月芬自從開始修煉,心性迅速提高,與丈夫的關係和睦親密, 這個壓在全家人心頭的沈甸甸的石頭一下子搬走了。全家人其樂融融。她孝敬公婆,幫襯(北方方言:幫助的意思)叔伯、侄子,不管誰有困難,只要她知道,哪怕自己省吃儉用,她都全力幫助。她還經常抽空看望住在鄉下農村的公婆,精心照料患有癌癥的婆婆。在炎熱的夏天,特意為病重的婆婆裝上空調,是村裡皆口稱贊的孝順媳婦。感受最深的還是她的丈夫,他從內心感謝大法,感謝師父,深知是法輪大法救了他的家庭。 在江氏集團打壓迫害法輪功的開始,月芬與千千萬萬個大法弟子一樣,堅定地走上了維護大法的歷程,4.25,7.20,多次上訪,五次被抓。覺悟了的本性使一個柔弱的女子如此不屈不撓。記得在2000年的3月,月芬因在公園煉功被抓並被關押在北京昌平收容所15天。 同年的6月去一個學員家被抓,被關押了一個多月。2001年的春節的前一天,被地區派出所騙去談話,毫無理由地被強制關押10天,在她丈夫的強烈要求下,纔被釋放。同年10月再次被抓,堅持兩個多月沒有說自己的姓名,受盡了折磨,後被誘騙說出了住址。12月中旬,月芬被強制送到洗腦班,一直到12月底纔回到家。打那以後,街道、派出所輪番不停地騷擾。在百般無奈下,2001年的4月,我的小妹月芬被迫離開14歲的孩子、丈夫和溫馨的家,開始了流離失所的日子。多麼大的悲哀啊,大法將一個支離破碎的家,改變得這麼圓融美好,而邪惡江XX卻逼得她有家不能住。就連她住在鄉下的公婆家,他們都不放過,當她流浪到公婆家,立刻就有大幫的警察來抓她,由於她是村里人人都知道的好人,鄉親們通風報信,及時將她轉移,纔免於此難。2002年的5月17日,月芬在和其他學員一起貼真相材料時被抓,被關押在北京市女子勞教所三大隊,在毫無法律程序的情況下,被判了一年半的勞教。按照通常的慣例,判刑的日期是從被拘留之日算起的,可是,月芬的判決書上卻從她被拘留的一個月後纔開始計算。而且,在判決書上明確地寫著是因為月芬貼了三張法輪功真相材料而被判一年半的徒刑。多麼地荒唐啊,僅僅三張真相材料就使得一個大家公認的好人承受19個月的牢獄之苦。天理何存! 令人擔懮的是,從12月份起他們取消了月芬丈夫探望她的權利,我們不知月芬的境況如何。我想念我親愛的小妹,每當我拿起月芬的照片,端詳那秀麗的面容,淚水都止不住地流淌,我知道,在中國有千千萬萬個象月芬一樣的大法弟子被邪惡迫害著,有千千萬萬個家庭妻離子散。我們的親人為了眾生在承受著這不該有的邪惡磨難,師父不承認這些,我們更不能允許這邪惡的迫害再延續下去了。讓我們所有的善良人們共同起來制止這場邪惡的迫害,把我們的親人從魔掌中早日營救出來。 (http://www.xinguangm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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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華人舉行反對”23條”大型集會和遊行

【光明網12月21日訊】2002年12月19日(星期四)中午12點,由”全球反對23條立法聯盟澳大利亞分盟”發起,各界華人及社團積極響應和參與的,反對香港”23條”立法集會,在悉尼環形碼頭先鋒廣場舉行。活動安排由三部分組成:集會演說,示威遊行,呼籲征簽。借此,以表達悉尼華人對破壞香港和全球人類的人權自由和民主的”23條”—-反顛覆法立法的強烈反對和嚴重關注。 大赦國際澳洲分部的中國人權組協調人Miss Dianne Hiles 發表講話,她說,我們關注世界上一切侵犯民權的事情。聯合國的”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中所提到的,特別威脅到集會自由,觀點自由,以法律武器來威脅人權。很多法律都是模糊的和不清晰的。正如香港的第”23條”的”顛覆、煽動叛亂及判國罪”你從字典中查查這個詞的定義,”任何擾亂國家和平和威脅到國家的行為”,這種抽象的解釋,讓人們仍然無法理解什麼是真正的”煽動叛亂。” 而且在當今的社會中,這個詞根本就無可應用。我們相信,”23條”所能涉及到的問題,在現有法律中已被包涵了。現在法律正在無限度地提高罰款,徒刑,還有各種刑法,這種做法根本不能和民主社會達成協調。 僅在2001年的3個月內,中國就頒佈了2960個死刑,國際特赦確定了有1780多個已經實行了。在那段時間內,中國的法律系統判決的死亡人數,比全世界3年所判決的死亡人數還要多。大多數死刑者,死前都遭受了非人道的酷刑,他們之中很少人得到過公平的審訊,這些人都是人,他們都是某些人的兒子、兄弟、女兒、妻子,還有母親。據我所知,這些家庭絕大多數在中國的法律系統內都沒得到公平的上訴。自從中國加入了世貿之後,中國的法律系統本應靠向世界法律系統,循序漸進地改善中國的法律系統,可是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和此方向正好相反。 民主中國陣線理事秦晉擔任集會主持人,他說,讓我們在言論自由的澳洲,為香港人民的人權自由進行呼籲,一旦第23條通過立法,香港人民就會失去言論自由,他呼籲與會者不失時機地踴躍發言,表達心聲。 民主中國陣線總部監事,新南威爾士大學的張小剛博士發言說,香港回歸前,我曾經跟一些朋友聊過,因為當時中國政府一再強調”一國兩制”,我說,一個吸毒者,你可以相信他,”我要戒毒”,但是你不可以相信他,”我不會再吸毒”,共產極權的本質決定了他必會干涉香港的事務。當時,在香港回歸之前,香港有些親中團體,為了一些民主選舉的問題做些示威,喊了一個口號,”要飯票,不要選票”,現在香港的飯票與五年前相比,不是多了,而是少了。現在沒有了選票,飯票也沒有解決,而香港人現在是變成了肉票,被綁票了。這個”23條”就是在綁票香港人。 大家可能都聽過這麼一個比喻,說香港現在就像一個在溫室裡燉的青蛙,溫室慢慢被加溫,青蛙感覺不到痛苦,就會不知不覺地被燉死。現在的”23條”立法,就是這個溫度到了個”生死界”,香港要徹底中國化的一個關頭了。張小剛博士在談到”23條”中的”顛覆罪”時說,大家知道,在澳洲沒有所謂的顛覆問題,因為不存在使用暴力,香港也是一樣,只要你不使用暴力,也不存在顛覆問題。條款中使用很模糊的字眼,什麼叫顛覆?比如,我現在對保安局長葉太,我說了,她根本不適合做這個保安局長,我說了她的不適合這屬不屬於顛覆政府?如果我說了董特首應該下臺,這屬不屬於顛覆政府?而且條款中還涉及到”知情不報”的問題。如在家裡邊說了,董特首應該下臺,那是不是你的太太、你的孩子都有責任要去檢舉你呢?這對於香港人來說,都是切身問題,也就是說,大家 都不能生活在安寧之中了。 居澳港人莫女士說,她以前從來不敢在公眾面前講話,今天也不得不站出來講話,以自己寫的”豈能再沈默”這首詩,表達她對基本法”23條”立法的憤怒。 一位澳洲白人女士發言說,今天來到這裡集會、遊行,讓公眾知道”23條”立法將會為國際上帶來損害。香港地區、美加等國形成了全球性反對”23條”立法的強烈勢頭,她呼籲希望我們的努力會影響到香港的第”23條”立法有關的政府人員,不再考慮執行第”23條”。 新南威爾士大學的一位中國問題研究博士生, 在集會上宣讀了”致香港人民的公開信”,信中指出,2002年12月15日,是香港歷史上光榮的一天,數萬人在這一天走上街頭,抵制臭名昭著的”23條”立法動議,這是數年來年香港難得一見的大規模遊行,有理由把它視為人權自由的第四次浪潮,這是香港的自由保護戰,但我希望香港市民應該意識到,你們不僅在保護香港,也在保護整個漢語世界僅存的自由空間,在這種意義上,守住香港,就不僅僅是在守住良知,也是守住希望,守住底線。文明,政治文明延伸過沙頭角,意味著自由在中國的全面淪陷,這是一場民族自衛,亦無退路,香港處於危急之中,因此我們呼籲,香港市民必須堅持到底,而整個國際社會必須以更大的道德熱情和責任敏感站起來。12月15日不是這一事業的結束,而是它的開始。世界的良心必須清醒意識到,如果自由的努力無法延續,那麼它開始的時候就結束啦。人們也必須明白,香港”23條”立法之立法,絕非偶然,它也不僅僅是針對某一個組織,在這個意義上,董卿說了部分實話,人們必須清楚,這是後1989年政治的延續,是吸取1989年的教訓、反思,在這種背景下,長期以來,北京在香港進行了經濟、政治、文化和傳媒的不斷介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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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能再沈默

居澳港人莫女士 【光明網12月21日訊】我有”明珠一顆”,這是璀璨的”東方之珠”。雖然,我遠在海角天涯,僑居異國。而今,我豈能再沈默。豈能坐視二十三條惡法把”明珠”摧爛,豈能坐視”東方之珠”這樣悲慘的殞落。 我生於戰亂時期的北國,也親眼見過大陸歷次政治運動的殘暴;也親身經受過恐怖的政治壓迫。心總是緊緊的收縮著。終於一日舉家遷至香港,深深地吸一口自由的空氣。在那些日子裡,自由過、快樂過,也為之奮鬥過。 1997來臨了,我不相信’一國兩制’,因為我對黑暗統治知道得太多太多。我只能默默的為香港祈禱,可心中總有著疑惑。 我最不願意見到的事它還是發生了,江氏政府一把扯下遮羞布,赤裸裸的搞二十三條惡法,甚麼:顛覆、叛亂、叛國…罪名真大真多。自由蕩然無存、經濟也必更大滑坡。香港的親友啊,辛勤的民眾啊,日子可怎麼過,好人可怎麼活!海外華人、外國商人、學者、記者…由香港路過都可能會有災禍。 還記得,89年6.4,香港百萬人大遊行,中國當權者就說過:’不允許香港成為顛覆中國的基地’。早就想封煞香港的自由空間。他們害怕中國人民得知真相,強權其實己經很虛弱。 “我的家鄉,我的海港,我的驕傲,歲月流長…”而今,含淚唱這首歌。豈能再沈默,人人肩負著捍衛”東方之珠”的重責。發出我們的最強音:堅決反對二十三條立法!豈能再沈默! 一居澳港人 一(http://www.xinguangm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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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可歌可泣的小家庭

【光明網12月20日訊】11月底來到台灣的戴志珍,一年來攜幼女奔走於國際間,不只為了丈夫,更為人間正義…… 室友遞給我一張從網路下戴的消息,我一看標題驚呆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被迫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陳承勇,被迫害致死」,陳承勇是我的丈夫啊! 去年七月,一場沉痛的苦難驟然降臨戴志珍一家人身上,不但粉碎了好幾個甜蜜的家庭,更讓原本勇健的七旬老者悲泣離世。這是怎麼樣一段不堪回顧、卻又必須一再告訴世人的真實呢? 他 護衛真理把命拋 「我叫戴志珍,我女兒只有兩歲,她叫做陳法度,我們是澳大利亞的公民。 這個事情是發生在去年七月份,我丈夫陳承勇去北京信訪局遞一封信,大意是說我們全家修煉法輪大法受益無窮,法輪大法好。話還沒說清,我丈夫就被警察關進了監獄,同時被施以酷刑,他在去年過世了。 他被殺以後,我想回去拿骨灰盒。由於中國領事館拒發簽證,所以我帶著女兒四處奔波、八方求救。八個月後,澳大利亞外交部把骨灰盒取了回來。 當我到外交部取骨灰盒的時候,我通知了所有媒體。我說我需要媒體的幫助,讓每一個澳洲的人,知道中國正在屠殺無辜的人,我丈夫只是其中的一個。 我丈夫的姊姊也因為前往認屍,而被判兩年勞教,關進廣州槎頭女子教養所。由於洗腦與藥物摧殘,被關押一年的姊姊在被放出來後,出現了精神不正常的現象。另外,我那因為修煉大法而遠離尿毒症的公公,也因為承受不住一雙子女分別慘死與入獄的噩耗,撒手離去……。」 她 為求真道遊十方 出生於廣州,十七歲考入杭州大學主修旅遊經濟的戴志珍,在少女時期,就對自我的生命提出思考與質疑,為了找尋生命的出路,她閱讀了許多哲學書籍。 然而,令戴志珍苦惱的是大學四年的生活裡面,她完全找不到要找的東西。她沉靜地表示:「每當我回顧一幕幕的中國歷史,一股難以名狀的自卑與悲情就從內心湧現,這種不安,讓我很清楚的決定不再重複雙親的生活。」 在中國遍尋真道不著的戴志珍,內心焦急而苦痛。她一方面努力地度過每一天,做好自己的工作,另一方面又不斷地為長久以來「不知道要過一種什麼樣的生活」的謎團找答案。 戴志珍說:「1987年我來到澳大利亞,當時只有一個想法,希望能在白人文化裡,找到此生為人的答案。」歷經五年與白人文化深深交融,她在1992年入了澳大利亞籍。 拿到澳大利亞護照的戴志珍,從此開啟了環遊世界、自我追尋的另一段旅程。她提起朱自清的名言「人赤裸裸的來到人間,又赤裸裸的離去……」對她的觸動,每當想到時,就在想,有什麼東西是她可以帶走的呢? 戴志珍六年的異國生活,就在美麗的夏威夷海灘前大哭一場後,畫下句點。海灘再美,始終滿足不了求道若渴的本心;而夢想的追求與目標的實踐,也無法帶她走進返本歸真的正軌。 1993年,戴志珍帶著一顆茫然惶惑的心,黯然返回中國。1997年4月28日,戴志珍與母親在親戚的介紹下,認識了法輪大法,她用三天的時間看了一遍《轉法輪》,並且聽到了響在內心的一股安然與自信的聲音,她明白:「一生要找的答案都在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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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瓦拉.墨丘利報12月18日報道: 聲援法輪功的自行車馬拉鬆

奇奥夫. 菲利斯報道 【新光明網12月19日訊】悉尼銷售員李麒忠準備了一份給未婚妻李迎的聖誕禮物。但是他卻無法交給未婚妻。因為她僅僅散發了被政府禁止的法輪功的真相資料而被非法關押在中國勞教所裡。 李先生是澳洲公民。他和他的未婚妻是在三年前回中國探望母親時相識的。2001年1月他們訂了婚,同年9月李先生向澳洲政府提交申請李迎前往澳洲。然而,就在澳洲駐北京大使館處理簽證申請的過程中,僅僅因為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的光盤,李迎女士就被逮捕並關押在上海青松女子勞教所。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一種打坐和鍛煉的功法。但是1999年7月中國主席江澤民將它列為非法活動。 為了引起各界對他的未婚妻和其他法輪大法弟子所陷困境的關注,李先生昨天抵達堪培拉自行車旅的第一站臥龍崗。 途中,他收集了請求澳洲政府將他的聖誕禮物和信件轉交未婚妻的請願書的簽名。李先生,40歲,一位來自湖木布什的手機配件銷售商,說他曾在李迎被捕後回到中國試圖探望,但是,還未見面,他就被中國公安局毫無理由的驅逐出境。 他說:”我已經一年多沒有收到她的音訊了,我非常擔心她的安危。” (http://www.xinguangm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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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和加拿大政府表示關注23條立法

【新光明網】自由亞洲電臺18日報導﹐澳大利亞駐港總領事館發表聲明,表示理解香港政府需要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但有鑑於有關法例敏感和複雜,香港政府應充份諮詢公眾意見,才審慎制訂法例。聲明說,自由是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重要元素。領事館促請香港政府在草擬二十三條立法時,保障香港的基本自由,令香港繼續成為國際商業中心。 加拿大駐港領事館也發表聲明,表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在香港回歸後,最重要的一項立法。加拿大政府明白香港特區有責任就二十三條立法,但港府應以促進社會討論的態度,進行立法,公布立法條文。加拿大領事館聲明又說,加拿大政府仔細研究過香港政府的諮詢文件,特別關注有關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禁制從屬組織、擴大警權、限制駐港團體與外國政治組織聯繫,擔心有關法例會減少言論和結社自由。 美國國務院和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早前也分別就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表達關注,促請港府確保香港人目前享有的自由不會受損。 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本周一表示,有信心擔心二十三條立法的人,理解了港府的立法建議後,將不會再憂慮。 港府近月派出官員到歐、美等國家,向當地政府介紹港府的二十三條立法建議。 而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香港立法會議員李柱銘,近兩月也先後到美國、英國和歐洲其他城市,向當地政府、國會議員和人權組織,講解二十三條立法,如何損害香港的人權和自由。(http://www.xinguangm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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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同胞

感謝各位同胞. 友人的支持與幫助! 謝謝您們的愛心,善心與同情心。正是您們的義舉,使得我們身陷囹圄的親人其關押條件得到改善。 我的未婚妻李迎目前被非法關押在上海青松女子勞教所。自全球緊急營救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親人活動開始以來,她的情況不斷引起更多善良人們的關注。最近得到消息,在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她最近有機會從獄中打電話給家人。很久不能被家人探視的她,得以同家人見上一面, 而且有了寬鬆的見麵條件。 在此,我感謝大家。您們的正義,良知會給您們帶來美好的未來。同胞們,請伸出您的正義之手,幫助我們的親人早日脫離囹圄。同胞們,讓我們共同來抵制這場對真,善,忍的迫害。同胞們,請伸出您的援助之手,共同創造一個美好的未來! 澳洲公民李麒忠(http://www.xinguangm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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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澳華人致香港特別行政區保安局的一封信

香港特別行政區保安局: 我是一名旅澳華人。在我的印象中,香港是個繁榮、穩定、民主、自由的社會,怎麼也不能和”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聯係到一起。為《基本法》23條立法,這分明是北京江氏政府的意志。而且很早以前,我就在報上看到過,在特首董建華去北京時,副總理錢其琛就專門強調過為23條立法的事。 我來自中國大陸,太瞭解那裡的政府和官員了。97年香港回歸時,鄧小平保證”一國兩制”50年不變。我當時就笑出了聲。共產黨政府給我印象最深的,最令我觸目驚心的一件事是89年64學生運動後,全國人人過關,黨員重新登記。當時政府在電視、報紙、廣播上大肆宣傳,要人們講出在64過程中的所做所為。並保證講出來就沒事了,決不秋後算帳。但結果是,這筆賬不但算了,還算得清清楚楚,仔仔細細。我身邊的人有該出國沒出了的,有該提級沒提上的。最令人恐怖的是,竟沒人敢站出來問一聲:當初不是說不秋後算帳嗎?年齡大一點的人都清楚,這是中共整人的一貫伎倆:先讓你說,然後在收拾你。可這種做行徑實在是流氓無賴所為,而且是面對全國十幾億人啊!就是說他們根本就沒把人民放在眼裡。 而今,江氏政府迫使港府為23條立法,這是伸向香港人民的魔爪。憑以往的經驗,這只是中共陰謀的頭一步。他們的目的是控制全港,使全港人民任其宰割。有一點大家一定要明確:中國共產黨是決不會真正的為他的人民的利益著想的,中國建國50餘年的歷史已充分地說明瞭這一點。試想,如果共產黨真的為人民著想,中國怎麼能處在當前這種無官不貪的腐敗境地呢? 我衷心地希望港府官員為了香港的未來,為了香港人民的利益,拒絕為23條立法。 一旅澳華人2002年12月16日(http://www.xinguangm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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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幫助『遞送聖誕禮物給非法關押的未婚妻』自行車旅今日自悉尼啟程

悉尼大法弟子 【新光明網12月17日訊】2002年12月16日中午12點半,自悉尼中領館門前出發,澳洲公民、大法弟子李麒忠開始了他五天的在紐省的自行車車旅。八百多公里的旅程,先朝南,再轉向西,途經Wollongong、Dapto、Nowra、Canberra等市鎮,終點站將到達Albury市。 此次車旅目的,呼籲聯邦及地方議員、媒體、市民,敦促澳洲外交部,幫助將他準備的聖誕禮物(也包括一封信)轉交給被非法關押在中國勞教所的未婚妻李迎。通過他自己的故事,讓政府、媒體等真切瞭解中國千百萬法輪功學員正在遭受的非人道待遇,在被拆離、破壞的千千萬萬法輪功家庭成員中,就有自己的親人。呼籲澳洲各級政府,媒體及公眾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的人權狀況的關注,並伸出幫助救援之手,使親人們早日從監獄、勞教所獲釋,幫助親人們早日回家。同時,此次自行車之旅也是『全球營救親人』活動的一部分。 久旱的澳洲,夏季更是烈日炎炎似火燒。身穿『營救親人標誌』的黃色T恤衫騎著嶄新的輕便自行跑車,小李開始了他的正法車旅。灼人的氣浪,陡峭難行的坡道,汗如雨注,口渴難耐(因幾乎半天碰不到一個加油站),一天下來,小李已是精疲力竭,站不能站,坐不能坐,雙腿抽搐,明天的路,還有一段15公里的陡坡路,想到這,他有點不寒而慄。路途的艱難,遠遠超出他出發前的想像。但是和國內被關押的大法弟子遭受的酷刑相比,自己這點難又算得了什麼呢?小李正以『大覺不畏苦,意志金剛鑄』(新經文《正念正行》)的覺者風範,在講清真相,營救親人的艱難旅程『正念正行,精進不停』(新經文《正神》)。 (http://www.xinguangming.org)

呼籲幫助『遞送聖誕禮物給非法關押的未婚妻』自行車旅今日自悉尼啟程 全文

全球反對23 條立法大集會 –讓我們共同關心香港的未來 , 維護全球人類的權利

【光明網12月17日訊】全球反對23 條立法大集會時間地點: 2002年12月19日星期四,中午12:00,悉尼Circular Quay, Herald Square (in front of the McDonald) 宗旨: 幫助人們瞭解《香港基本法》23條――反顛覆法的立法對全球人類的危害;呼籲公眾反對23條立法;保護香港的人權自由與民主。維護全球人類的權利。 主辦單位: 全球反對23條立法聨盟澳大利亞分盟 聯繫: againstarticle23@ziplip.com 0415 396 …

全球反對23 條立法大集會 –讓我們共同關心香港的未來 , 維護全球人類的權利 全文

同胞們,請緊急行動起來!!反對香港政府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

一、香港「23條」是啥?香港最近在法政界引起激烈爭論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被視為香港一國兩制最後的保衛戰。中國中央政府大開人權倒車,以保衛國家安全為由,剝奪人民基本權利。基本法第23條內容是有關「顛覆、煽動叛亂及叛國罪」,依據本條立法,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應依第23條自行立法,以禁止該條所禁止之行為,現在引發各方關注與抗議的,就是香港特區政府要依此訂定「顛覆、煽動叛亂、叛國」的普通法律。 二、香港「23條」問題在哪?和我有什麼關係? 香港的事,跟在海外的我有什麼關係? 你或你的親朋好友有機會去香港嗎?請注意, 23條立法實施後,任何人均可能入罪!!因為只要是在香港內的人,『無論國籍如何』(包括過境者和來訪者),都受23條立法的限制。換言之,到香港的海外華人、旅客,也曝露在香港這些隨時可入罪的殺機裡,輕者入獄七年,重者終身監禁。 篇幅有限,以下舉幾個例子,說明23條將使香港人權與法製面臨巨大沖擊,但影響的絕不只是香港,海外華人及商界人士所受的影響也是巨大的!!所以,請你花一點時間看一下以下內容,避免到香港時被監禁起來!(不要以為不可能,香港今年已經做了把人裝進布袋丟上飛機的事!) 1、任何人均可能入罪。包括過境者和來訪者如是香港永久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如違反23條可被引渡回港;更重要的是:「在香港內的人,『無論國籍如何』(包括過境者和來訪者),都受23條立法的限制。違法者輕者一般入獄7年,重者終生監禁。」換言之,到香港的海外華人、旅客,也曝露在香港這些隨時可入罪的殺機裡。 2、大陸被取締的團體,香港不需調查隨時可以取締在大陸內任何以國家安全為由被取締的團體,其分組織在香港隨時可以被取締,港府無須任何獨立調查。換言之,大陸怎麼做,香港就跟著做。 3、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就可進入民宅搜索、拘捕只要一名警司批准,就可在毋須法庭搜查令下,具備「緊急進入、搜查和檢取的權力。」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可隨時進入民宅搜索、拘捕,無需證據,警方的懷疑就構成證據;中共「抄家」的手法竟成了香港的學習目標。 4、任何港府認為是煽動性言論都可入罪,聽到有罪,知請不報也算犯罪。任何港府認為是煽動性的言論都可入罪,無論此言論是口頭的、書面的、還是電子形式的;發表此言論的人有罪,聽到的人有罪,不僅如此,文件還規定「知情不報」也算犯罪,最高可判七年徒刑。這種「連坐」法只有在極端封建和獨裁的國家纔會發生,香港竟要淪為這種地區! 5、只要不是當局授權發表的,隨時可能判處五年徒刑。如未經授權而披露損害「中港關係」的機密資料,即屬違法,即「竊取國家機密」,可判五年徒刑。這一條引起新聞界強烈反應,因為隨時可能會踩上地雷。而有關「中港關係」範圍很廣,江澤民欽定特首是中港關係,是否建造港澳珠大橋也是中港關係;香港如果有人被中共有關部門或地方政府扣留,也都涉及中港關係,有關信息會引起香港市民的恐慌,於是就成了「損害中港關係的機密資料」。只要不是當局授權發表的,就有可能判處五年徒刑。 6、反對政府就是反對國家條文中還有意偷換概念,混淆國家與政府的概念。在民主自由的國家,公民有監視、彈劾政府的權利,而在23條立法中規定反對政府就是反對國家。 三、您的意見表達方式由於香港特區政府將統計反對人數,您可以在徵詢期限前 (十二月二時三日),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表達反對意見:上網 http://www.article23.org.hk/chinese/main.htm至主頁,點選左方列示的「網上聯署」參與聯署(本網站有第23條的詳細背景介紹)上網 http://www.rthk.org.hk/special/law23/ (第23條立法諮詢網站,可進入表達您的反對意見) 直接向保安局表達意見,郵寄、傳真、電傳(Email)皆可:郵寄: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中區政府合署東座6樓 保安局助理秘書長F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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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澳洲華人必關注的議題

在周末的一個華人朋友聚會裏,談話中,引發出一個令衆人憂慮的話題一一香港23條不僅令港人面臨恐懼,也與澳洲的公民,特別是澳籍華人息息相關。 話題之一:香港23條立法,海外的人不用多管閒事? 香港23條規定:如是香港永久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一旦違反23條可上引渡回香港,而在香港境內的人,包括過境者和來訪者無論國籍如何,都受23條立法的限制。觸犯23條的人輕者一般入獄7年,重者終生監禁。 澳洲的華人之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由香港移民來的,而澳洲允許雙重國籍,也即是說這些人同時亦是香港永久居民,就算他們生活在澳洲,但每分鐘都受到這個23條的法律限制。至於其他人,不管你手裏拿著的是哪個國家的護照,除非你永遠不去香港,總之一踏入香港,隨時都會不小心觸犯了23條,有坐監的危險。 話題之二:叛國分裂、顛覆罪,那麽容易犯嗎? 香港23條規定:任何港府認爲是煽動性的言論都可入罪,無論此言論是口頭的、書面的,還是電子形式的;發表此言論的人有罪,聽到的人有罪,知情不報者也有罪。 澳洲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人們已經養成了暢所欲言的習慣,一旦香港23條立法,那以後我們講話、寫信、發E-mail,就算100個小心,亦難保哪一天習慣性地評論幾句中國或香港政府的某些現象,只要香港政府認爲還有煽動性的,即時就構成反國家罪。最慘的就是聽到別人講同樣有罪! 話題之三:有信仰的人去香港探親,別怪親人無情無義。 假如有一日,你發覺自己的香港親朋對你的探訪十分冷漠,你千萬別怪他們無情,因爲,23條規定朋友或親人,如果是被宣佈的非法組織成員,不論他(她)在何地,一旦來港,必須舉報,否則就是“顛覆政權”或者“分裂國家”。 不少海外的宗教團體,例如佛家的,天主教的,基督教等等都被大陸以國家安全的理由列爲地下組織“非法組織”加以限制,甚至取締。所以23條如果立法,香港的宗教信仰必然受到嚴重限制,將來你去香港,如果入境卡上多了一欄要填寫個人宗教信仰,並由此而決定這個人是否允許入境,是不足爲奇的,那麽也就是說23條立法後,澳洲的華人要去香港,最好暫時放棄自己的宗教信仰。 話題之四:商人們的憂慮 有人認爲,香港23條只不過是對所謂政感太強,或者有宗教信仰的人才有影響,對只顧做生意賺錢,不問政事的商人是無關的。 根據政府建議,與外國人聯手發動戰爭推翻政府或者政府改變政策,已屬叛國,要被判終身監禁。而政府沒有規限“發動戰爭”必須涉及軍事武力,換言之,聯同外國要求對中國貿易制裁、對中國貨物施加配額或關稅,甚至僅要求中國改變貿易、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政策,隨時都可能控叛國。連選擇生意項目也要十分小心,因爲不確定哪些是涉及國家機密的。 另外,23條規定爲個人或團體的金融機構,可能被隨時調查,甚至觸犯“非法財務支援”的罪名,只要開戶的個人或團體被指控或者懷疑爲非法。 這樣一來,對做生意的人影響就大了,因爲不少人是合資做生意的,通常合作條件談妥了就做,沒有嚴格考究合作夥伴的完全背後有無政治背景。比如,現在台獨問題那麽敏感,一旦合作的夥伴或公司是支援臺灣的豈不是叫他們不要做這筆生意? 23條裏面還提到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即可隨時進入民宅搜索、拘捕,無需證據,警方的懷疑就構成證據。如果去香港洽談生意,住在酒店裏,並不等於100%安全,不知什麽時候香港警方懷疑有所謂顛覆罪的證據,就可以破門而入抓人。 在這次朋友的小小聚會裏,衆人一致認爲,對香港23條立法與我們海外華人是緊密相關的,事實上,維護香港的民主自由,其實是在維護我們自己的基本人權。 (http://www.xinguangm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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