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輪功新聞發佈會繼續起訴外長唐納
清流 8月8日上午10時,來自澳洲各地將近100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駐澳大利亞首都堪培拉大使館前舉行靜坐活動,就澳洲外交部長唐納行使特權、簽署不許法輪功學員在堪培拉中國大使館前打橫幅的 “證書” 繼續起訴唐納,並在中午12時30分舉行新聞發佈會。 在2002年3月16日,即中國外交部長唐家旋來澳洲訪問的前一天,澳洲外交部長唐納在中共政權壓力下,利用外交部長特權簽署了一份不許法輪功學員在堪培拉中國大使館前打橫幅的證書,理由是”有損中國外交使團的尊嚴”。儘管特別行政令的有效期為30天, 但唐納連續49個月簽發了這項特別行政令證書。 至2004年3月30日,唐納在證書上再次增加了新的限制條例,並持續每月續簽有效期30天的證書。 2005年6月8日,澳大利亞法輪功學員戴志珍和章翠英女士向首都堪培拉的最高法庭遞交對外交部長唐納的訴訟狀,要求法庭下令制止外交部長唐納以1992年的外交特權和豁免章程為由簽署這一證書。 第一原告戴志珍女士表示: “不能接受唐納沒有誠意的和解。儘管唐納停止簽發了證書並同意支付原告的法律費用。但是唐納不承認他簽發的84張證書是錯的並保留簽發相似證書的權利。我們面臨唐納隨時簽發證書的威脅。今年4月溫家寶來澳洲,唐納用了三輛大車擋住我們的橫幅,他換了這種方式來支持中共。這個案子繼續下去是為了在法庭上爆光唐納屈服中共,放棄澳洲立國之本。13個月來唐納幾次被法庭要求提交他簽發證書的政府證據和證詞,唐納用推遲來逃避,逃避不了就用沒有誠意的和解來達到不了了之的目地 。” 7月24日法庭命令唐納在9月4日前提交他的證詞,否則後果自負。起訴唐納案下次法庭聆訊是9月11日。 原告之一章翠英女士說:” 唐納為了討好中共,連續49個月簽發了不許法輪功學員在堪培拉中國大使館前打橫幅的證書 , 這嚴重的傷害了我們,現在邪惡中共正在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通過摘取學員的眼角膜、心臟、肝和腎來殺害他們。這實際是在對整個人類犯罪。”, “曾有人指著坐在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前抗議的學員問一路人:”他們在幹什麼 , 路人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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