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參與過迫害的人應如何抓緊贖回未來
曹珍 【光明網2004年12月26日訊】 近來因為法輪大法弟子不斷的講清真象,有越來越多的人明白了法輪功是好的,是被冤枉的;在海外對迫害法輪功的江、羅、劉、周等主要責任者的起訴案越來越多,極大的震懾了參與迫害的不法人員;同時,在中國大陸,法輪大法真象以各種方式、通過各種渠道傳播,善待大法得福報、迫害大法遭惡報的事情也在各地發生。所有這些,使得有些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逐漸清醒起來,明白了法輪大法好,知道自己在迫害中造下了罪業,不願意繼續行惡了。 不管出於何種目地,能夠懸崖勒馬,不再行惡,這是好事。但是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必須實實在在的抓緊彌補自己所造下的罪業,纔有可能贖回未來。 五年多來,江氏邪惡小集團利用其操控的中共喉舌,編造了大量謊言誣陷法輪功,在民眾中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並以種種流氓方式威脅強迫層層各級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給法輪功修煉者和家屬帶來巨大的精神上、肉體上和經濟上的傷害。如此大面積的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官員及警察明目張膽的踐踏國家憲法和法律,給中國社會造成了極大的不安,也嚴重破壞了社會道德。 參與迫害法輪功就是做了邪惡的幫凶。有些人以執行上面的命令、保住自己的飯碗為藉口,乾著助紂為虐的事情,事實上造成了大法弟子們有家不能回、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甚至波及親朋好友、同事鄰居,參與迫害者造下極大的罪業、違反人類良知,並且直接違反了中國現行法律。無論站在哪個角度看,參與了迫害法輪大法的人是沒有未來的,不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而且在生命永遠償還不盡的罪業中遭受著痛苦。一旦明白了真象,這些人就必須以自己的行動來贖回未來。要想贖回未來,就必須在立即停止一切直接或間接迫害法輪功的行為、不再做對大法不好的事的同時,抓緊有限的時間,行善事,以實際的善心善行贖回未來。 具體應如何做呢? 1、立即停止一切迫害法輪功的行為。主動保護法輪功創始人的著作、講法教功的音像資料,和法輪功真象材料,如果得到這些書籍、材料,千萬不能毀壞,可以交給需要的人或還給法輪功學員,不要交給會毀壞這些書籍和材料的人;不配合抓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命令;不傳播對法輪功栽贓陷害的謠言;不參加攻擊陷害法輪功的活動;不強迫別人參加此類活動,不助長迫害氣焰等等。 2、把瞭解到的法輪大法教人向善做好人、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真象和法輪功學員無辜遭受殘酷迫害的情況告訴周圍儘可能多的人。 3、盡力以各種方式彌補給大法弟子造成的傷害。 4、收集、保護迫害證據,配合起訴惡人。海外國際機構正在調查起訴對於在迫害法輪功中罪大惡極而且強迫別人參與迫害、造謠欺騙、栽贓陷害法輪功,或打死打傷法輪功學員的惡徒。配合將迫害者惡行曝光,可以讓更多的人明白真象,不要被江澤民拉下水做陪葬。 總之,明白了真象就要抓緊時間認真彌補,如果說從前是因為不明真象而做出傷天害理的蠢事,如今千萬不能再糊塗,在大是大非的事情上一定要清醒的站在正義的一邊,要相信善惡有報是天理,不管再大的壓力也要堅持。事實上,在大陸的迫害已經難以維持,整個世界都在關注著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世界範圍內已有47項對江及其邪惡幫凶的訴訟案在28個國家和地區展開,懲辦江澤民一伙的審判最終也會在中國大陸掀起,這只是時間問題了。 下面是幾個抓緊行善贖回未來的例子,可供參考。 例一、江西派出所長暗助大法弟子 2004年7月上旬江西省九江市一位鎮派出所所長奉命抓捕一名大法弟子。這位大法弟子經常對該所長和家人講大法真象。這次所長接到任務時,推託說:『人家不在家,抓什麼呢?』隨後緊急告知大法弟子:『最近不要輕易出門。』很好的保護了大法弟子。 例二、吉林公安局長:『今天我值班,你繼續煉吧!』 吉林一位女大法弟子,一天到江邊去煉功,當她煉到一半時突然發現周圍站滿了警察,還停了四輛警車。面對此景她沒有驚慌,一邊發正念一邊平靜的繼續煉功,這時為首的警察對她說:你知道我是幹什麼的?我是公安局長。大法弟子對局長說:江澤民都已經下臺了,你還為他賣命。局長說:誰為他賣命啊?江澤民在臺上時也沒人給他賣命啊!接著公安局長又對大法弟子說:『今天我值班,你繼續煉吧!』說完領著手下的警察就走了。 例三、黑龍江政治老師銷毀邪惡考卷 黑龍江某市中學一位政治老師,去年參加一個培訓班,期間聽到培訓班老師講的大法真象後,徹底清除了思想中被江集團灌輸的謊言,端正了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認識。上學期期中考試,所用試卷全是外來的。該政治老師掀開政治試卷,發現有道選擇題誹謗大法,雖然分數只有幾分,該老師立刻重新編寫一套試題,親自動手印刷試卷,考試中發給學生,並把原來那套邪惡考卷銷毀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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