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州有个刘老板,以典当为业。虞城人小张,在刘记当铺,干了两年,略有积蓄,到年底想回老家去。刘老板与他约定:请小张在元宵节返回店里,小张同意了。他骑上一头青骡,带着财礼和年货走了。到了元宵夜,小张还没回店,刘老板派人去虞城催小张,没想到去人到张家一问,他压根没回家来过。于是刘、张两家互相指控,官司打到巡抚那里,巡抚严令曹县限期捕拿。眼看已延至六月,还无眉目。公差急得走投无路。
一天夜里,公差在城南察访,看见有个老者对一个少年说:“今夜月色真好,为何不到凉亭去赏月?”在曹州城南门外十几里,是有一个凉亭。公差暗想:“这两人此时去凉亭赏月,徜若城门关闭,他们怎么回得了家?!”他对这两人的举动感到奇怪,便决定跟踪。
公差先赶到凉亭等候,不久,这老少二人也到了。听他们所谈,也不过是邻里间的琐碎事。过了一会儿,少年忽然说道:“城里刘记当铺的官司,至今未了,我心中暗猜:是西门外卖饼的孙某,图财害死了小张。”老头问有何根据?少年说:“孙记饼店,在那儿开了几年,生意不错。今春突然关闭,所以很可疑!”老头训斥那后生说:“人命关天,非同小可,你可别胡猜乱说呀!”脸上显出怒色,随后又说:“夜已很深,该回家去了。”
公差尾随其后,这二人走得很快,从城外走到南门时,城门已经紧闭。只见他俩从门缝里钻進城去。公差赶紧招呼守门人,启锁开城门而入。
见他两人还在前头走,到一条小胡同,少年同老者告别,不开门,又从门缝進入。公差再暗跟老头,走过二十多家,老头也是不开门,从门缝進去了。公差大吃一惊,连忙敲那门,老半天,那老头才出来,开门一看,他手拿点火用的纸捻,披着衣服,满脸倦容。公差问:“你刚才跟那个少年凉亭赏月归来,这么快就睡熟了?”老头莫名其妙,说:“赏月是去了,不过那是刚才做梦时的事,我可一直在家睡觉呢!”公差逼着老头去叫那少年。少年开门出来,跟老头一样疲劳,也说赏月是梦中的事。
公差把他俩带到县衙,让他们讲赏月梦中的对话。第二天,又让他们两人领着,到西门外孙记饼店,一看:小张骑走的那匹青骡,还系在门口呢。便把孙某锁拿到县,略一审讯,孙某便供认不讳。就是孙某杀害了小张,贪得了财物,还牵回来一头青骡。公差立即从孙家取出赃物,将其定罪抵命。后来,人们议论说:那位公差,平时为人正直;是神佛佑其破案的。
正是:
天理昭昭,
善恶有报。
神设梦境,
巧为引导,
步步深入,
罪犯擒到。
神兮灵哉,
邪恶难逃!
(事据清代袁枚《子不语》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