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寧市張為卿遭受的迫害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這十九年間,他被非法留置一次,非法行政拘留兩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綁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橋村洗腦班)迫害一次,非法判刑(兩年)一次,非法抄家一次,非法抄辦公室一次,遭威脅被迫失去工作流離失所一次,因非法判刑失去工作一次。身體、經濟、精神受到嚴重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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