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典故:孔子不飲盜泉之水

 

     

盜泉,是春秋時期山東省泗水縣東北一眼古泉的名稱,據說是因為當時曾有一夥強盜佔用過這一眼泉水,故而當時人們便稱之為「盜泉」。

據先秦著作《屍子》記載,「孔子過於盜泉,渴矣而不飲,惡其名也」。意思是說,孔子一次路過「盜泉」時,口很渴,但因為泉水的名字為「盜泉」,這個名字令人厭惡,所以強忍乾渴,堅決不飲此水。

後人認為:孔子忍住一時的口渴,不飲「盜泉之水」,是為了保持自己的節操,是對「盜」的鄙視,而用自己的行為,言傳身教做人的道理。正因為如此,一件生活中的小事,流芳千古,傳為佳話。

從此「盜泉之水」用來比喻以不正當的手段得來的東西或不義之財。「不飲盜泉」則比喻為人正直廉潔。而「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則成為無數人警示自己的格言。

看了這則記載後,我從中想到了兩點:第一,一定要拘小節,事情雖小,其中也可見大義,拘於小節,防微杜漸,「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為人本來就當如此;第二,一定要保持自己的節操,保持自己心靈的純淨,盡量不受當今世上敗壞風氣的污染,哪怕是在最小的一件事情之上都要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