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華裔畫家、悉尼法輪功學員章翠英女士狀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羅幹及610辦公室一案在紐省高等法院開庭。由於中共采用各種高壓手法迫使澳洲 司法部的介入該案的訴訟程序,向法庭遞交澳外交部長簽發的被告豁免權證書。原告律師向法庭提出,澳外交部長的豁免證書法庭不能接受並承認,因為江澤民等被 告所犯是酷刑罪,法官在聽取雙方律師正式辯論後結束開庭,並表示將儘快對此案作出判決。原告表示自己律師對此相當有信心,被告豁免證書或成廢紙。
法輪功學員於此次開庭前二周就在紐省高等法院前的伊麗莎白廣場上,對澳洲民眾展開全面講真相征簽活動,再次引起澳洲社會的極大關注,短短二週內法輪功學員 就徵集了6千多個的簽名支持,並有很多民眾表示將寫信給澳外交部和司法部:反對外交部按慣例處理給這樣犯了反人類罪的被告江羅等豁免權。
法輪功學員高院前集體煉功聲援 訴訟案一天三次開庭
15 日當天悉尼近百位法輪功學員在紐省高院前舉行集會聲援高院內正在進行的訴江案。上午10點多原被告雙方律師到庭,法官在聆聽雙方律師的各自陳述後表示:被 告方律師遞交的材料,她事先已經閱讀過,但原告方律師遞交的材料,她還沒有看過,她希望休庭一小時,認真看一下原告律師遞交的資料。
中午12點繼續開庭,雙方律師就證書的有效性、江澤民等被告有無豁免權等問題在法庭上展開正式辯論。原告律師指出外交部給被告簽發的豁免權證書,其中證據 不足,並提出了具體反駁的理由。他認為起訴江等的原因是酷刑罪,酷刑罪是不屬於官員正常享有豁免權的範圍的。開庭一直到下午三點多才結束,期間曾因為午餐 時間再次休庭一小時。法官表示她將慎重考慮,做出最後的裁決。
訴江案中小探中共背後黑手
拖了長達四年多的訴訟案,在中共不段變化手法的干擾下,經歷了很多的風風雨雨。在2004年澳洲人報就曾披露中共領事館在澳洲上下活動利用貿易和利益向澳 洲施壓,試圖將起訴案撤掉,引起澳洲社會極大關注和反感。2005年6月22日一個新聞會原中共外交官陳用林曝光中領館在訴江案上的內幕,迫使澳外交部在 訴訟案中私下給中方提供幫助,再次引起澳洲媒體和社會的關注。之後自由記者理查,思薩寶也通過新聞會向媒體公佈他通過自由資訊條例從外交部得到一些文件中 揭示在中共黑手操控制下,澳洲外交部失職和沒有堅持原則,有意拖延案子,印證陳用林所披露的真實性。澳洲外交部長在中共的壓力之下籤署了江澤民等被告的豁 免權證書,由澳洲司法部在 2008年4月向紐省高等法院遞交。
原告:決不放棄直至將江、羅等人送上歷史審判臺
原告章翠英女士表示說:『訴江案這四年來中共極盡所能企圖將此案撤掉,但它們的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勞的,中共的每一次干擾,都是曝光它們罪行的極好機會。』 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國會會員大衛.喬高和著名的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二人聯合發表了《血腥的活摘器官──關於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調查報告》,向世界 披露了在中國境內大量存在的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罄竹難訴。儘管中共施展各種手段干擾,但為自己和所有受迫害的法輪功 學員討回公道,她决不放棄,直至江澤民、羅幹等迫害法輪功的元凶被送上歷史的審判臺。原告表示自己律師對此相當有信心,被告豁免證書可能成廢紙。
訴江案存對於迫害法輪功者就是一個震懾、警告作用
紐省法輪佛學會的主席露西趙女士表示儘管訴江案有澳外交部長簽發的被告豁免證書,但從原告律師角度來看,他還是很有信心的。她還表示這個案子的意義深遠, 她說:『不管最後的判決結果怎麼樣,在民主國家將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送上法庭本身就是對正在中國還在繼續迫害法輪功的罪犯一個警示、震懾和警告作用。我們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江澤民和其他迫害法輪功的罪犯都將被繩之以法。』
澳洲民眾聲援支持訴江案
訴江案法輪功法律訴訟小組的玲達女士介紹該訴訟案此次開庭得到澳洲民眾的大力支持,他們在高等法院門前徵集支持簽名,短短的2周時間內就得到近6千澳洲民 眾的簽名。簽名者中有高院的法官、大律師也有附近的政府工作人員,甚至附近一位部門經理,不但自己簽名還跟法輪功學員要了一些簽名表,表示自己公司有40 多名員工,他會讓他們每個人都簽名來支持法輪功尋求正義。有簽名者表示自己是人權律師,願意為法輪功學員這個案子提供幫助,還有簽名者表示願意幫助法輪功 學員找比自己級別更高的律師幫助這個案子。還有不少路人告訴法輪功學員自己已經寫信給外交部和律政部,並且得到回應。更多的民眾則表示不應該給人權罪犯江 氏以豁免權,應該將其送上法庭接受制裁。
起訴案由來
章翠英因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曾被強行監禁8個月,在獄中受到酷刑折磨,在澳洲政府和法輪功學員的共同努力下,於2000年11月被營救回澳洲。2004年9 月15日章翠英在紐省高院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中共頭目江澤民及610辦公室。由於她被中共關押在北京拘留所期間,羅幹曾親自審問迫 害她,而且羅幹在實施江氏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政策上起主導作用,因此在2007年3月5日開庭時,她向法庭提出增加被告羅幹。澳洲外交部長在中共的壓 力之下在2008年4月簽署了江澤民等被告的豁免權證書,由澳洲司法部送交法庭。
據美國華盛頓DC的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區執行長朱婉琪介紹從2002年至2007年法輪功在全球至少有50多個訴訟案,目前至少有三十個國家超過70名律師幫助法輪功學員的這些起訴案,其中最著稱的是訴江案,遍及全球15個國家,包括刑事和民事訴訟在全世界引起極大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