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乾隆三年的二月間,天雷打死了一個士兵。這個士兵平素沒有幹過壞事,為什麼會被雷打死呢?人們都感到很奇怪。
這時,有一個老兵,對那些不明真相的人們解釋道:
那個受到雷擊的死者,早已改過行善。但他在二十年前執勤時,曾經幹過一件大壞事,因我與他當時同在一個班裡當兵,所以知之甚祥。
那時,軍隊中的將軍,到皋亭山下打獵,那人(被雷擊死者)在路邊支起帳篷,等待、侍奉將軍。傍晚,有個年輕的女尼姑從這裡經過,那人見前後無人,便把尼姑拉入帳篷,意欲行奸。女尼奮力抵抗,丟下短褲,倉皇逃出帳篷。那人追她約半里多路,見她避入一戶農家,這才失望地返回帳篷。
女尼想躲進到一戶農家,這戶人家中有一少婦,還有一個小兒。丈夫外出。開始時,這家少婦拒絕女尼進屋,女尼說明了原因,少婦才請女尼進屋,並拿出自一條短褲,借給女尼穿上。
女尼在第二天的黎明時分離去,相約三天後,一定來歸還所借穿的短褲。
就在當天的上午,外出的丈夫回到家中,洗澡要換衣服,尋找不到自己的短褲了。站在身邊的小兒說:「昨天夜裡,媽媽把那條短褲,借給和尚穿去了。」
丈夫氣極,對妻子痛加打罵,妻子解釋無效,自縊而死。
第三天早晨,突然有人來敲門,丈夫開門,看見那位女尼,拿著一條短褲來還;並有一籃點心相贈。小兒指著女尼,對父親說:「她就是前天夜裡來的和尚!」 小兒分辨不清尼姑與和尚的不同;但是,女尼的形像,他是記得十分清楚的。
丈夫這才明白了真相,萬分後悔,拿起棍子就打小兒。小兒竟被打死,他覺得對不起妻子、小兒,便在妻子的靈柩前自縊而亡。一家三口,都不幸死去。
下一年的冬季,那位將軍來到該地區打獵,當地老百姓向將軍反映了這件事。將軍追問過此事,那個行惡的士兵,沒出來自首。我雖然知道這件事,但也沒有揭發。我曾秘密的跟行惡者談過,要他改過自新,棄惡從善。他也下決心做好人,以後再沒有做壞事。我和他都以為,可以把那件壞事掩蓋過去。這樣過去了二十年。沒有想到:那人的奸邪惡行,導致三人死亡,成為罪在不赦之人,因此,天必誅之!
俗話說:善惡有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立即遭報。中共惡黨,冤整、枉殺之人,屢至八千餘萬,比起那個行惡的士兵,不知嚴重幾千萬億倍,更是罪在不赦,天必誅之!
(資料來源:(清)袁枚《新齊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