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悉尼法輪功學員起訴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一案在澳洲紐省高院再次開庭,由於澳洲聯邦大選結果原執政黨下臺,故澳洲外長唐納和司法部長雷 鐸在中共壓力下參與的干預法庭對陳紹基進行缺席審判出現戲劇性的變化,他們是否仍有權代替新的外交部長和司法部長的意見,成法庭首要靠量的內容,司法部律 師無法給予明確回答,法官宣佈二周後繼續審理,中共插手陳紹基案或成泡影。
薄熙來澳被缺席審判影響大 中共極力插手陳紹基案
前一次(11月13日)開庭時,原告律師已向法庭申請對被告陳紹基的缺席審判。但由於幾週前法輪功學員狀告薄熙來案在紐省高院取得圓滿結果,致使薄熙來成 為全球在海外被起訴成功的中共最高官員,不少評論家認為澳洲法庭此舉意義深遠。為此中共在陳紹基訴訟案中加大力度迫使澳洲的外交部和司法部出面慾干涉紐省 高院對其的缺席審判,令該案的走向變得非比尋常。
澳大選換人馬 原外交部長司法部長決定或變廢紙
這次開庭原本就法庭是否應該接受唐納簽署的外交豁免文件,司法部介入是否合法,以及原告遞交訴狀程序是否合法問題展開辯論。但由於開庭前兩天(11月24 日),澳洲原執政黨在大選中落敗,外交部長和司法部長的職位將由新的執政黨的人選擔任,對原外長唐納11月15日簽署給予被告陳紹基外交豁免權的證書和原 司法部長律師遞交的要求介入陳紹基訴訟案審理的書面要求,法官向司法部律師提出疑問,它們是否能夠代表新的外交部長和司法部長的旨意,司法部律師無法作出 回答,需要回去重新考量,因此法官決定休庭,二週後於12月12日重新開庭審理此案。
原告律師安爵拉.凱特(angela ketas)表示說她對這個案子的勝訴仍抱有很大的信心,她認為目前案子的審理情況有進展,法庭到現在還沒有認可司法部的介入,而司法部也要重新考量唐納簽署的證書是否仍有效,法庭將在12月12日重新開庭對此展開辯論。
紐省佛學會會長露西。趙表示說希望在這段等待時期,澳洲的司法部和外交部能重新考慮這個決定,尊重法庭的獨立性,政府不要介入這個案子,讓法院自己作出獨立的決定吧。
伍凡:澳洲外交部插手是毫無道理
著名評論家、《中國事務》的主編伍凡認為陳紹基不是在澳洲的一個中國外交官員,他是中國的一個官員,他沒有資格在澳洲獲得豁免權。而且薄熙來作為商務部長也沒有獲得豁免權,陳紹基作為廣東省委書記又有何理由不被缺席審判。
伍凡表示美國的司法部是不受任何政府機構干預的,澳洲應該同樣如此。澳大利亞三權分立,因此澳洲政府尤其是澳洲的外交部沒有權利去干涉法庭的判決。但是澳 洲政府相對比較軟弱,外長唐納更是表現親共,唐納曾經濫用外長特權簽署限製法輪功在中國大使館前抗議活動的證書,被法輪功起訴,最後外長唐納賠償原告2萬 澳幣。
因此吳凡認為澳洲出於本國的經濟利益和政治因素在中共的遊說和壓力下,有可能在陳紹基案的處理不遵循案例法,往後退縮。作為中共來說,它出面遊說澳洲政府 是一定的,但是作為澳洲政府為何一定要聽中共政府的那,難道僅僅是為了和中國進行貿易就不需要考量人權了,澳洲外交部插手是毫無道理的。他認為原告應該向 法庭提出按案例法來對陳紹基案進行裁決。
原告發表公開信 呼籲嚴守良知 制止中共阻礙司法程序
原告也就中共插手向社會發出致澳洲人民的公開信,呼籲澳洲政府部門嚴守良知,希望澳洲社會共同制止中共大使館阻礙澳洲司法程序。她認為,根據國際法準則,牽涉到酷刑與反人類罪行時,任何人都沒有豁免權。
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資料顯示目前已證實有至少 310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謝焱表示這場迫害已明顯構成群體滅絕罪與反人類罪。特別是對法輪功學員強行活體摘取器官的罪行,如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橋高 所說,更是一種「地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薄熙來案原告:維護澳司法獨立 對中共政權的壓力說 「不」
以人身攻擊和酷刑罪起訴中共原商業部長薄熙來一案的原告——潘宇表示說:自己很滿意澳洲法院對薄熙來的缺席審判,他認為提出這個訴訟並不只是為給自己討回 公道,也是為了成千上萬遭受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只因拒絕放棄對法輪功「真、善、忍」理念的信仰,而至今仍在勞教所和監獄裡遭受痛苦。
他認為中共暴政對法輪功的迫害是21世紀最嚴重的人權災難,迫害本身不但違反了中國自己的憲法、《世界人權宣言》及相關的國際法律,而且也違反了人類所尊重的基本權利與價值觀。對法輪功的迫害必須停止,對那些發起和積極參與迫害的人,必須繩之以法。
他對近日澳洲律政部長和外交部長唐納出面為另一名在紐省高等法院被以非法監禁和酷刑罪起訴的中共官員陳紹基開脫,感到非常悲傷與失望。他認為很明顯,澳洲 的相關部門是受到來自中共政權的巨大壓力。他希望利用這個機會,善意警告澳洲政府各個部門與澳洲人民:「我們必須看透中共獨裁政權所用的強制手法,維護澳 洲司法系統的公正與獨立性,並對中國駐澳大使館企圖干涉法律程序的做法說『不』。」
華裔女畫家聲援原告 譴責中共施壓欲破壞澳洲司法獨立
作為澳洲起訴迫害法輪功元兇江澤民的原告——華裔女畫家章翠英,她表示強烈抗議和譴責中國駐澳洲大使館通過政治壓力、外交途徑阻擾法輪功原告申請對陳紹基 的缺席審判。她說:「作為中國外交部的駐外機構的中國駐澳洲大使館,它非但沒有督促中共當局遵守作為締約國對聯合國反酷刑公約的承諾[1],嚴懲觸犯國際 法的江澤民、羅幹、陳紹基之流。而且還破壞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the UN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1984)在其它簽約國的實施[2],通過向澳大利亞外交部施壓,欲使澳洲外交部和司法部為陳紹基此類犯有非法監禁、酷刑折磨罪的人權惡棍爭取豁免權。」
中國駐澳洲大使館在致澳洲外交部的信中提出,陳紹基迫害法輪功是「執行中國政府的有關法律和政策」,「因此,此案的被告,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先生,享有 國家主權豁免」。而且,「國家首腦、高級官員和政府官員在代表其國家行事時享有國家主權豁免」。章翠英表示按中共這樣的邏輯,那麼二戰時期的希特勒以及奉 行希特勒命令,以國家、民族的名義屠殺猶太人的納粹官員,是否也應該得到豁免?
起訴案起因
被告陳紹基曾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等數職,任職期間廣東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64名,居全國第八。
原告之一法輪功學員謝焱因為信仰,向人們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被中共非法關押勞教所二年零三個月,期間遭受許多殘酷的折磨。開頭兩天她被吊拷在監房鐵窗 上長達48小時,只能腳尖著地,之後三天,每天都被這樣吊拷18小時。折磨還包括長時間被捆綁、強迫進食、精神洗腦和每天被強迫勞動16個小時等等。
另一原告八十歲高齡的李富英老人因為信仰在廣州曾被非法關押兩次,而她的女兒顏海玉,因修煉法輪功也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廣州槎頭女子勞教所備受肉 體和精神的 折磨,多次被強行灌食。顏海玉勞教期滿後又再次被綁架到廣州市法制學校洗腦班,二十四小時才能放風一次,關押期間遭受到各種酷刑、流氓式的精神洗腦等卑鄙 手段的迫害,令顏海玉的精神受到了極大的創傷。
2006年2 月陳紹基率團在澳大利亞訪問期間李副英謝焱以酷刑罪告上紐省高等法院。高院曾先後幾次聆訊,陳紹基一直沒有回應,目前原告申請對陳紹基的缺席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