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潘宇,是以人身攻擊和酷刑罪起訴中共原商業部長薄熙來一案的原告。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九日,新南威爾士高等法院對此訴訟作出缺席判決,原告勝訴。
我對這個判決非常滿意,因為我提出訴訟並不只是為給自己討回公道,也是為了成千上萬遭受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只因拒絕放棄對法輪功“真、善、忍”理念的信仰,而至今仍在中國的勞教所和監獄裏遭受痛苦。
我修煉法輪功已經很多年了,身心方面都受益匪淺。我學會了做一個能夠容忍的人,一個真誠的、充滿善心的人。法輪功教導我們遇到矛盾時要向內找,事事都努力 做到先他後我。我在日常生活中努力遵照這些理念去做,自身發生了很大的改變。我的壞脾氣改掉了,與周圍的人相處的非常和睦。我感到祥和愉快,精力充沛,身 體也很健康。法輪功真的非常神奇。中國千百萬法輪功學員都體驗到了修煉法輪功的裨益。然而,這樣好的功法卻在中國遭到中共的殘酷迫害。
被告薄熙來擔任遼寧省省長時,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扮演了主要角色。在他的指使下,很多的法輪功學員被抓,並被送到勞教所或監獄進行“轉化”。僅在遼寧省,就有至少三百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每一位受害者生前都遭受到惡警的酷刑折磨,手段極其殘忍。我就是酷刑受害者之一。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我被帶到龍山拘留所的洗腦班,遭到嚴重的人身攻擊與酷刑折磨。我被一群警察拳打腳踢,我的眼睛瘀傷出血,整個臉都腫起來,嘴唇也破 裂了。他們一直打到我無法站立。有一次我被連續折磨兩天兩夜。令我最痛苦不堪的酷刑就是被四萬伏電棍電擊。電棍一觸及到我的身體,我立刻被電的大小便失 禁。
他們還電擊我的臉部和頭部,那種痛苦真是生不如死,但是我挺住了。隨後他們又電擊我胯下最敏感的部份。那種痛苦是無法形容的。當時我心跳疾速,幾乎無法呼 吸。我痛苦的一邊喊叫一邊往前爬,但他們繼續電擊我,同時對我拳打腳踢。整個拘留所都能聽到我的慘叫聲。我實在承受不住了,被迫寫下了“我不再上訪;我不 再煉法輪功。”這就是我被迫“轉化”的慘烈過程。
我在中國遭到殘酷迫害,但我活下來了,後來有幸來到澳洲,並對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薄熙來提出訴訟。
我對法庭的判決感到非常高興,這使我對澳洲司法系統的公正更加充滿信心。在中國我是根本無法提出起訴的,因為整個司法系統都操控在中共政權手中,任何敢於 站出來為法輪功說公道話的人也會遭到迫害。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他被稱為“中國的良心”,並著有《神與我們並肩作戰》一書。
高智晟律師對法輪功所遭受的迫害進行了獨立調查,並給中共高層領導人寫了三封公開信。在信中他揭露了法輪功學員的悲慘遭遇,並真誠的呼籲執政者停止迫害。然而,回應他的卻是其律師事務所被關閉,他全家人都遭到便衣警察的嚴重騷擾,他還被非法拘捕和酷刑折磨。
即使在如此嚴酷的情況下,高律師仍沒有放棄為受迫害群體討回公道。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他致信美國國會,表達了他對即將來臨的北京奧運的擔憂,並呼籲美 國國會關注在中國持續發生著的人權迫害,特別是對法輪功的迫害。他在信中說,“法輪功”問題是這個時代人類面臨的最大的人性災難。高智晟律師因致信美國國 會,再次被中共非法抓捕,目前情況不明。
您可能很難想像中共暴政對自己的人民所犯下的恐怖罪行,您去中國時或許也不會看到或聽到這些事情,這是因為所有這些暴行都發生在勞教所與監獄的鐵門與高牆後面。但它們確實在發生著,並且遍及全國各地。
法輪功學員在過去的八年中,堅持和平抵制迫害,呼籲國際社會伸出援手。現在,越來越多的人站出來為法輪功說公道話,其中包括中共高層官員。二零零七年十月 二十二日,安徽省政協常委、民營企業家汪兆鈞發表了致胡溫的萬言公開信,信中直接呼籲中共政權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並依法處置發起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官 員,並在經濟上賠償受害的法輪功學員。他的信贏得海內外的廣泛支持。
中共暴政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二十一世紀最嚴重的人權災難,迫害本身不但違反了中國自己的憲法、《世界人權宣言》及相關的國際法律,而且也違反了人類所尊重的基本權利與價值觀。對法輪功的迫害必須停止,對那些發起和積極參與迫害的人,必須繩之以法。
最近,澳洲律政部長和外交部長唐納出面為另一名在紐省高等法院被以非法監禁和酷刑罪起訴的中共官員陳紹基開脫,對此,我感到非常悲傷與失望。很明顯,他們這樣做,是因受到來自中共政權的巨大壓力,而中共政權經常以商貿利益對他國進行威脅。
我希望利用這個機會,善意的告訴澳洲政府各個部門與澳洲人民:我們必須看透中共獨裁政權所用的強制手法,維護澳洲司法系統的公正與獨立性,並對中國駐澳大使館企圖干涉法律程序的做法說“不”。
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原則問題,必須公布於眾。我真誠希望澳洲律政部長與外交部長能夠真正憑良知行事,重新考慮他們對此事的決定。
我們正在見證著歷史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時期,見證著一場正邪大戰。在人間,正,包括所有善念支持法輪功的人,邪就是中共惡黨。我們所有人都面對著良心的考驗。我真誠的希望我們都能堂堂正正的通過這個考驗。
潘宇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