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外長屈服中共 簽證書欲阻陳紹基案 ( 圖 )


二名法輪功原告和律師助理(大紀元)

11月23日中午澳悉尼部份法輪功學員在司法部門前舉行了新聞會,披露了11月15日澳洲外交部長唐納以外交豁免權為由簽發證書,意圖干擾正在紐省高院審理的法輪功學員狀告原廣東省政法委書記、現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訴訟案正在申請的缺席審判。

這是數週前紐省高等法院判中共商務部長薄熙來缺席審判之後的絕對的反向操作,令輿論譁然,尤其是發生在澳洲聯辦大選日前夕,不少人認為外長唐納的做法令人費解。

原告法律助理凱麗小姐(大紀元)

原告律師助理凱麗表示,原告的律師將會在週一的庭辯中駁回唐納給予陳紹基的豁免資格,同時也會督促澳洲政府應該遵從1988年所簽署的國際反酷刑公約。無論是否是中共官員,澳洲有責任起訴犯了反人類罪行的人。根據該項法案反人類罪實施者不受保護。

她說:「我們昨天剛剛得知,澳洲外交部長唐納簽署一份證書,給予陳紹基豁免權,如果陳紹基享有豁免權,那是不是當年的希特勒也享有豁免權那?那是不是所有迫害澳洲公民的外國官員都有豁免權那?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制裁這些人權罪犯是澳洲政府的責任。」

原告之一謝焱表示外長唐納簽署證書令人相當遺憾。她說:「我們在澳大利亞民主國家尋求在中共統治下找不到的正義,但現在看來中共不但在國內欺壓百姓、迫害 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異議人士,而且中共已經將黑手伸向澳洲政府,伸向一項以正義、公正為天職的澳洲司法部,我們將會繼續將這個案子進行下 去,讓民眾和澳洲政府真正認識清楚中共的本質。

中共現在是在作垂死掙扎,在它垮臺之前一定會想方設法用金錢和貿易的誘惑把西方國家拖下水,我希望澳洲政府能夠從公眾利益的角度出發維護澳洲原本所崇尚的 人權價值觀,千萬不要受中共的誘惑,不要盲隨中共做它的墊背。實際上在中國很多民眾已經看清了中共的形勢,為法輪功說話,發出正義的聲音,她希望高院參照 薄熙來案,對陳紹基作出同樣的判決。

紐省法輪佛學會的主席露西。趙小姐(大紀元)

紐省法輪佛學會長露西。趙女士表示薄熙來案上,澳洲政府做出了一個公正的選擇,判原告勝訴。這對所有正義的人士來講都是一個鼓舞人心的消息,但這也使澳洲 政府遭受中共政府更大的壓力,中共迫使澳洲外交部和司法部介入此案。唐納給予陳紹基豁免權,意味著澳洲將對這類人權罪犯開了大口子,這些人即使殺人、放火 都可以得到保護,這跟澳洲自由、民主價值理念相違背。她強烈呼籲澳洲的外交部和司法部從新考慮這個案子,能夠讓法院獨立公正的對此案做出判決。

唐納曾經因爲使用外長特權簽署限制法輪功學員的在中共駐堪培拉大使館前打橫幅和舉行抗議活動,從而被法輪功告進堪培拉高院,最終以唐納賠償法輪功二萬澳元 並承諾不在簽署這類證書而收尾。這次唐納再次簽署證書,露西。趙女士認爲唐納犯了更嚴重的錯誤。給一個迫害法輪功的主要兇手以豁免權,如果唐納的證書成立 的話,將有一批這樣的人權罪犯逃過制裁,其實對澳洲政府而言是很可悲的。

露西認爲澳洲的民衆相當注重人權,他們會根據自己的判斷來選擇最適合的領導人,唐納在大選前夕作出這樣錯誤的決定,其時對自己和整個自由黨都是不利的。

據悉紐省高院將於11月26日再次開庭,將討論是否允許司法部介入,陳紹基是否有豁免資格等等。

被告陳紹基曾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等數職,任職期間廣東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64名,居全國第八。

原告之一法輪功學員謝焱因為信仰,向人們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被中共非法關押勞教所二年零三個月,期間遭受許多殘酷的折磨。開頭兩天她被吊銬在監房鐵窗 上長達48小時,衹能腳尖著地,之後三天,每天都被這樣吊銬18小時。折磨還包括長時間被捆綁、強迫進食、精神洗腦和每天被強迫勞動16個小時等等。另一 原告八十歲高齡的李富英老人因為信仰在廣州曾被非法關押兩次,而她的女兒顏海玉,因修煉法輪功也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廣州槎頭女子勞教所備受肉體和精神 的 折磨,多次被強行灌食。顏海玉勞教期滿後又再次被綁架到廣州市法制學校洗腦班,二十四小時才能放風一次,關押期間遭受到各種酷刑、流氓式的精神洗腦等卑鄙 手段的迫害,令顏海玉的精神受到了極大的創傷。

2006年2 月陳紹基率團在澳大利亞訪問期間李副英謝焱以酷刑罪告上紐省高等法院。高院曾先後幾次聆訊,陳紹基一直沒有回應,目前原告申請對陳紹基的缺席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