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懷化市“六一零”歹徒和惡警的犯罪事實

湖南懷化市“六一零”歹徒和惡警的犯罪事實

 

文/懷化市被綁架大法弟子家屬給相關部門的投訴書     
     
湖南省懷化市大法弟子米金艾等人於2007年5月中旬遭當地610等不法人員綁架,目前被劫持在懷化洗腦班。他們的家屬與當地居民就此事向懷化市人大、檢察院投訴,說明法輪功真相,要求釋放米金艾等人,並依法懲處犯罪警察和惡人。

懷化市人大、檢察院各相關監察部門:

事實依據:米金艾,女,大法弟子,懷化市鶴城區糧食局軍供退休職工。5月18日上午,在單位正準備工作時,被610、國安、公安、街道及所在單位聯合綁 架。前一天,有公安車到她妹妹家(米金艾居住地,懷鐵建築段家屬區內),由於家人不給開門,就打電話問“你還煉不煉”,米金艾回答“這麼好的功法,怎麼不 煉”。第二天,米金艾剛走進單位糧站準備上班就被劫持,目前被非法關押在懷化湖天老區洗腦班,說是要強制“轉化”。因修煉法輪功米金艾曾兩次被非法勞教。

唐哲忠,大法弟子,在懷化漵浦大江口湘維有限公司工作,五月十六日被綁架;十七日,湘維另一大法弟子謝小芳也被惡人綁架,兩人先後被劫持到懷化洗腦班。

戴丁翠,女,六十歲,懷化會同縣自來水公司退休職工,五月十七日上午八點多鐘,被自來水公司經理趙軍、王兵、龍建彬伙同六一零人員騙上車,直接綁架到懷化洗腦班,自來水公司還出資五千元。

近日辰溪法輪功學員毛昌旺、鶴城區政府大院內法輪功學員李保星又被綁架,李保星家裏的一桌飯菜早已發霉,說明人是從家裏綁架的。

懷化市區610國安、公安、街道、所在單位等主要責任人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監管人罪、侮辱罪等罪行。根據《憲法》第41條,我們依法向懷化市人大、檢察院等國家機關提出控告,要求追究610成員等主要人的刑事責任。其理由如下:

一、所謂“學習班”的真實情況

2005 年10月底開始,省市各級610、公安等單位聯合,懷化市耗巨資280萬元,於11月初在懷化市美術印刷廠(在湖天老區,一棟四層樓家屬房及部份廠房,含 煤棚層),院設圍牆,鐵大門終日緊閉,對外被稱為“法制教育學習班”,更為奇怪的是它反常的將“培訓基地”的牌子掛在門裏,此洗腦班緊鎖幾道鐵門,一般人 不知道它在甚麼地方。實質上是中共無法無天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

該洗腦班有省市縣各級610成員、幹部、公安、幫教及陪教。當“幹部” 的多是整人有術、詭計多端的邪惡之人;當“幫教”的則用編造的歪理邪說迷惑學員、且多為貪圖享受、想靠洗腦班吃喝玩樂拿工資的當地邪悟之徒(也有北方來 的);當“陪教”的則是從學員單位或居委會抽派的陪伴人員。法輪功學員都是被綁架而來,每期每位學員必須由學員及單位或居委會向洗腦班交幾千元錢。每期班 以往大約30天。

每個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後,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吃飯、睡覺、上廁所都被人監控著。由幫教圍著散布邪說歪理,強迫學員聽,若法輪功學員不配合轉化,則 用勞教、判刑、親情等恐嚇、誘騙、威逼、軟硬兼施,周圍當地居民有時聽到有人被毒打時痛苦的喊叫聲。加劇製造高壓恐怖氣氛,使學員處於極度緊張、絕望的困 境。

所有這些殘酷的迫害手段就是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在編造的“決裂書”上簽字,放棄修煉。而且他們迫害學員的真正過程是全封閉的。全國各地都有這樣的洗腦班, 好多在拘留所、勞教所、監獄中被迫害了幾年都走過來的法輪功學員,在洗腦班裏被迫害的身心崩潰,所謂的“轉化”。“轉化”後的學員被迫說著邪惡編造的污辱 大法和師父的謊言,而學員的心卻在滴血!在這種高壓恐怖下的迫害中,國內有不少像這樣的洗腦班把學員致傷、致殘、致瘋、致死,明慧網上全國各地學員的聲明 每天都大量的出現,聲明在強制下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重新修煉。

洗腦班,對外被稱為“法制教育學習班”,電視報導的“對學員像春風細雨般的幫教”的背後的真實情況是外人無從知曉的。實質上“法制教育學習班”就是中共無法無天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特別是精神摧殘的毒窩,比肉體摧殘有過之而無不及。

二、江氏及追隨者踐踏法律

江氏鎮壓法輪功依據的所謂“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通告》、《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二)。在此基礎上移花 接木、挪靠《憲法》、《刑法》、《勞動教養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文件,使其合法化,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全面殘酷鎮壓。而上述兩個《通告》和兩個《司法 解釋》均沒有通過人大立法機構確定,都是行政文件,依據這種行政文件再賦予法律權力,本身就是違法的。大前提都是錯的,而在此前提下得出的結論可想而知 了。根據我國“立法法”第八條規定: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制定法律。我國的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從來沒有在法律文件或 者司法解釋中將法輪功修煉團體“定性”為邪教組織。

二零零五年公安部下達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 39號),這個文件介紹的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邪教組織有七種;公安部認定的邪教組織也是七種,在上述十四個邪教組織中,沒有法輪功組織。 這是在以江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六年後的二零零五年。

根據唯物主義的無神論觀點,所有的宗教都存在“製造、散布迷信邪說”的問題,這是個價值觀的問題,不是法律認定的標準。何謂迷信,何謂邪說,不能根據無神論的觀點做出判斷。

江氏成立的各級“610”非法組織,動用指揮軍隊、外交、國安、公安、司法、法院、檢察院、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拘留所等全部國家專政機器,帶頭肆意踐 踏《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警察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採取拘留、勞教、判刑、酷刑折磨、開除公職等手段在全國範圍內殘酷的系統迫害 法輪功;控制動用電台、電視台、報紙等所有宣傳媒體,採用造謠栽贓等流氓手段攻擊陷害法輪功及其創始人,對廣大人民和法輪功學員強制性洗腦,非法灌注邪惡 思想。中央電視台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中扮演重要角色一案,目前在國際上仍在審理之中,被告方曾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向法庭提出撤銷此案,被法庭駁回;又於二零零 七年一月提出抗辯,原告律師訴江案律師泰瑞-瑪什(Terri Marsh)博士於三月中旬做出回應(見動態明慧網,由於封鎖,除了大陸,自由的信息流通全世界都知道)。

到2007年3月止,經核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3000多人,無數學員被勞教、判刑、非法關押、洗腦、送精神病院,被活體摘除器官牟利並焚屍滅跡 (正面臨全球性的國際調查)江氏及其追隨者才是破壞社會穩定的兇手,肆意踐踏法律。江氏及其追隨者使用武力殘暴迫害法輪功的過程,就是踐踏法律尊嚴、損害 中國榮譽、破壞社會穩定的過程。

三、法輪功學員維護法律

面對江氏集團的造假和殘暴,法輪功學員既沒有屈服,也沒有用武力報復,而是採用了和平理性的方式依法上訪講真相,揭穿各種謊言,澄清事實真相。

如果“人大”、“信訪”真的履行職責,法輪功學員就不會走向天安門;如果“電視”、“報紙”真的言論自由,法輪功學員就不會選擇電視插播和散發傳單;如果 執法機關真的文明執法,法輪功學員就不會舉辦迫害與信仰酷刑展;如果江氏真的“以德治政、以法治國”深得民心,到處就不會有“全球公審江澤民”;如果法輪 功真的有政治目地,就不會有“歡迎溫家寶”,“法辦江澤民”之別;如果法輪功學員真的無冤情,就不會去日夜奔走講真相;如果江氏集團不做賊心虛,就不會花 巨金封鎖明慧網、封鎖大法真相。是江氏非法殘酷鎮壓在先,法輪功學員依法和平性反迫害在後,沒有江氏的迫害,就沒有法輪功的反迫害,而是這種反迫害不是暴 力的而是和平的。因此法輪功的各種反迫害是常情常理,合理合法的,更是維護法律的表現。

法輪功學員堅持“真、善、忍”信仰去上訪、散發傳單光盤、打橫幅、貼標語等反迫害的方式,都是依照《憲法》第35條、第36條、第41條分別賦予公民的言 論自由權、信仰自由權、批評建議權、申訴控告檢舉權依法行使的,正是實踐法律、維護法律的表現,而那種面對謊言誣陷卻明哲保身不去依法行使這些權利的人才 是踐踏破壞法律的人。

法輪功學員在行使這些權利的過程中,一直是用和平理性善良的方式去做的,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寬容、忍耐、真誠、友善這恰恰符合《憲法》第 51條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權利”,完全是用實際行動維護法 律。

法輪功傳播八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獲多國政府褒獎二千多項,《轉法輪》被譯成二十多種語言文字公開發行,法輪功為中國贏得了至高無上的榮譽,架起了東西方溝 通的橋樑。法輪功學員洪法講真相,崇尚“真善忍”,反對暴力和“假惡鬥”,正是符合《憲法》第54條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 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正是法輪功學員依法行使公民權利的同時,依法履行公民的義務的表現。

七年來,法輪功學員恆久依法和平理性反迫害的過程,就是法輪功學員依法行使公民權利,維護法律尊嚴的過程。

四、懷化市區610張楚林、李躍工、賀玉容、楊春輝,國安、公安等人所犯罪行

懷化市區610與其他相關部門主要人員,死心塌地追隨江氏集團殘酷鎮壓法輪功,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監罪、濫用職權罪,詳見以下所述:

1、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依《刑法》第251條情節特別嚴重導致多人被迫放棄信仰。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非法拘禁罪:依《刑法》第238條情節特別嚴重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3、虐待被監管人罪:依《刑法》第248條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極壞,致人傷殘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濫用職權罪:依《刑法》第397條情節特別嚴重後果極其惡劣(一人死亡)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上述理由,在米金艾等人自身權利受到肆意侵犯的情況下,我們依法向特定的國家機關──人大、向特定的賦有法定職責的執法機關──檢察院執法者提出法律保護,希望執法者能夠切實履行法定職責,保護無辜同胞免受不法者侵害。

相信有正義感、有良知、有職業道德的執法者,面對張楚林、李躍工等犯罪人員,會用正義之劍,將傾斜的天平扶正,將法律的尊嚴捍衛!

借此正告懷化市各級610、國安、公安及參與迫害的各單位各部門,立即釋放被綁架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不是為了自己,目的是制止對善良 的迫害,喚醒人的良知,人才會有未來。每天3-4萬人數的退黨大潮,惡黨解體已成定局,天滅中共在即,迫害宇宙大法及善良的大法弟子罪不容恕,高層都在留 後路,到時你是替罪羊,上一層消滅下一層,層層被操控利用的下場是悲慘的,誰還敢迫害,離清算的日子不遠了。目前,“追查國際”已經基本完成了對中共大審 判前的罪證調查,做好了對中共大審判前的準備,不要做惡黨的陪葬。

“國際司法正義協會”於2006年5月1日公布一項統計顯示,法輪功團體近 6年來在全球5大洲33個國家,分別控告中共前領導人江澤民、羅幹及30名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之中共高級官員,所提出之民事訴訟或刑事控告多達54項。控 告江澤民個人的案子,截至2006年4月,已達16個國家。該組織表示,法輪功的國際人權訴訟規模堪稱21世紀初全球之最,所控罪行是國際刑事法認為最嚴 重之國際罪行。時至今日,中共所面臨的最大的幾個問題就是:全球範圍的國際起訴,持續每天3-4萬人數的退黨大潮(已過二千萬),四大洲真相調查團要求進 入大陸實地調查迫害真相及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

據悉這次新一輪的迫害是從省裏來了人傳達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指示,揚言要“一網打盡”。每個單位都開了會,還分了任務和指標。

最近原告律師訴江案律師泰瑞-瑪什(Terri Marsh)博士就起訴中央電視台民事訴訟案接受明慧記者的專訪──

記者:不少中國人還有這樣的想法,這是他們的工作,而且他們這樣做也沒有違反中國的法律,您的看法如何?

瑪什律師:不僅那些直接參與宣傳反法輪功的人會面臨嚴重的法律處罰:入獄、長期服刑、甚至是死刑。關於那些以各種形式參與屠殺猶太人的納粹罪犯,紐倫堡法官在法庭上是這樣說的:

“大多[納粹]被告都在法庭上表示,他們有良好的人品,是好家長,並努力工作,好像這些在某種程度上能為他們在種族滅絕犯罪中扮演的角色做辯解。這些被告 共同的辯解就是他們當時的行為符合德國的法律。但我們知道,德國法律在一九三三年以後就變成了希特勒的意願。另外一項無效辯護是:他們是在執行上級的命 令。這個辯護是不成立的。事實上執行政府或上級命令也不能解脫他犯下的罪行所應承擔的責任。”

從更廣義上講,這些被告總是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那些策劃大屠殺的人責怪參與實施大屠殺的人,並讓他們負責。而那些幫助掩埋[猶太人]屍體或參與掩蓋屠殺 罪行的人卻把責任推給那些策劃滅絕和屠殺的人。宣傳喉舌總是設法使自己擺脫罪責。那些執行大屠殺的人辯解說,他們只是執行命令。我們聽了他們的說法之後, 會得出這樣的結論:要麼沒有人負任何責任,要麼所有那些參與這場罪行的人都是有罪的。而後者正是我們今天所得出的結論。

附: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米金愛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區號:0745):

懷化市糧食局(值班:2713025 傳真:2723870 )
黨組書記丁克來 2716575、宅2127671、13807451182
局長張於太  2718644、宅2710773、13034875138
副局長黃生和 2716410、宅2716537、13974568158
副局長夏應鐵 2715399、宅2380786、13307450276
副局長王勇 2716557、宅2716835、13607450556
副局長莫再庭 2716552、宅2716670、13607452430
工會主席唐啟田 2719894、宅2716755、13607452200
辦公室主任王曉元 2713025、宅2712592、13037457592
軍供站經理楊茉莉 2233183、13974530997
軍供站楊春2238266 城中街道辦事處丁仁國書記 2271561、宅2313463、13874502921
城中街道辦事處夏小鐵主任 2271561、宅2224668、6983703
新街居委會 2250636 懷化市鶴城區軍供糧站經理楊茉莉 辦公室2233183
鶴城區糧食局:辦公室2232766 局長周生洪 辦公室主任米慶盛 軍供糧站門市部2232766
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唐哲忠、謝小芳單位和個人:
湖南省大江口湘維有限公司( 值班3587115 傳真3587711 )賀正龍,董事長,總經理,電話,3587538, 3587388,13807454768.楊再安,黨委書記,電話,3587038,  3587368,13874431068.劉永傑,副主經理,3587098, 3587331,13974551688.段先貴,副總經理, 3587300, 3587688,13607415556.劉江生,副書記,3587298, 3587685,13807454756.譚文舉,工會 主席,3587358 3587568,13807454763.周金華,總經理助理,3587128 3587268,13607455661.石修 禮,辦公室副主,3587288  13762952666 。
參與迫害大法弟子戴丁翠 的相關個人:
趙軍:13974572218 王兵:13974536778 龍建彬:13607457107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