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中共獨裁政權干擾澳洲司法系統的獨立性
章翠英
【光明網2007年2月23日訊】
我叫章翠英,澳洲公民,自幼研習中國傳統畫。目前,我正在澳洲紐省高等法院(Supreme Court of New South Wales,Australia)狀告前中共政權首腦江澤民。令人感嘆的是,在這塊民主國家的土地上,一個澳洲公民為了維護基本的人權卻變得如此的艱難。艱難不是因為案子複雜, 我一個平民百姓, 就是因為信仰真善忍, 修煉法輪功, 回國向政府說句公道話, 就受監禁, 受酷刑, 關男牢, 這走到哪也是個冤案。艱難是因為此案在中共滲透力量的作用下,傳票送達受到澳洲外交部和律政部不合理的拖延,一年多過去了,傳票仍未送達到被告人的手中,而導致超出了紐省高等法院規定的6個月傳票送達期限。2006年2月23日,我請求法庭延長髮傳票的有效期,案子在法庭沈睡了一年後,法庭才決定在今年2月26日對此案進行裁決聽訟。
在2004年9月15日,我到澳洲紐省高等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中共黨魁江澤民和他本人親自為迫害法輪功設立的610辦公室,一個類似蓋世太保的組織,澳洲紐省高等法院受理了我的控告。這期間,中共大使傅瑩曾多次親自前往堪培拉的外交貿易部, 上下施壓, 企圖通過經濟、外交各種途經給澳州政府施壓,取消此案。(2004年11月15日,《澳州人報》報道)
2005年6月22日,陳用林先生在新聞發佈會上披露澳大利亞外交部在本案訴訟中私自給中方法律建議和幫助。當時我非常震驚,中國作為國際公約的簽署國,本應該履行公約,遵循法律程序行事,可是中共沒有選擇這種做法。卻向澳洲外交部施壓,要求澳洲外交部幫助干預起訴案。
由於紐省高等法院認為江澤民享有元首豁免權,此前采用替代方式送達傳票被告知失效。2005年9月20日,高院將傳票發到律政部(通過澳洲律政部要求澳洲外交部將傳票送達到中國),並定於2006年3月30日庭訴。但澳大利亞外交部並沒有從速滿足法庭提出的協助,反而極力拖延,阻礙法庭程序的實施。我感到澳大利亞外交部的某些官員正在將澳大利亞的民主自由出賣給中共。
在2006年的1月中旬,我得到了一位朋友的幫助,這位朋友根據1982年的信息自由法,得到了澳大利亞外交部電子郵件, 是有關坎培拉給北京的官方電報和律政部與中共就此案(我對江澤民與610辦公室的起訴)的討論文件,共21份,我注意到大部分文件的內容90%以上是被刪節掉的,但仍能在剩餘的內容中,看到澳大利亞外交部與中共就本案的一些討論,如,2004年9月28日和10月5日的兩份文件中提到「(澳洲)政府將盡一切可能,在法律的範圍內,確保此案子不成為雙邊關係的一個問題」和「外交部已經進行了法律咨詢,並可向中國政府保證,它將在法律範疇內盡全力關照中國[政府]的擔心。」「The Government would do everything it could, within the law, to ensure that the case did not become a problem for the bilateral relationship.」 And 「DFAT had sought legal advice and could assure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hat it would do everything it could, within the law, to address China』s concerns. ….」 這些資料印證了陳用林先生和澳洲人報所披露的澳大利亞外交部在本訴訟案中私下給中方提供幫助的真實性。
從文件中證實到以下幾點事實:
1, 面對中共施壓,澳大利亞外交部表現得如此地怯懦,不在法庭上把指控反扣回去,卻無視一個澳洲公民公平審判的權利;
2,澳大利亞外交部沒有堅持原則,允許了中共大使傅瑩等中共官員介入法律程序;
3,通過自由信息條例從澳大利亞外交部得到文件中,揭示從2003年以來,澳洲外交部在紐省高院的法輪功案子上,8次通知中共;
4,澳大利亞外交部的表現,是在損害法律條文,阻礙澳大利亞紐省法院的法庭程序實施,並且實際上扮演了中共被告辯護者的角色。
根據國際法律,前國家元首在任職期間私人犯下的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沒有元首豁免權。我相信,在正常的情況下,澳洲法律也是要遵循這一原則的。2005年3月8日,江澤民交出了最後一個領導職務,我認為,澳洲紐省高等法院不應繼續給予江澤民豁免。有成千上萬的人死於江澤民群體滅絕政策,中共正在強迫人們放棄信仰否則就以人類難以承受的痛苦的手段去殺人,這場屠殺必須早日得到制止。
2006年3月初起,由中共黨魁江澤民親手發動起來的這場對法輪功學員滅絕性的迫害又有了新的證據:不斷有證人指控中共在過去的六年來直到現在,在大規模的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並焚屍滅跡。證人指證,在中國至少36個集中營和大量勞教所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用於活體器官移植。參與的人員涉及中共高層、軍方和武警。5月,原加拿大眾院人權委員會的主席、國會議員、亞太司司長戴維‧喬高和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戴維‧麥塔斯對「中國全國範圍內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展開了獨立調查,併發表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報告》。 他們兩人出訪了全球30個國家和地區,併發現了更多證據表明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仍在發生。
中共江澤民集團罪孽深重,壞事做盡,但卻不敢面對一個普通的澳大利亞公民的起訴,因為他們非常清楚,在庭辯的過程,將彰顯中共邪黨罪惡,其殘暴的本性與虛假的面目將暴光於天下。澳大利亞政府又有何懼之呢?特別在這接近2千萬中國人退出中共邪黨的大時代背景,請相信,上天只眷顧那些能堅守道德人們,沒有了中共操控的日子,無論是中國民眾還是澳大利亞人民、以及全球人類將生活得更加美好。希望這宗民事訴訟案能在不受外來因素的影響,儘快正常進行下去,同時,我真誠的希望能得到您的關注和支持,謝謝。
章翠英
2007年2月20日
(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