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大法學員
【光明網 2005年9月28日】
師父《在美國講法》中告訴我們:『人和神的區別,就差在這兒。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是人,就是這個區別。』我有時就想,那還不容易,我相信師父講的是真的,我為了圓滿不怕死,我寧可為之去死,那我不就沒有了對生死的執著了?我不就放下了生死,成為神了?我年紀還小,我就等到快結束的時候放下生死吧,這樣修起來輕鬆,為了圓滿我不怕死,好像這還是修煉的一條捷徑了。
但我感覺這種想法不對勁,與師父講的法不符,但我一時找不出理由駁倒它。
後來我想,天下不怕死的人很多,更有處在『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人,還有很多自殺的人。自殺的人是放下生死了嗎?我想不是,他們不是放下了生死。他們是放下了死,卻沒有放下生。他們活不下去了,對活著是無法忍受了,所以纔自殺的。由此看來『想著我不在乎死就是神』的看法是不對的。
師父講的是要放下死,沒有對生的執著,同時師父也講了要放下生,不應有對死的執著,即無論生存環境多惡劣,多殘酷,多令人無法忍受,我們還能以法為原則,按大法的要求去對待周圍的一切,而不考慮自己,不顧及自己的安危,不考慮自己的生死,那纔是真正的放下了生死。只不怕死,不是層次的體現,常人自殺者不就是一種不怕死的嗎?
真正達到放下生死的狀態,需要的是我們實實在在的修自己,而不是靠一時衝動去死來驗證的。學好法,時時修好自己,自然就會達到那一狀態了。
貪圖安逸,不重視學法實修,就可能走彎路。我有時不重視實修,而是滿足於做事,以講了多少真象來衡量自己的精進與否。因為做事雖然累,但有時沒實修苦;有時覺得自己在很危險的環境下仍然去講真象,不正是放下生死的壯舉嗎?實際我想這是一種想通過做事代替實修,達到『一勞永逸』的目地的想法。講真像隻是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之一,做的多,不一定能代表自己修的好,三件事都做好纔能提高。我周圍原先有個人表現非常好,曾積極帶大家去天安門為大法喊冤。可現在她被判勞教後妥協了。這對我觸動很深。可能她就是沒重視實修,被邪惡鑽了空子。
無論何時我們都應該好好學法,纔是做好一切的根本。
個人體悟,不當處敬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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