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訴澳外長唐納案第三次法庭聆訊, 下次對執時間定在11月14日(圖)

【光明網2005年9月15日訊】

澳洲法輪功學員起訴外交部長唐納簽發禁止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使館前打橫幅的特別行政令一案於在堪培拉最高法院舉行第三次『法庭對執』 (Directions Hearing),雙方律師同意將下次對執時間定在11月14日。澳洲參議員、後備體育部長蘆迪(Kate Lundy)致信支持法輪功學員的法律行動。


一名支持者呼籲『唐納先生,停止支持中共!』

首都領地工黨議員蘆迪在她的支持信中說:『就我所知,法輪功在中國大使館前的人權請願一直是和平的。我瞭解到外交部長唐納以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使館前的存在會影響大使館的「尊嚴」為由,自2002年起每月簽發文件,限制(法輪功學員使用)橫幅和音樂,以及寫有法輪功字樣的車輛停放在大使館附近。『我認為這(唐納的行為)與澳大利亞的言論自由和抗議自由的基本價值不一致。』『我支持澳洲公民為維護澳洲的基本價值觀而挑戰(唐納簽發的)這些文件的行動。我祝你們的努力取得成功。』

法輪功發言人Kay Rubacek介紹,常年堅持在中共堪培拉大使館前請願的以老年法輪功學員為主。

汪淑茹(60歲):『我們是為了維護正義。希望法院能做出公正的裁決。』
李富英(77歲):『我姑娘在中國被關了三年。不管多苦,我每天堅持在這裡,告訴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
趙俊珍(72歲):『我在大使館前四年了。生活上的苦我能克服。』

71歲的常素文說:『我天天坐在這裡,一點也不累,很高興。在中國很苦啊。我的兒媳為了(散發法輪功真象)資料判了兩年刑,在北京天堂河。我也進過監獄,在北京盧溝橋,關了27天。在監獄裡受了很多苦,他們讓我們在地上蹲著、趴著。在中國很苦,在這裡很輕鬆,不累。』

60歲的汪淑茹說,她在中國經歷過反復被勞教、流離失所、被拘捕到洗腦班等迫害。她在大使館前請願已坐了三年多了,她想告訴大陸游客:中共的宣傳、對法輪功的迫害都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煽動仇恨的。她希望大陸來的游客瞭解真象回國後,能善待法輪功學員。

77歲的張富英說,『我在這裡三、四年了,我姑娘在中國關了三年多。不管多苦,我堅持在這裡,每天8小時,我自己帶午飯,就在外面吃。我想告訴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法輪功是好的。』

附: ‘堪培拉橫幅事件’ 背景 – BBC英國臺報道說, 在2002年3月19日, 中國外交部長唐家璇在澳大利亞首都坎培拉與澳洲外長唐納舉行會談時直接向澳大利亞當局施加壓力, 要求 “限制他所稱的法輪功成員在當地的’XX’活動”。 唐家璇以 “以免此事損害兩國之間的關係” 為由提出了要求, 他表示,”將這些法輪功成員從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門前驅離並非涉及人權或自由的問題”。 同時, 唐家璇還詆毀在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門前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 把他們要求江澤民政府停止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停止虐殺中國人民視為 ‘在這裡惹事生非’ 或 ‘製造麻煩’ , 是 ‘真正的XX組織’。 顯然, 中國外交部長的施壓起到了作用, 澳洲外長唐納先生在 ‘證書’ 上把法輪功學員的”真善忍”之類的橫幅和請願活動用的展板說成是 “有損外交使團的 ‘尊嚴’ “, 並行使外交特權法, 持續每月續簽有效期30天的 ‘證書’,禁止法輪功修煉者在中國大使館前抗議活動中使用這種橫幅的權利,已近達三年之久, 至今從未間斷。(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