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的法輪大法佛學會關於堪培拉中使館門前的橫幅問題給唐納先生的信

澳大利亞法輪大法佛學會

【光明網2005年3月8日訊】

親愛的唐納先生

我們代表所有在澳大利亞的法輪大法佛學會寫這封信,請求馬上撤消外交特權與豁免權條例的證書,因為那些 “指定的實物” 已有將近三年的時間不在那裡了.我們認為證書的繼續存在是不合理的,將證書來作為一些形式上的”預防”步驟也是不合適的. 這些證書已構成了對澳洲的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歧視,因為它對我們在中國大使館的和平請願加以不合理的限制,並嚴重的阻礙了我們試圖制止發生在中國的對法輪大法修煉者人權侵犯的努力.

當證書在2002年3月16日第一次被簽發時,經核實的在中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大法修煉者的人數是396個,今天(2005年3月7日)這個數字已被增加到(1455)個,在這其間裡至少有1059個和平善良的中國人被迫害致死,其中有些是澳大利亞公民的親屬。還有二十到一百萬的人未經提審被非法勞教,人權工作者們已將其中的三萬八千個酷刑和嚴重虐待的案例存檔. 我們在中國大使館對面呼籲的目的,是想讓世人明白正在發生的事情,以幫助制止這種無謂的酷刑和謀殺. 我們傳遞的信息,是我們對那些直接負有責任者,以及默認或保持沈默者的良心,出自內心的呼喚。

自2004年7月以來,外交部和聯邦警察對證書的解釋有所改變,我們在中國大使館的請願被允許有一些手持的橫幅. 但證書仍然使我們不能享有同澳大利亞的其他團體一樣的請願權利。

我們知道你已收到通過現任外交部XX女士轉交你的我們法律顧問寫給你的有關此事的信件。我們認為XX女士2004年8月5號信中所說的我們一直被允許手拿橫幅的說法是不對的,尤其在過去的幾年裡. XX女士的前任XX先生,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你所簽證書的意圖是禁止所有橫幅,包括手持的橫幅. 事實上,國會議員Bob Brown和ACT立法會議成員Kerrie Tucker在中國大使館對面手持法輪大法橫幅時,曾受到被遭逮捕的恐嚇。

持續簽發這些證書的決定很不合理, 很不不光彩, 因為這種做法幫助了在中國以及全世界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詆毀宣傳運動, 而且以它自己的方式縱容了這場迫害。

這個世界上在我們的周圍到處存在著痛苦,而當失去生命的是我們親近的人時,這種痛苦便更加真實。不容置疑,身為澳大利亞外交部長,你的心也曾多次被悲劇及不理智造成的生命的失去而牽動,比如在2002年BALI事件、或去年12月發生在BANDAH ACEH的事件。對於修煉法輪大法的澳大利亞公民們,我們每天在面對著那些無辜的中國人民,只因為想做個好人和有一個”真、善、忍”的和平信仰被迫害致死的悲慘事實。這些不是不可避免的自然性的災難,而是由中國共產黨體系蓄意策劃的謀殺案件 — 當我們在大使館門口抗議和暴露它們的罪行時,同樣的這個政黨卻躲藏在維也納的公約之下。

部長,和著對你尊重的想法,我們相信你是不願意繼續簽發這個證書的。我們等著你停簽證書的決定,或至少一個確定的會面日期. 我們希望在三週內得到您的答復. 同時想告知您的是,我們並不想無禮,但我們已開始向聯邦法院投訴的準備.

您誠摯的

澳大利亞法輪大法佛學會
2005年3月8日(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