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江澤民得到正義的審判

Bring Jiang Zemin to Justice

【光明網4月30日訊】首先我們想說的是,這裏提出的“讓江澤民得到正義的審判”不是一個單一的行動項目,而是一種廣泛深入講清真象的思路和全局縱觀。以前我們都容易被具體行動項目所帶動,也易於陷入行動計劃的具體操作中去,被細節和結果所束縛,反而埋沒了講清真象救度眾生的根本主題。為了突破以往的這種行動驅使模式,避免單一狹隘的具體目的阻礙,更深入認識講清真象的目的和可行程度,我們在這裏討論的不是具體行動項目,而是思路。

一、“讓江澤民得到正義的審判”是我們整體對舊勢力在人間表現的反擊,清除邪惡在人間的影響和破壞,系統的向各國政府和人民講清真象的大規模活動。

二、“讓江澤民得到正義的審判”是我們繼去年德州休士頓直接清除邪惡因素活動的另一個整體協調的活動。不是單一地發正念,而是認真做好師父交代的三件事,學法、講清真象、發正念,把“總體上另外空間邪惡和正的力量已經失去了平衡,正的力量已經把天平壓到最低點了”(《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的正法洪勢在人間表現出來。實現的方法是整體在提高對正法進程的理解,對慈悲救度眾生認識的前提下,加大力度地向世界各國講清真象,讓更多的政府和人民認清邪惡鎮壓的本質。

三、怎樣在人間“讓江澤民得到正義的審判”?我們建議的思路如下,請更多的同修修改補充,完善這個思路。

1、向世人講清這場邪惡鎮壓的本質。

認真學法,深入理解師父經文和講法中闡述的法理。只有我們真正理解這場邪惡鎮壓的本質,才能向世人講清這場邪惡鎮壓的本質。

2、講清這場迫害與世人的關係,為什麼它是對世人的迫害,與世人的關係是什麼?

建議角度:是對世人良知的迫害。而不是讓人們把法輪功的情形當成別人的事,幫一次就不能接著馬上幫第二次。要他們認識到是他們自己的事,並作為他們自己的事情來做。

3、講清良知和利益之間的正確抉擇。

建議角度:講自由國家的立國精神,人權標準,維護人權的責任,對中國人民承擔的義務,對抑制人間邪惡肩負的責任。講他們與中國做生意的初衷是改變中國封閉的社會和經濟現實,但是邪惡善於玩弄經濟上操控的把戲,久而久之,與其的生意關係變成了被牽著鼻子的把柄。放棄了人權和起碼的道德標準,順從邪惡,甚至參與邪惡,生意和利益關係就變成了助紂為虐的工具,被邪惡利用。

4、同時講清所謂的與利益有關的一系列真象內容。

(1)講清經濟真象:

建議角度:虛假繁榮;經濟是空的;四分之一的國民收入用於鎮壓法輪功;在這樣的形式下投資意味著什麼?從長久來看,結果會是什麼樣的?等等。

(2)講清誰真正代表著中國的未來?

建議角度:目前中國所有政策的制定都同法輪功相關。法輪功是中國一切事情的真正原因,主宰著中國的未來。任何國家於中國的外交關係都應該是與中國人民的關係,而不是與江××等邪惡的關係。

5、講清美國在世界舞台上的角色。

建議角度:講美國的立國精神,人權標準,維護人權的責任,對中國人民承擔的義務,對抑制人間邪惡肩負的責任。講美國的建國歷史,思想信仰自由的價值,講怎樣維護好世界秩序的根本方法。

6、不斷暴露邪惡在人間的罪惡所為。

建議角度:(1)惡人海外資產的追查和曝光。

(2)公開向所有政府、政府中的職能部門提交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名單,幫助各國政府建立起惡人檔案。出來一個,繩之以法一個。

(3)追查並起訴惡性事件。如自焚事件,中央電視台的各樁造謠事件,海外騷擾事件,等等。

(4)不斷曝光各種謊言,揭穿其講假話的歷史。

7、打破媒體封鎖,動用人間所有媒體,作為我們向世人講清真象的工具。建議角度:組成一批在這方面有特長的學員,持續不斷地向大小媒體講清真象。比如,大媒體對社會有巨大影響力和震撼作用,我們對他們的講清真象工作還需加強。同時不要忽略地方的小媒體,它們都處在社團、民意代表、選民的住宅區中,直接影響民眾的思路和感受。民眾的想法又直接影響代表他們的政府官員。全面、系統、個人化地向這些人民講清真象是我們能夠講清真象的重要部份。

8、我們的正法工作一定要達到在人間的最大層面展開──各國政府的立法、行政、司法各個部門。建議角度:我們將不再受制於舊勢力挑起的一個個“救火”式的這個危機、那個危機的撲滅方式,要積極主動有效地安排我們要做的事情,在人間最高的層面上,全面鋪開講真象的範圍,把不了解真象的人和部門都接觸到,並把他們不了解法輪功真象的情況改變過來。這要求我們有這樣的洪大氣勢和能講清真象的理性和智慧。江××訴訟案就是一個契機,各個講清真象小組都可以利用這個機會深入做好相應工作。

9、“讓江澤民得到正義的審判”最重要的一點是,弟子的任何行動都不是單純意義上的活動。貫穿所有活動的主線是“救度眾生”。失去了這個主題和內容,舊勢力就會抓住我們的漏,不停地干擾,甚至干擾我們操作的事件本身。失去了這個主題和內容,我們的項目也會達不到項目的目的。比如江××訴訟案,如果不在“慈悲救度眾生”的範圍上操作,簡單地陷入複雜的法律細節和程序的講究上,我們就可能在正法的這個意義上失掉機會。如僅僅為救李祥春而救李祥春,就可能救不出來。僅僅為贏一場常人社會中的官司,江××訴訟就難於成功,因為舊勢力沒有安排如此的先例,也不會輕易讓我們從法律程序上贏這場訴訟。所以全體弟子的整體正念參與,最大範圍的利用案件講清迫害真象是至關重要的。我們的所有活動都是救度眾生的活動,我們的所有“工作”都是正法弟子參與正法修煉的形式,其中是以大家的學好法,形成整體的正念正行,旨在講清真象為根本的。

10、“讓江澤民得到正義的審判”,形式上可以也一定是多種多樣的。如以江××訴訟案的方式,親人營救方式,國際社會追查方式,婦女兒童受迫害集會請願方式,媒體宣傳方式,直接同民意代表,同政府部門會見方式,提交惡人名單方式,等等。個中操作方式和各個項目之間在“講清真象救度眾生”的大目標和“讓江澤民得到正義的審判”的主題下是相互融會貫通的。如講清江××的酷刑折磨和群體滅絕罪的殘酷,就讓社會上的人了解到家庭營救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講清江××的酷刑折磨和群體滅絕罪的殘酷,追查犯罪,公布罪犯的財產和罪行就成為世人矚目的事情;講清江××的酷刑折磨和群體滅絕罪的殘酷,向中國人民講清真象就能幫助他們主動與邪惡拉開距離,劃清界線;講清江××的酷刑折磨和群體滅絕罪的殘酷,幫助各國政府認清江××集團的邪惡,在各種可能的機會抑制邪惡,保持國際社會的正常秩序和道德。

師父在《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中說,“從現在的整個情況來看,表面上迫害還很邪惡,實際上那些能抑制人、操縱人的邪惡爛鬼已經所剩無幾了。剩的越少邪惡叫囂得越歡,越所剩無幾它就越歇斯底里。對於某些對大法掌握程度不同的修煉者來講,所表現出來的堅定程度也不同,目前對正法形勢感受也不一樣,自身的狀態會造成自身感受的不同,有的可能覺得形勢是嚴峻的;對於某些人來講,可能形勢已經變寬鬆了;對於某些人來講,可能覺得正是救度世人、講清真相的大好時機。對法認識、理解的程度不同會感覺到當前的形勢的不同,這一切都是針對不同的人心的。做得好的就會改變自己周圍的環境,做得差的也會使自己周圍的環境隨心而變化。大法弟子不同的心態,對環境的感受是不同的,那麼每個人表現出來的狀態就不同。真實情況我看就是邪惡的舊勢力要幹他們要幹的事。大家做得好不是走舊勢力安排的路,目的是不叫舊勢力鑽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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