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美國大法弟子
【光明網4月27日】很長時間以來,大家都在談整體協調,但很多情況下,是當自己的項目或意見需要別人分擔和贊同時,用這個名義來勸說別人配合自己。這個並不少見的現象引起了我的注意。最近在幾次學法中忽然比原來敞亮了許多,寫出來供大家參考。
一、整體協調的內涵是立體的多面、多層的。
整體協調是正法的要求,所以不受人的機械思路的限定。整體協調不等於大家都做同一件事,整體協調也不等於大家對同一件事的認識都一樣。比如說,在像起訴江澤民這樣需要全球大法弟子齊心配合的大事上,大家在法理上認識方向一致是整體的體現,無私地支持律師做好起訴案件本身的法律工作是整體的體現,齊心合力持續發正念清除干擾是整體協調的體現,各自從各工作小組不同的角度和層面圍繞這件事全面講清真相、取得世人的理解和正義支持,這也是整體協調的體現,而且每個部份都至關重要,缺一不可,都是這項正法工作整體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份。
也就是說,整體既包括齊心做好需要大家配合協調的直接涉及全球全局、局部地區全局、某個項目全局的大事,也包括在整個正法全局中,不計個人得失地分別主動把每個方向和層面上需要做的每一部份工作都承擔起來並堅持做好,還包括在每一個地區或者每一項具體工作的小全局中,如何系統、全面、持之以恆地做好。
二、整體中的不同部份、層面相互支持和圓容才能形成整體,相互競爭甚至對立的則是抵消整體。
99年720剛開始的時候,我們海外學員都非常希望起到護法、講清真相的作用,至於自己能做什麼、該怎麼做,思路卻很窄,所以很長一段時間,我們認識到的大家都能做的只有有限的幾件事,比如其中有遊行和發報紙。那個時候,只要有活動,大家都希望參加,而且舉辦的同修也希望更多的學員能走出來護法。轉眼將近四年過去了,我們有了許多自己的網站,還有報紙、電視、廣播,各種形式的講真相小組,有專門針對大陸的,有專門針對海外的,有針對社會大眾的,也有專門針對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等等等等。而且我們都是業餘做、個人做,畢竟資源有限,如何才能用我們有限的人力物力把正法需要的各項工作都做到做好呢?
轟轟烈烈自然能鼓舞人的幹勁,能一定程度地帶用一些還沒完全走出來的學員一起提高,但把握分寸、多為別的項目考慮、多為大局的整體需要考慮,是整體協調中必不可少的,否則,都從自己工作本位或者地區本位出發處理問題,很容易給別的小組造成人員等方面的衝擊,反而會在整體中的不同部份之間造成間隔和不便,還可能給整體和大局帶來一定的損失。如果每一個小組都想如何用儘量少的人發揮儘量大的作用,自己做的這一部份工作如何能把整體補充和烘托得更好,那麼每項工作都會做得更順利,而且很多全局中存在,但大家至今還來不及考慮、或者顧不上更全面、深入、系統去做的一些資料工作、講清真相工作,等等,可能會贏得人力和時間,很快迎頭趕上,使得全局工作更系統化。這也是整體力量的體現。
三、整體中的每個粒子越無私無我,整體的協調能力越強。
常人做什麼其實都是為了追求人世間的名利情,而大法弟子不是。大法弟子不求世間的名利情,也不應該在做大法工作的過程中追求個人名利和證實自我。如果能做到,那我們整體的協調一定會越來越好,就像師父在元宵節講法解法中要求的那樣。我們也應該做好,因為我們不能只做事不修煉,而且新宇宙中哪裏的標準是極其純正的,師父要我們達到的是史無前例的大圓滿,我們應該最大限度地在正法中溶於法中、純淨自己。另外,如果把大家願意整體配合的心當成實現個人意志或者放任自己執著的方便,不管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都很容易因為個人修煉的不足給整體帶來傷害和損失,所以每個人,特別是協調人、負責人堅持學好法、嚴格要求自己,對整體協調是非常重要的。
四、學會從法的需要和救度世人的大局出發看問題處理問題才能更好地保持整體的協調性。
整個宇宙正法有大局,大法弟子在世間救度世人講清真相也有全球的大局,還有大陸這個大局中的重點,每一項具體工作也都有個大局。並且,每個大局中都有輕重緩急,每個項目中有輕重緩急,不同階段的輕重緩急也會有很多變化,但無論處在那個層面的大局、哪項工作中,無論處在哪個階段,如果我們都能把順應師父正法大局當成第一位的,在我們所做的一切具體工作中把救度世人的效果看成最根本的,我們就不會在做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地把具體工作的結果當成最終目的。否則會帶來很多人做事中常見的問題,也會侷限了自己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的智慧與能力的發揮。
大法弟子不求常人中的任何東西,所以無論我們辦網站、辦報紙、辦電視、做技術工作,還是其它何種不同形式和層面的工作,都不是為了把那個網站、那個報紙、那個電視、哪些技術搞得如何顯赫,在常人中成就一番事業,但當我們心在度人、無私無我地、用心地做好講清真相過程中的每一件事時,我們所做的那項具體工作必然會達到很好的效果,就像以前師父講過的那個為了上大學而執著學習還是為了好好學習而學習最後自然考上大學的例子一樣。
五、整體協調不等於常人的組織和等級
大法弟子的整體和協調,是基於對大法的理解和正念,是發自內心的,是“大法弟子的圓容”(《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不是靠常人式外在的行政命令和等級觀念達到的。所以無論是在協調的哪個階段,都不能離開法。堅持學法、學好法、用法要求自己做好、做得更好,是我們相互達成協調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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