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一粒子
【光明網4月18日】
一、修真和說謊
大法弟子需要修真。在常人的社會裡,其表現形式就是講真話。
我們每個申請難民的大法弟子在講清真相中(包括遞交的材料中)都在說:由於中國政府殘酷打壓法輪功,致使我不敢回去,我感到非常恐懼。恐懼也就是害怕的心理。那麼是否可以這樣說,我們每個申請難民的大法弟子都有害怕的心理。這裡,就引出了一個矛盾:作為大法弟子,我們明明知道是不應該有此心的。因為凡是執著心都應該去掉。這樣說來,豈不變成我們嘴裡說的和心裡想的是不一樣,我們在撒謊?應該怎樣正確看待這個問題?下面談一下我的悟法。
大法弟子都是修煉中的人,既然是人,那麼在沒有開功開悟修園滿之前,我們就會有人的東西存在,而這個恐懼感就是人的東西。我們在講清真相的時候,為了讓人能明白我們的話,也不必講得大高,就講我們是怎樣被迫害的;就講大法弟子的人權是怎樣被濺踏的。那麼,作為一個人,我們在遭受或將要遭受殘酷迫害的時候,能不感到害怕嗎?! 所以,我們沒有在撒謊,我們是在講清真相。然而,作為一個大法修煉者,修好的一面,我們又清楚地知道:常人的那種恐懼感是不能成為修煉者的一顆執著心的,是執著心就應該去掉它。所以,我們嘴上講的恐懼感,儘管它是真實的。但也不能去想多和想重了。想多了就是執著心,想重了就執著追求了。所以,我們一定要擺正這兩邊的關係。
二、不怕被迫害與舊勢力的安排
前面談到應該去掉恐懼的執著心。去掉此心以後,是否就可以這樣說:我不怕了,不怕邪惡爛鬼了,不怕被迫害了。這句話粗一看,好像挺對的。可細一想,就不在法上了。”不怕被迫害”這句話本身就意味著認可了舊勢力的安排—被迫害;只是不怕而已。我們大法弟子就應該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對於我們這些沒有居留身份的弟子來講,任何時候、任何地方,我們都要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堅信只要我們正念很足,我們就一定不會有危險。因為,舊勢力不配考驗大法弟子。那麼否定了”被迫害”以後,至於那個”不怕”也要去掉。因為怕不怕本身就是一個”心”動不動的問題;你的心不動,怎麼會感到怕呢。一個不動制萬動。只要我們大法弟子確實在法上提高了,在心性標準的層次上提高了,那麼,什麼難都能跨得過去。否則,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就是一句空話。
三,如何體現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我在因簽證原因在”拘留中心”裡已經呆了八個月了。雖然,在學法和提高心性標準的努力上,我要求自己勇猛精進,修得無漏。但至今還是沒有走出”拘留中心”。這是否說明修得不好,正念不足;或者,心性標準沒有提高上去,認可了舊勢力的安排。其實,修好的一面告訴我,不能這樣簡單地看問題。誠然,作為一個修煉者,我確實沒有修到能跨過目前這個”難”的層次上,但是,我在很努力的要求提高。其實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都是在另外的空間裡發揮著神通威力。不能因為否定的”效果”還沒有反映到人這兒來,就對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表示懷疑。就像江氏的人皮至今還被邪惡爛鬼支橕著,我們能因此而懷疑大法弟子的正念除惡不起作用嗎?那是絕對不能的。所以從時間概念上來講,任何一件正法的事情都會有一個過程。就像正法的進程一樣,在天上,師父是一揮手就完成了,而在人間則表現為十幾年。那麼,到底應該怎樣纔是在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其實,說白了,就是大法弟子只要紮紮實實地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做的三件事情,就是在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至於這否定的結果何時在人間體現,我們不必去執著。就像我們不會去執著法正人間什麼時候到來一樣。當然,不去執著,並不
等於我們不去勇猛精進,在正法的任何一件事情上,我們都要做得勇猛精進。比如,現在有學員被關在”拘留中心”。我們就應該利用這個機會去抓緊救度快講,把講清真相,揭露邪惡,救度眾生的事情做得更細緻,更深入,更廣泛。同時,我們又要在法上去提高,認識到:大法弟子不應該進”拘留中心”,學員呆在裡面不是一件好事情。我們的念始終是純正的,那就是:”拘留中心”和國內的拘留所,勞改營,以及監獄一樣,不是大法弟子應該呆的地方。即使學員修得有漏,也不允許舊勢力鑽空子,進行迫害。我們就是要在根本上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四,怎樣正悟:真正的提高是放棄
目前,我的難民申請已經走到了上訴最高法院的階段,這就牽扯到一個錢的問題。坦白地說,我已經沒有錢了。再想把個案進行下去的話,唯有請求同修們的幫助了。但我又知道現在大法弟子的經濟能力都是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麼辦?雖說以後償還是不成問題的。但現在向同修們借錢,而且還不是一個小數額。這樣做會不會影響其他同修的正法事情的開展。師父在2002年波士頓法會上講”大法弟子做什麼事情都要以法為大,擺放任何事情的時候你都要首先考慮法”。作為一個大法弟子就應該時時處處把大法的需要放在第一位,把整體的協調放在第一位。所以,我在想,如果財力不能統籌兼顧的話,我就準備放棄上訴高院的機會。不是放棄講清真相的機會,因為,講清真相是可以另選一個案例去進行的。我這樣做,只是想讓同修的錢用在更需要的地方去而已。曾有一時,我還真為自己有這一念而感到高興,還以為自己悟到了更高的法理–真正的提高是放棄。現在通過不斷地靜心學法,在法理上提高一後,再回過頭來悟一悟,就覺得不是那麼一回事了。在這裡,讓我認真的向內找一找,看看自己究竟陷在哪個誤區中了:
1,首先我問自己,在這放棄中,我有沒有怨氣?比如:抱怨同修什麼什麼的。回答:一點也沒有。我確實感到在大法弟子之間,我們是親兄弟親姐妹;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的事就是你的事。要不是有漏,讓舊勢力鑽了空子,還不至於讓同修為了我的事額外地忙碌。如果在此時我還要抱怨什麼的話,那我還真不知道自己修到哪裡去了。那連一個常人都不如。
2,在放棄中,自己有沒有動搖過對大法的正信。回答:一點都沒有。我堅信大法的威力是無所不能的。只要弟子念正,無執著,師父就什麼都能為我們做得了。
3,既然這也沒有,那也沒有,是否就可以說,我的放棄的那一念是正的,是對的,回答:不能這樣說。因為,現在我纔悟到:能使修煉者得到真正的提高的那個放棄,其實是修煉者修煉到那個層次以後,自然而然的一種行為。它是沒有一點人為因素的,是不動心,不動念的,是在不知不覺中進行的。比如:你有一個好主意,我有一個好主意,如果結果是一樣的,那就按照你的主意去辦。就這樣在很自然的狀態下,無聲無息地放棄了”我的一個好主意”。並且,在以後的行動中我還會默默的補做好可能有漏的地方。這種放棄,纔能體現出修煉者的真正的提高。如果放棄的形式不是這樣,而是那樣:你有一個好主意,我有一個好主意,如果結果是一樣的,那麼放棄我的主意,按照你的主意去辦。這段話,看似和前一段話差不多,只多了一句話:”放棄我的主意”,恰恰就是因為多了這句話,層次的差異就體現了。因為,這時的放棄是人為的,是動了心念的,是想到了一個”我”字的放棄。所以,它就不具備含有高層次中的法的內涵。故而,也就不能使修煉者得到真正的提高。同樣的道理,我對上訴的放棄的那一念也是動了心念的,也是人為造成的。而且,現在看來當時的那一念未必是正的,儘管那時我以為是正的,如果真是念不正的話,想一想,我到底是提高上去了呢?還是掉下去了。當然,假如那時我的放棄的一念不是這樣產生的,而是那樣體現的,就另當別論了。比如,在正法進程中,大法需要統籌兼顧,協調一切,什麼事該做,什麼事該先做,什麼事重要,什麼事更重要。也許對於更重要的事情來講,我的個案可能需要緩一緩再做;也可能換一種形式去做,不上訴高院,而另選一條什麼途徑。那麼,那時放棄就放棄了,放棄得自然,放棄得沒有任何雜念。為大法的需要,我們大法弟子還有什麼不能放棄的。這纔是高層次上的放棄,這種放棄纔能使我們得到真正的提高。當然,法是一層一層展現給我們的,任何層次上的放棄相比不放棄都是提高。但修煉是無止境的,當我們能證悟到更高的法理的時候,我們為什麼不能勇猛精進呢?
最後,用一句同修寫給我的話,作為結束語,這句話曾經點出了我當時不曾覺察到的執著心: 放下生死是修煉者的境界,並不是在形式上”英雄”一番。
總想和外面的申請難民的同修講幾句話,因為從一些案例中,我看到了一些修真與做假的跡象。不管這假是移民代理做的,還是我們自己無意識中留下的錯誤,今天一定要全盤托出,從而正確妥善的處理好,否則,可能會在以後的講清真相中給大法造成一種負面的影響,從而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另外,一定要多學法,這多學法,並不是在形式上的多讀幾篇或多讀幾遍經文。一定要靜下心來,不抱任何觀念,不帶任何問題,專心地學法。把一字一句都容進每一個細胞中去。只有在法上真正提高了,心性標準纔能上去,我們的”難”纔能跨得過去。
這只是我目前的一些悟法,僅是拋磚引玉,如有不當之處,望同修們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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