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關押一年半 佳木斯市李紹志身體虛弱住院

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李紹志被非法關押一年半,現在在吉林省長春市中心醫院住院,也就是長春市第三看守所的病監,身體非常虛弱。聽說從二零一九年年前就開始絕食抗議。

李紹志,現年五十六歲,原為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煤礦機械廠工人。一九九八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打壓法輪功後,李紹志在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李紹志和其他十一名法輪功學員不堪忍受勞教所的虐待,逃離勞教所,從此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六年,李紹志回到家鄉佳木斯,八月三十一日被人舉報抓捕,後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出獄後,在哈爾濱多年來靠打工和做一些生意維持生活。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晚六點半左右,李紹志在哈爾濱市南崗區租住的樓房前被兩名便衣綁架,隨後他們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書的情況下,到李紹志租住的房屋非法抄家。後證實是長春市南關區民康派出所警察,當時沒有著裝,開的是微型麵包車,有人還在李紹志租住的房子中蹲坑,屋裏留下多個吃過的飯盒和飲料罐。李紹志當晚直接被綁架到長春市民康派出所,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四月末,南關區檢察院將李紹志構陷到南關區法院,家屬給李紹志聘請的律師多次給南關區法院打電話問誰是李紹志的辦案人,均遭到推諉,不告訴。七月末律師又一次給南關區法院打電話諮詢,被告之去司法局備案,律師說有這條法律嗎?他們說沒有。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律師去了南關區法院,法院辦案人告訴律師,說案子已經退回公安了,之前在檢察院已經被兩次退回公安。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長春市南關區法院對李紹志非法開庭,律師做了無罪辯護。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家屬去看守所給李紹志存衣物,被告知已不在看守所關押,說已經被送到長春市中心醫院住院。家屬去了中心醫院查詢,被告知是在那住院,問是甚麼病住的院,對方不告訴。

李紹志被抓捕前身體非常好,沒有甚麼病。聽說李紹志住院後,家屬非常擔心。現在聽法院的辦案人說李紹志從年前就開始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現在身體非常虛弱。請海內外正義之士伸出援手。

吉林省長春市中心醫院第三看守所病監諮詢電話:0431-84330150

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地址:長春市雙陽區奢嶺鎮
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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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關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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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岩 副院長 17643107998 13904331566 85359191
孫立金 副院長 17643107979 13943150011 85338353
王為國 副院長 17643107977 13843161167 8535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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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