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法輪功堅持把澳外長唐納訴上法庭

子君

【光明網2006年11月1日訊】

自堪培拉最高法院在2005年6月8日受理了法輪功學員章翠英、戴志珍對外長亞力山大o唐納(Alexander Downer)侵犯人權的聯名起訴後,這樁民事案至今已走過一年多,法庭曾4次要求外長唐納為簽發證書的行為遞交辯解詞,唐納不但一直沒能交出,反而在2006年9月11日向法庭申請一個動議案,讓法庭不要受理此案子。

訴訟案的起因是2002年3月由中國外長唐家旋訪問澳大利亞所引發,法輪功學員的基本人權受到澳大利亞外長唐納的侵犯,並持續了四年之多並未終止。在四年來所簽發的96份證書上,外長唐納命令聯邦警察對法輪功采取行動,移走在堪培拉中國大使館門前馬路對面的法輪功請願活動用的橫幅和展板。理由是法輪功的橫幅和煉功音樂有損中國代表團或中國大使館的尊嚴。在 2004年3月30 日以後續簽的 “證書(certificates ) “上,還增加了限制請願的內容,包括 “法輪功成員抗議所用的立起來的橫幅、標誌,及固定或漆在包括汽車等物體上的標誌”都不能出現。另外,唐納外長的96份證書上的那些所謂控告法輪功違反噪音條例的說辭,同樣也沒有被證實有任何事實根據,和究竟違反了那一條噪音管理條例。
當法輪功學員針對外長唐納的侵犯行為向堪培拉最高法院遞交訴狀 9個月後,即在2006年3月,外長唐納纔停止簽發有效期僅30天的”證書(certificates )”。與此同時,外長唐納還透過代理律師向法輪功兩位原告建議涉案雙方通過協議解決紛爭。但外長唐納本人並未作出不再侵犯法輪功學員基本人權的有效承諾和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的舉措,只是要求法輪功學員停止起訴,並強調外長唐納保留將來在適當的情況下使用外長特權的權利。更令人不可思議不可的是,在外長唐納本人主動提出涉案雙方協議期間,外長唐納卻變換著另一方式侵犯法輪功的基本權利。在4月3日,涉嫌直接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活體器官摘取的中國現任商務部部長出訪澳洲期間,澳洲聯邦警察采取嚴厲防範措施,調來大警車 (the police truck (Breath Test Unit)擋住法輪功學員抗議活動用的橫幅,併命令法輪功學員不許移動到其它地點,澳洲聯邦警察稱命令是來自唐納外長管轄下的外交部。

今年10月 13日,法輪功原告章翠英的律師Mandouh向法庭遞交新修改過的訴求。在10月20日的開庭聆訊中,法輪功原告章翠英的律師Mandouh完成了向法官遞交新訴求的程式,並請求法庭根據新訴求速判。唐納的律師則要求法官在下一次開庭聆訊中(11月1日)先審理被告提出取消此案的動議,將審理法輪功新訴求的聆訊推延到11月1日以後。聆訊結果,法官沒有接納被告代理律師的要求,將法輪功原告章翠英的請求安排到11月1 日審理,和唐納要求法庭取消案子的申請一起上庭,等待裁決。另外,在10月23日,本案的另一原告法輪功學員戴志珍向法庭遞交了經修改的訴求和補充了一些訴訟文件,同樣取得在11月1日開庭聆訊的時間。

這場官司如何走向,也在測試著澳大利亞司法系統對自身民主國家價值保護的能力有多大,澳大利亞公民能否真正不受侵犯的、公平的享受憲法保護下的最基本的人權,對於澳大利亞司法系統來說,這的確是個嚴峻的考驗。

法輪功原告指出,唐納外長在簽發第一份證書時就開始撒謊

1999 年7月20 日,中共和江澤民公開宣佈對信仰 “真善忍”的民眾鎮壓,認為 “共產黨人所具有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所信奉的唯物論、無神論,還戰勝不了法輪功”,”豈不成了天大的笑話!”一場群體滅絕的大屠殺在中國就這樣發起。江澤民政權控制著中國大陸所有媒體,所有的電視臺不停的播放詆毀法輪功的節目。有的地區有時所有的頻道都在播放同樣的誹謗節目,任何人只要在公共場合大聲說一句”法輪功好” 就橫遭逮捕。遺憾的是,在國外的西方媒體的報道中也難以見到有關法輪功的真實消息。就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個有效的能夠讓世界知道法輪功在中國被殘酷打壓並向世界呼救、呼籲幫助停止虐殺的辦法就是在中國大使館、領事館前抗議。有中國大使館、領事館的國家,法輪功學員就會出現在中使館、領館前,抗議活動用的橫幅主要內容是 “停止屠殺”、“ 停止酷刑”、“世界需要真善忍”等。

顯而易見,唐納外長把向公眾傳達法輪功在中國被殘酷打壓的信息和呼籲停止迫害歪曲成是 “有損中國代表團或中國大使館的尊嚴”。這讓人感到如同說展覽屠殺猶太人的納粹集中營是有損希特勒尊嚴一樣的荒謬。同理,相信任何稍有良知的人也都不會認同,在中國大使館、領事館門前抗議中共在1989年6月4 日動用軍隊鎮壓學生民主運動(釀成震驚世界的 “六四”慘案)所使用的橫幅是有損中國大使館、領事館的尊嚴。

據法輪功原告說,四年多來,唐納外長不時寫信給國會議員,謊稱法輪功在堪培拉中國大使館前日夜使用高音喇叭干擾了外交官和使館員工的工作。同時,唐納外長有關簽發證書的不符合事實的言辭,被西方社會,包括中文媒體一直在重複使用,嚴重誤導了澳洲政府、媒體及廣大民眾,這一切對原告已構成了實質性的傷害。

唐納外長力圖掩蓋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行

唐納外長不知道法輪功的迫害真相嗎?原告章翠英,作為一個澳洲公民,為了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中國被非法抓捕,中共警察逼著章翠英寫放棄澳大利亞國籍的聲明,並揚言,如不寫,就要害得章翠英家破人亡。章翠英因不放棄煉法輪功,在中共牢獄中受盡酷刑折磨,頭被按在地上打,揪頭髮、扇耳光、用腳鐐在手背上用力來回碾,渾身上下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還被投進男牢房關押近兩個月,受盡侮辱。後來因為澳洲領事的干涉,獄警纔不得已把章翠英換回女囚房。章翠英還被強迫奴役,每天和其他犯人一起幹十幾小時的活,大多做的是出口產品。如穿珍珠項鏈,在羊毛衫上繡花,在牙簽上做聖誕樹及其它聖誕禮品等等。在獄中一位署名為 “一個有良心的中國人”在秘密轉送出來給章翠英丈夫的匿名信中寫道”在牢中我親眼目睹了章女士被公安殘酷毒打並戴上沈重的鐵鏈,遭受非人折磨的情景。我看見她的慘境真是心如刀絞,只要每一個有良知,有同情心,有正義感的中國人都會為之義憤淚下,肝腸寸斷… 我擔心遲了章女士會被折磨死的,十萬火急!!!我已將章女士在獄中的情況告訴了澳洲領事艾瑞德先生,並讓他趕快救她。因為法輪功在這個已定為反革命組織,很多人被殺害,幸好您妻子已加入澳大利亞國籍,否則,也難逃厄運。”章翠英的先生接到這封”十萬火急”的求救信後,心急如焚,他和澳大利亞的法輪功修煉者展開了緊急救援活動。澳洲領事也曾多次親臨獄中,見證澳洲公民章翠英在中共的牢獄中被迫害的真實情景。最後,澳大利亞外交部向中國外交部提出要求,經澳洲領事多次交涉,經受了8 個月非法關押的章翠英才被營救回澳的。另一原告法輪功學員戴志珍的先生陳承勇,因在中國煉法輪功,被活活折磨死。身在澳洲的戴志珍在網上得悉先生的死訊後,心都碎了,一夜之間白了頭。由於中國政府拒發簽證,戴志珍無法前往中國大陸認領丈夫的骨灰,戴志珍懷抱著女兒四處奔波,八方求告,經過多方的艱辛努力,終於在8個月後由澳洲外交部出面纔得以從中國領回丈夫的骨灰。

外長唐納濫用外交特權法

法輪功原告說,外長唐納完全是漠視中國大陸嚴重人權迫害的現狀,並濫用外交特權法去傷害澳大利亞本土公民,把中共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信仰大迫害延伸到澳大利亞來。外長唐納濫用外交特權法犯下的個人罪責是不能以外長特權的名義逃脫的。

澳洲綠黨領袖參議員鮑博.布朗(Bob Brown)就外長唐納”簽發證書”事件曾發表評論說”我們對[在中國]人們被槍擊、折磨、人權被剝奪的報導都有所聞。我無法表述我是多麼強烈地反對江澤民政權不光對國際法,甚至對中國自己憲法的破壞。但我們的外交部長亞力山大·唐納(Alexander Downer) 站到中國外交部長的一邊,使得這些倡導’真善忍’的人類精神準則的人們的權利在這個國家裡被剝奪……現在是北京在指揮澳大利亞,而不是澳大利亞在有關人權的問題上影響北京。”

結語

法輪功原告在首都堪培拉高等法院(the Supreme Court in Canberra )起訴澳大利亞外交部長唐納,正是要打破掩蓋迫害法輪功罪行的這片沈寂,任何人企圖掩蓋這場迫害的行為都是在幫助中共加重對中國人民迫害,將被視為殺人犯的幫凶。我們都有人的尊嚴,都有免於遭受酷刑和群體滅絕的最基本的人權。人人有權傳遞真實信息和呼籲停止迫害,呼喚正義和良知。包括國王在內,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可以犯罪而不受懲罰。尤其是發生在中共氣數將盡的今天,深受其害的中國民眾公開聲明退出中共組織的人數已突破1400萬,人們為擺脫中共操控紛紛尋求自救之路。外長唐納如果仍然堅持強制人們對這場群體滅絕性的信仰大迫害保持沈默,是將自己擺放在一個錯誤的位置上。(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