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 2006年10月30日】
法輪功學員繼續起訴外交部長亞歷山大-唐納,他們說他對於亞若蘭姆拉區中國大使館外長期抗議的限制是沒有道理的。
這一團體的成員星期五出現在ACT (澳洲首都領地) 高等法院,並將於十一月一日再度開庭。這個案子已經進行了很久,他們最初爭辯說唐納限制他們抗議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唐納2002年3月開始簽發命令限制抗議者,包括阻止他們使用橫幅和擴音器。法輪功說,唐納是在當時的中國外交部長訪問堪培拉之前簽發命令的,他 “做出了一個錯誤的決定來幫助一個外國的共產黨政府壓制澳洲公民和平表達他們的言論。”
唐納說他支持抗議的權力,但是他有責任遵照國際和國內的法律來 “防止外交機構與人員的尊嚴受到損害”。
唐納今年年初停止簽發命令,並請求高院終止法輪功的起訴案,因為已經沒有理由再繼續下去。但是,法輪功稱不會就此結束,因為他們的成員在中國遭到酷刑和虐殺。他們要求法庭裁決那些命令是不合法的,並要唐納道歉。
法輪功學員自1999年中國政府宣佈在中國煉法輪功非法之後就開始在亞若蘭姆拉區 (中國) 大使館前進行抗議,他們多數來自悉尼。堪培拉居民對於風雨無阻進行抗議的他們表現 “友善”,甚至在冬天時送咖啡跟他們。法輪功一個更有意思的說法是官方還使用其它方式來壓制他們,包括在今年四月中國總理溫家寶來訪期間使用警察測試酒精的大巴士擋住他們的橫幅。
這些聲稱如何在法庭上成立,或者是否有機會受到檢驗還需拭目以待。
插圖:悉尼六歲的法度星期五在ACT高院前抗議,內圖是一輛測試酒精的警察大巴士,今年四月被停放在抗議者前擋住他們。
原文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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