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坎培拉大法弟子
【光明網 2006年9月26日】
這幾天我一直在想:我應該怎樣從修煉人的角度去看待 “告唐納案” 所出現的狀況?我從中悟到了什麼呢?
關於我們在這個案件為什麼在今年3月30號出現了一點波折, 這件事發生了,就一定有我們整體要提高的地方,因為師父提到:在我們修煉的路上,沒有一件事是偶然的;我們的修煉和提高才是第一位的(非原話)。如果結論衹是一切都是別人(包括不修煉的人)的責任,那麼我們就錯過了整體提高的機會。
回想起來,當這件事發生的時候,如果我當時動了心去埋怨、指責當事人,這種非要找出是誰的責任、誰對誰錯的心是常人心。師父在<<美國首都法會講法>>中說:”其實你那心一直放不下、在往前搶,非得搞出誰對誰錯,即使自己有錯也得找出別人的錯,那就解決不了問題。” 我覺得,我們應該更著重的去找執著心在哪裏,而不是誰對誰錯。
聯想到自己,思考了幾天,我意識到了自己的問題,那就是:每當我覺得我看到別的學員那強烈的執著心而又聽不進去別人的話時,我的心裏就產生反感,就不願意參與,不想跟他們交流,想躲避。我認識到這其實是缺乏善心和寬容,同時也有怕得罪別人和保護自己的私心。悟到這一點後,我決定跟大家交流一下自己的想法。
我與一位比較瞭解律師的學員談了談。她把她所知道的情況告訴了我,我覺得這其中的波折明顯與我們學員的修煉狀態有直接關係。 每個人看問題的角度不同,多聽聽不同角度的想法,會幫助我們找到問題的所在。
如果我們只注重於做事,而忽視了自己的修煉;我們常常不能為別人考慮,而只考慮、執著於自己所做的事,反映出來的,是我們缺乏善心和寬容、執著於自我。如果我們大家都意識不到這個問題,不正視這個問題, 不提高上來,無論是誰作我們的律師,很可能還是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師父<<在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講法>>說:”…無論他怎麼修煉,他都掩蓋不了他沒去掉的心。無論他怎麼修煉,我都會采取方方面面的辦法,哪怕他覺得在幹最神聖的工作時,把他最放不下的那顆心表現出來。哪怕你們為大法做工作,我也會讓它表現出來。工作本身沒有使他提高不行,他的心性提高才是第一位的,他的昇華才是第一位的。如果他的心是純淨的,能夠認識到問題,再去做那個工作,那個工作才是更加神聖的。所以我們有些人做不成工作就是他抱著許許多多的心在做,放不下這個心、那個心。他自己的事執著也好,為法的事造成執著也好,反正是衹要他有一顆心,那麼都會通過在工作中讓它表現出來。尤其心不好的時候,就更不讓他做成,所以他這個阻力就大,是因為不能讓他用不純淨的心來做神聖的事。如果能夠用純淨的心去做神聖的事,那才是真正神聖的。”
如果學員之間有不信任、猜疑; 甚至於達到 “跟我想法一樣的就一起做,不一樣的就排斥” 的狀況,這些就是我們作為一個整體的漏,這些漏洞被邪惡利用,在我們中間造成間隔,使我們澳洲的正法大事增大難度。達不到正法對我們的要求。
堅持己見,聽不進別人的意見在修煉中是非常有害的。師父在<<洛杉磯市講法>>時說:”…總是向外指責,總是反駁別人的意見與批評,那是修煉嗎?那是怎麼修的?習慣上總是看別人的不足,從來不重視看自己,別人修好了你又怎麼樣?師父不是盼你在修好嗎?你為什麼不接受意見老去看著別人?卻不向內修、找自己呢?”; “…你不能說我,一說我就不行。什麼意見也聽不了了,善意的惡意的、有意的無意的一概不接受,更不向內找,相當的嚴重了…”; “…從現在開始,誰再不讓人說,誰就是不精進;誰再不讓人家說,誰就表現的不是修煉人的狀態,最起碼在這一點上。誰在這一關上要再過不去,我告訴大家,那可就太危險了!因為那是修煉人最根本的、也是最應該去掉的東西,也是必須去掉的東西,不去你就走不向圓滿。”
我們知道,修煉中不追求結果,注重的是過程。
背景資料:
BBC英國電臺2002年3月19日報道, 2002年3月16日, 即中國外長唐家璇來澳訪問的前一天, 澳洲聯邦外長亞力山大-唐納(Alexander Downer)在江澤民政府施加的壓力下,利用他的外長特權,簽署了一份限制法輪功修煉者在中國大使館前舉行抗議活動的 “證書”(Certificate),命令聯邦警察移走在堪培拉中國大使館門前馬路對面的法輪功用的呼吁 “停止屠殺”、”停止酷刑”、”世界需要真善忍” 的橫幅, 和法輪功請願活動用的圖片展板 – 理由是 “法輪功的橫幅和煉功音樂有損中國代表團或中國大使館的 ‘尊嚴'” 。
BBC 英國臺的報道還說, 在2002年3月19日, 中國外交部長唐XX在澳大利亞首都坎培拉與澳洲外長唐納舉行會談時直接向澳大利亞當局施加壓力, 要求 “限制他所稱的法輪功成員在當地的’XX’活動”。 唐家璇以 “以免此事損害兩國之間的關係” 為由提出了要求, 他表示,”將這些法輪功成員從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門前驅離並非涉及人權或自由的問題”。 同時, 唐家璇還詆毀在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門前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 把他們要求江XX政府停止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停止虐殺中國人民視為 ‘在這裏惹事生非’ 或 ‘製造麻煩’ 。。。 顯然, 唐家璇的施壓起到了作用, 澳洲外長唐納先生在 ‘證書’ 上把法輪功學員的橫幅和請願活動用的展板說成是 “有損外交使團的 ‘尊嚴’ “, 並行使外交特權法, 持續每月續簽有效期30天的 ‘證書’,限制法輪功修煉者在中國大使館前舉行抗議活動的權利達四年零一個月,至2006年2月止。
在唐納的’行政令’簽署以後, 法輪功學員一直試圖通過與唐納對話解決相關問題,但無唐納的任何回應,因此,在2005年6月9日,法輪功學員向堪培拉最高法院遞上訴狀,狀告外長唐納濫用特權簽發行政令,剝奪了法輪功學員在中共大使館前打橫幅和播放音樂的正當權利,要求法院下達強制令禁止唐納簽發該行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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