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對待親人同修兩點感想

大陸大法弟子

【光明網 2005年8月22日】

我和愛人都修大法,可是和她發生爭吵時矛盾依然非常尖銳。矛盾多了,在這方面法理有一些認識,講出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 親人同修首先是同修,然後纔是親人

我看她老不上眼,平時吊兒郎當,老師要求的『三件事』不好好做。學法睡覺,發正念睡覺,講真象膽小,一覺得有風吹草動就不幹了。監督她學法煉功,她老象給我完成任務。因為她是自己的愛人,所以態度就不像對待一般同修那樣,動不動情緒就帶出來,使得幫助達不到好的效果。後來悟到她首先是同修,而後纔是親人,她不精進那麼就像對待一個一般同修一樣多善意的提醒督促。親人的身份應該有更多的機會這樣做,共同促進,而不是為情所動不理智,強制用自己的標準來要求她衡量她。

經過不斷摸索,克服了各種各樣形式的干擾,現在和她開始集體學法,通過這種形式每天的學法基本能夠保證了。

二 消除黨文化的影響

她是一個火爆脾氣,因為一件事情可以發怒三天,一定要把堵在心裡的氣發出來纔覺得好受。

我心裡非常苦惱,怎麼纔能治住她脾氣呢?用了各種辦法,開始時用師父的法針對她,她對此非常反感,盛怒之下有時居然說出不修的話。後來我怕她造業,不敢再用師父的法來針對她;再後來在她發怒時不理不睬,可她依然如故,完了也不認錯。有時我故意跟她對著幹,她又跳又叫時,我比她還厲害,看這下能不能治住她,好像她沒那麼厲害了,可是我的魔性被充分暴露出來,又狠又惡,還摔東西。完了師父點化我,讓我的腦袋疼,我知道我不能這樣以惡治惡。那怎麼辦呢?甚至想到了離婚,用這個辦法來讓她知道她自己的不足,但從法理上我悟到離婚不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而且離婚本身是錯的。真是用盡了各種辦法。

有一天忽然想到師父的法『更甚的是每當解決什麼問題時首先想到的是治人,手段上就是強制、打擊、搞運動、搞鎮壓、鬥爭的一套。』(《不是搞政治》)。我和她發生矛盾的第一念不就是要治她嗎?讓她聽我的。反過來,她也是一樣,她講原來她不是這樣的,是後來發現不發怒治不住人,再後來都形成習慣了。身在惡黨的黨文化中,受毒害太深了。

師父說:『工作中的語氣、善心,加上道理能改變人心,而命令永遠都不能!』(《清醒》),能使人改變的是法而不是邪靈的治人的手段。

悟明白這一點,在這個問題上基本上和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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