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回顧: 澳洲聯邦議員質詢澳外長迫於中共壓力簽發的證書

【光明網 2005年5月1日】

‘堪培拉橫幅事件’ 事由:BBC英國臺報道說, 在2002年3月19日, 中國外交部長唐家璇在澳大利亞首都坎培拉與澳洲外長唐納舉行會談時直接向澳大利亞當局施加壓力, 要求 “限制他所稱的法輪功成員在當地的’XX’活動”。 唐家璇以 “以免此事損害兩國之間的關係” 為由提出了要求, 他表示,”將這些法輪功成員從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門前驅離並非涉及人權或自由的問題”。 同時, 唐家璇還詆毀在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門前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 把他們要求江澤民政府停止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停止虐殺中國人民視為 ‘在這裡惹事生非’ 或 ‘製造麻煩’ , 是 ‘真正的XX組織’。 顯然, 中國外交部長的施壓起到了作用, 澳洲外長唐納先生在 ‘證書’ 上把法輪功學員的”真善忍”之類的橫幅和請願活動用的展板說成是 “有損外交使團的 ‘尊嚴’ “, 並行使外交特權法, 持續每月續簽有效期30天的 ‘證書’,禁止法輪功修煉者在中國大使館前抗議活動中使用這種橫幅的權利,已近達三年之久, 至今從未間斷。

此事在澳洲社會被廣泛曝光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代表澳洲Prospect 地區的聯邦議員克裡斯-博文(Chris Bowen) 在國會辯論中向外長提出質詢。以下為博文議員寫給法輪功學員戴勒的信。

尊敬的戴勒先生:

我寫信給你,是關於我最近在國會為法輪功和言論自由所作的一些努力。

言論和宗教表達的自由是我認為非常珍貴的東西。它們是一代又一代來自東南亞和中東的移民選擇把澳大利亞稱為自己的家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因此在這個問題上保持警醒是我們所有人的義務,要保證每個人都享有基本的、我們有時不以為然的人權。

我已向外交部長提出了”詢問通知”,請他對簽發外交特權和豁免證書去限制在中國大使館前展示法輪功橫幅的一事做出解釋。

昨天晚上在一個”自由辯論”中,我就法輪功問題作了評論,表達了對外交部長限制法輪功學員在中使館前抗議的權利這一行為的特別關注。

我隨信附上該”詢問通知”和”自由辯論”發言的複印件,供你參考。

如果在類似這樣的事情上我還能幫助做些什麼,請儘管與我聯係。

誠摯的

克裡斯-博文,國會議員
Prospect 地區聯邦議員
2005年3月29日

“自由辯論”:人權:法輪功

博文先生(Prospect 地區)(晚10:50分)-  
今天晚上我要說兩個互相關聯的問題:澳洲和海外的人權和言論自由。在過去的兩年中,外交部長禁止法輪功團體在中使館外抗議。法輪功是一個和平的團體,其宗旨中包含以非暴力宗旨為他們宗旨的中心。坦白地說,發現這個政府對言論自由如此不尊重,以至禁止和平的抗議,我感到很驚駭。上週我決定在今晚的辯論中提出這個問題。然後我讀了麥克-施蒂克迪(Mike Steketee)發表在上週六”週末澳洲人報”上的精彩文章。該文就此問題作了精彩的分析,我為他的文章而向他道賀。我們不需要成為法輪功的修煉者而因部長的行動被冒犯。我不是修煉者,我也感到深深地被冒犯。(All People who value freedom of expression will be outraged by this ban.)我呼籲外交部長撤除禁令,尊重這些澳洲人和平抗議的權利。

就一個相關的問題,我想在提議的”澳中自由貿易協定”問題上談一些看法。上週在眾議院,我就這個協議的動議案發了言,但還有我認為重要的幾點沒來得及說,我的發言結束時間就到了。任何一個自由貿易協定,其關鍵的部分必須是信息和知識的自由流動。我們都記得在圍繞a’澳美自由貿易協定”,有關澳洲製作的電視節目比例的激烈辯論。如果這個協定變成真實的話,那一定也要有類似的辯論。中國必須向澳洲出版界開放其邊界,甚至包括那些批評中國政府的出版物。

我支持這個提議的協定在原則上是對澳洲和中國都有利的。我不是僅僅指經濟。一個象這樣的協定可能會幫助打開中國,使它成為一個更開放的社會。那是所有公正的人們都願意看到的-不僅僅是信息自由向中國境內流入,更是信息從中國自由向外的流出。當然,通常要想從中國得到有關西藏、法輪功和其他人權問題的信息是非常困難的。也許一個自由貿易協定可能意味著在信息從中國方面流入和流出會有微小的改善。我希望如此,但我不樂觀。

詢問通知 (2005年3月 5日)

第790號,博文先生:詢問外交部長-

1) 他是否能夠確認,他自2002年3月 16日以來,一直在每月簽發外交特權和豁免證書,從而禁止法輪功抗議橫幅展示在中國大使館外。

2) 澳大利亞是否是在維也納公約下,簽發這些證書禁止法輪功在中使館外抗議的唯一國家。

3) 他從中使館收到了什麼樣的信息,導致他簽發這些證書。
(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