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晶
【光明網 10月30日】我今年14歲,97年秋季與媽媽一起得法。2001年7月14日,我自己去北京證實法,講清真相。一來到天安門廣場,我就開始發正念,把破壞大法的邪惡壞人都定住,同時默念『法正乾坤,邪惡全滅。』我打開橫幅,邊跑邊喊『法輪大法好』,就聽見廣場上的人說:『你看那小孩打橫幅呢!真了不起,咱家要有一個這樣的孩子就好了。』
跑了一會兒,沒有動靜,又跑一會兒,心想怎麼沒有動靜?那我就回家!這時,突然聽到有人喊:『你站住!』我聽到喊聲,迅速把橫幅裝進兜子。這時,圍上來一幫警察動手打我,我也不怕,心裡仍在發正念。其中一個警察說:『這個人我負責,你們去抓別人。』兩個警察要往車上拽我,我說:『我不去,我也沒犯法,抓我幹什麼?我都餓了,我要回家。』同時發正念清除兩個人身上的邪惡,只見兩個人不那麼凶了。一個拽著我,另一個給我買了一個麵包,我說:『我不吃,謝謝!』看著他們滿身是汗,我把自己的礦泉水給他們喝,他們說:『這小孩挺善良,怪不得學法輪功。』接著說:『你不上車,就跟我們走一趟。』我說:『你髒兮兮的手別拽我!』我天目看到抓大法弟子的人的手黑糊糊的。他說:『我的手也不髒啊?!』我心想你以為你是誰?老幹壞事,地獄裡都留不下。這時,我看見他心臟發出聲音:『你度我,你度我。』我想他明白那面多可憐啊!我悟到了救度世人的重要。
我被他們帶到了天安門分局,警察翻我的兜子,就是看不著橫幅。在那裡,三個警察對我軟硬兼施,要我說出姓名、地址,我就是不說,同時向他們洪法。他們說:『你不說,就寫吧。』可我就想寫『法輪大法好』,所以就要來了紅筆。這時,三個人都出去了,其實就是讓我走,可是我當時沒悟到。過一會兒,一個警察回來了,還給我買了一塊冰糕,他看見我寫的『法輪大法好』,就說:『你寫這個幹什麼?』我說:『你們一天累不累呀,不抓壞人,專抓學大法的好人?』他說:『沒辦法呀,不抓就不給開工資。』我繼續向他們洪法,過了一會兒,他說:『我就佩服你這樣的,到這飯都不吃,就去打橫幅。你走吧,哪天再來?』出來時,我把剛纔寫的(當時桌子上正好有兩面膠)幾張『法輪大法好』貼到門上、牆上,就這樣離開了分局辦公室。在回家的火車上,有兩個人說:『這不是今天在天安門廣場上打橫幅的那個小孩嗎?』我就利用這個機會在火車上向他們洪法講清真相。就這樣我順利地回家了。
(明慧網)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8/6/12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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