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江案舉世矚目 名律師鼎力相助

【光明網5月27日】(大紀元特約記者任一鳴專稿)法輪功學員2002年10月在美國芝加哥聯邦法庭首次把江澤民告上美國,罪名包括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等。之後,江澤民及其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隨從已經在比利時、西班牙、德國、韓國、加拿大等十多個國家遭到起訴。法輪功學員表示,這樁訴訟案不是要讓中國難堪,而是要讓被告停止迫害對無辜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美之間的關係並不是江澤民與美國之間的關係。

為阻止訴江案,江澤民給中國外交部門與美國政府施加巨大壓力,多次派代表團來美國,就訴江案同美國司法部交涉,私下一直將此案作為中美外交談判的重要考量。
  
經過多次聽證,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伊州北區北區聯邦法院(初級法院)法官於2003年9月12日以國家元首豁免權及法律管轄權為由駁回此案。
  
2004年1月20日,訴江案上訴到美國第七巡迴法庭。原告律師泰瑞.瑪什強調,本案傳遞著這樣的一個基本原則:國家首腦不可以因為他們的地位犯下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卻不受懲罰。大量的事實將證明,無論在法律方面還是在公眾輿論方面,江澤民都無法逃脫其因為發起和推動這場迫害法輪功的運動而要承擔的歷史罪責。
  
據悉,目前訴江案得到了世界著名人權律師的支持,此案的最新進展備受媒體關注。
  
曾就中國制定刑法條款提供諮詢、美國最有威望的律師之一阿蘭.德希維茨認為,江不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他說,如果國家元首他們親自下命令採取群體滅絕行動,而且他們對局勢有權力控制的話,沒有人能因為他是國家元首而避開司法公正。很顯然我們都知道米洛捨維奇正在海牙國際法庭受到審判,他實質上曾是國家元首。假如希特勒還活著的話,他也會在紐倫堡以國家元首的身份被起訴。
  
法輪功在美國的訴訟案還得到了美國著名人權律師、法律學教授、豁免權專家、世界反酷刑組織美國分部執行主席莫頓. 斯凱勒先生的幫助。
  
在德國,曾把阿根廷前獨裁者推上法庭的著名刑事法律師沃爾夫崗. 卡萊克,於2003年11月卡萊克律師幫助法輪功學員在德國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指控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在鎮壓法輪功中犯下的罪行。
  
在比利時,國際著名人權律師喬治. 亨利. 潑提埃(Georges-Henri Beauthier) 代表法輪功學員遞交了控告江澤民 的刑事訴訟,他本人因控訴前智利獨裁者奧格斯特. 皮諾切(Augusto Pinochet)而聞名於世。
  
在澳大利亞,名畫家章翠英女士起訴江澤民的計划得到了當今最著名的人權律師、聯合國賽拉利昂特別法庭主席傑佛裡. 羅賓遜的幫助。
  
將如此眾多世界級人權大律師聚集在一起的訴訟案,實屬舉世罕見。這些舉措將有望緩解與遏制大陸對法輪功的迫害,因為它促使國內不法官員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時不得不考慮迫害行為給自己帶來的後果,從而會有所收斂。

*法輪功各地訴訟案顯示決心與實力
  
各地的訴訟案反映了法輪功的強大決心,要求把迫害責任人繩之以法,盡速結束對法輪功的迫害。各地案件同時也顯示了他們的強勁實力,如北京市市長劉淇、遼寧省副省長夏得仁、湖北省公安廳廳長趙志飛在美國被控酷刑罪成立,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在加拿大被控誹謗罪成立。
  
另外,中國迫害監察組織「法網恢恢」,2003年向聯合國人權秘密監察機構程序部門遞交了兩份關於中國迫害法輪功的報告,詳具一萬一千多名610官員、警察及其他涉及迫害法輪功者的姓名和罪行細節。第二份報告是一個約有兩萬名受迫害者的名單和事件列表。
  
2004年1月,加拿大皇家騎警將江澤民、羅幹、李嵐清、劉淇、王茂林、劉京等45名不同級別的中共黨委、「610」負責人、政府官員和勞教所不法人員列入監控名單。他們一旦踏入加國土地,皇家騎警將對指控進行調查。根據加拿大反人道罪和戰爭罪方案,如指控成立,被調查者將面臨遣返、驅逐出境或刑事起訴,任何人不能受豁免權保護。
  
2004年3月9日,「法輪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向美國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王茂林等102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名單,要求美國政府禁止這些人員入境美國。美國移民歸化法第212(a)(2)(G)條規定,外國政府官員在過去的兩年中從事參與嚴重違反宗教自由的行為,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屬和子女不得進入美國。

──轉自《大紀元》(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