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新宇
【光明網4月12日】師尊新經文《修改》發表後,第一次看,我心中還有些不太適應,畢竟,現代漢語中“的”與“地”的用法已經深入腦海了。不過,師尊說了就得照著做,在修改過程中真的感覺到法的偉大和玄妙。
現代漢語中規定“的”放在名詞前,“地”放在動詞前,而這種“的”與“地”的用法是現代人給定的。現代漢語中“的、地”作助詞用是新文化運動後才大量出現的,其意義與其本意完全大相徑庭。“的”在古漢語中有箭靶之意,如成語“有的放矢”;而“地”的本意指土地。古文中多用其實詞意義,而絕無助詞用法出現。到了明清時期,日常用語開始從文言文過渡到白話文。“的”開始作助詞用,漸漸代替了文言文中的“之”,我記得很生動的一句話便是《三國演義》裡張飛對呂布說的那句“我奪你馬便惱,你奪我哥哥的徐州便不說了!”。
到了民國時期胡適等倡導白話文學,要廢除文言文,由於書面用語一下子全面變成白話文,很多字、詞都沒有規範化。從魯迅和其他人的一些文章裡可以看出,那時人們常常把“的”寫成“底”字,而當時的“底”字可放在名詞前又可放在動詞前。到了新文化運動的後期,才規定“的”放在名詞前,“地”放在動詞前。而為什麼名詞前和動詞前他們要區分得如此詳細呢?關鍵還是受西方文化的影響。西方語法中對名詞、動詞、形容詞、副詞區分得極其詳細。把“地”放在動詞前其實是歪曲了漢字古老內涵,新文化運動的主將們為了把漢語西化才作出如此的規定。甚至於他們還想用拼音來徹底廢除漢字。
這些新文化運動的主將雖說人們把他們奉為國學大師,但他們並不真正愛惜漢語,而只是要套用西方語法來“規範”漢語。他們也並不真正理解古文化內涵,如人要達到某個目標,他們就規定要寫成“目的”,有人說“的”在古漢語中有箭靶之意,寫成“目的”好像也對呀。其實不然,“地”的本意為土地,又可以引申為“境地”之意,而要達到目標,達到某個境地就需要人們一步一步踏踏實實的做到,達到才行,“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所以人要做什麼,達到一個什麼目標,特別是通過修煉達到一個“境地”、境界、層次,就必須踏踏實實一步一個腳印才行,所以“目的”其實應該寫成“目地”才更符合古文化內涵。
我個人悟到新經文《修改》的發表,是對古文化內涵的恢復,是對變異文化的歸正,是要我們為未來人的文化奠定一個正確的基礎。個人理解,不免有片面之處,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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