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大法弟子
【光明網12月7日】讀了明慧網上同修 “修煉──本性的歸正” 一文, 也看到了自己不自覺地在利用大法完善自我的有求之心, 修煉中所做的一切似乎背後還藏? “我”的引子, 使自己還達不到那麼純淨, 心還達不到那麼坦蕩。
同修在體會中寫到: “我們的一切是法所造就, 表現法在不同層次的存在, 是我們生之意義,” “同化法是 一個偏離了法的生命的最本份的義務。” 這些話使我看到了自己的差距, 同時純淨了我的心。現在我看到的是, 以宇宙和法的角度來看, 宇宙各個層次糾正及歸位的整個圖片, 而不是先前那個以我的層次提高為目的那一條線。同樣為了達到那圓滿的標準, 以前的 “提高”卻變成了今天的 “歸正”, “責任”; 以前是自己在安排, 現在只有師父的安排, 宇宙的需要; 以前是表面上在做正法的事, 可背後是個人修煉的因素在做指導, 沒有徹底擺脫了那個受個人修煉限制的私的因素, 而現在哪裡還有什麼 “我修煉”, “我提高”, “付出和得到”等這些概念和修煉的自我成就感, 而是本應如此, 圓容宇宙的選擇, 就應該達到那個標準。 所以我體會到, 修煉不在表象, 重在人心, 心性多高功多高, 修煉的過程就是洗淨自己的過程。
以前告誡自己在週圍環境做好時, 還有一念: 自己做好了, 給別人留下好印象了,以後介紹大法弘揚大法就容易。 看上去為了法, 為了救渡眾生, 做得比平時更好一些, 好像這想法也不錯, 現在看來還是有為之舉。 不是為了別人得法, 弘揚法我才做好的, 是作為一個大法弟子, 就應達到法的標準。 如果自己按法的要求哪裡都做好了,自然就會弘揚好法, 何況是法的力量在歸正別人, 並不是我有為的舉動啊。 而當我同化了法, 自然就會帶有法 “鎮邪滅亂”, “佛光普照”的力量, 是法正乾坤, 法渡眾生, 而我能做的只是, 同化大法, 走正自己的路, 不給救渡眾生帶來損失而已。
從同修文中乘車時的例子, 我還悟到: 做好正法中的三件事—- 個人修煉, 發正念, 講真象, 並不是每天在形式上走過這三個過程, 好像三件事是孤立開來的, 或完成任務似的, 而是我們救渡眾生過程中圓容一體的三個方面。 就如同修文中寫的, 她碰到那個坐到她身旁的人後, 只告誡自己個人修煉的守住心性, 卻忘了救渡他的責任。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應是在任何時候將這三件事融入我們的生活裡, 形成一個自動的機製, 碰到任何事往內找, 同時不忘剷除邪惡, 救渡眾生的責任。
感謝同修的提醒, 使我自身不好的物質在去除, 心在放下, 更能坦然, 私心蕩然無存地走好最後的正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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