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輪功學員王憶在一周內被警察折磨致死

【光明網9月12日】天津消息,法輪功學員王憶2002年1月24日到天安門請願,被天津南開分局關押後,於1月31日凌晨死亡。王憶身上布滿傷痕,警察局禁止家屬給死者照相,並派100多名警察將屍體強行火化。

據了解,2002年1月24日,王憶來到天安門廣場,用磚頭在地上寫到:“法輪大法好”,被抓捕後遣送回津,關在南開分局。27日王憶的女兒探望父親時,看到父親帶著手銬,腳鐐,但精神狀況尚好。

知情人透露,1月31日,警察局通知家屬,說王憶於當天凌晨死於心臟病。第二天,家屬要求探望死者,但警察提出家屬分兩批見死者及見到死者不許哭的要求。家屬看到死者左肋骨邊緣有兩塊青色拇指大小的圓形傷痕,全身多處也發現大面積傷痕,便用相機拍下來。警察忙上前搶奪,稱不交出相機就甭想出門,誰拿著相機就把誰帶走。無奈,家屬交出相機,警察迅速將底片曝光,並把曝光的底片帶走。家屬問:既然是正常死亡,為什麼不讓拍照,是否有法律條文規定,並要求出示。警察聲稱甭管有沒有法律條文,他們是在執行任務。

消息透露,2002年3月,南開分局出動了一百多名警力,強行將王憶屍體火化。目前,王憶80多歲的雙親並不知道兒子已離開人世,每日以淚洗面,長年的憂思使王憶的父親得了腦病,生活不能自理。王憶的女兒靠親屬資助學費上學。

南開分局政保科一男性警員聽到記者詢問王憶的死因,什麼也沒說,就放了電話。

資料顯示, 王憶是已被證實的天津市第六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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