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7月26日】殘疾人法輪功學員王志國被遼寧省建平縣法院非法判刑後,現被關押在沈陽大北監獄第四監獄,身體已被嚴重摧殘。
消息說,王志國雙腿因為殘疾不能走路和站立,只能用手抓住腳並行。他曾是殘疾人舉重運動員,身體健康,為省和縣贏得過很多榮譽。
消息透露,王志國在被送往大北監獄前遭到建平縣警察嚴重迫害,政保科的惡警姜傑等人把他放在潑滿水的屋內,用多個電棍進行電擊,長達六個多小時,強大的電流使王志國坐在水裡劇烈抽搐,渾身大汗如洗。直至到送大北監獄時,王的雙手一直腫的非常厲害,警察撒謊說是蚊子咬的。
知情人透露,目前王志國身體非常瘦弱,雙手傷勢嚴重,他的老母親曾到沈陽看他,回來後因受打擊太大,大病一場。王志國還有90多歲的祖母,老母親也不敢提王志國的情況,怕老人承受不住。王志國的妻子智力不健全,提起王志國的情況只是痛哭,他家中還有兩個上學的不成年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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