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7月4日訊】山東消息,臨沂市法輪功學員周向梅於2003年6月20日在610警察的嚴密監控中,突然傳出從高樓墜下死亡的消息。
消息來源說,現年47歲左右的周向梅於2003年6月19日晚去其丈夫李永欣的妹妹家(位於臨沂市銀雀山路西段的鐵路十四局家屬院內,住在第六層樓,具體樓號不清楚),去後就被610警察圍堵禁於其妹家中。6月20日,便傳出周向梅從六樓墜下後死亡的消息。她的遺體當即被警察拉去火化。610人員揚言周向梅是因企圖逃跑跌下致死。
消息人士指出,事實是周向梅正處在被610警察的嚴密監控下,期間發生了什麼,目前外界無人知曉,另一方面,到底是誰迫使周向梅這樣一個善良的老百姓要從家中“逃走”的實情,也是須進一步追究責任的。
消息說,周向梅是臨沂市蘭山區農村信用社的職工。99年7月後,她曾進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而後遭到當局多次迫害。周向梅的丈夫李永欣也是法輪功學員,於2002年10月份被非法抓捕後判刑十年。家中有一個上學的兒子。
周向梅工作單位的上屬單位蘭山區農村信用社(539-822-1378)一男性人員日前說,周向梅是從6樓墜下。她丈夫被判了十年,周向梅去世時,也不讓回來看看;周向梅有一個18、9歲的兒子在林業師專上學,所以沒有親人看到周向梅的遺體。
周向梅工作單位南坊信用社(539 – 8611-069)一人員說,是蘭山區610辦公室通知周向梅於6月20日意外死亡的。該人員表示,周向梅死亡案的“所有的相關事情都由區610處理,死亡後的處理也由區610直接負責。”
據資料,一年多前的2001年9月21日,臨沂市臨沂縣另一法輪功學員王永東遭當地警察抓捕毒打後,被從樓上推下來摔死,警察立即就向外揚言說王永東是“跳樓自殺”。王永東的親人、鄰居及所在村鎮領導、居民見證了王永東的屍體傷痕累累、慘不忍睹的情況。沂水縣法院當時在接到王永東親人的上訴訟狀後,由山東省高級法院、臨沂市中級法院和沂水縣初級法院的法醫共同對王永東的屍體進行了解剖監定,結果發現:王永東全身除多處骨折外,皮膚青紫,脖子上有明顯的手指掐痕,喉節異常突出。後臨沂縣有關單位一方誣陷王永東跳樓自殺,一方面又作賠款。
目前,周向梅死亡案的有關詳情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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