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島信息保護專局裁決:冰島司法部用黑名單阻止法輪功學員入境的行為非法

【光明網6月8日訊】2003年6月5日,冰島信息保護專局(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就去年冰島司法部利用黑名單阻止法輪功學員進入冰島一事正式作出裁決:“冰島司法部將法輪功學員XX的有關信息提供給冰島航空公司、以及冰島駐美國、挪威、丹麥、英國、法國的使館,用以阻止他進入冰島的行為是非法的。”

2002年6月11日至16日,前中共主席江澤民訪問冰島時給冰島政府施加了巨大的壓力,把對法輪功的詆毀、迫害延伸到了海外──江氏集團還給冰島政府提供了法輪功學員的“黑名單”。冰島司法部用此“黑名單”下令禁止法輪功學員進入冰島,受到了冰島人民的強烈抵制、抗議,和眾多國家政府、官員、媒體和人民的關注。

此後,‘法輪功-冰島對話委員會’發言人、加拿大法輪功學員、高級工程師李迅先生代表全體受禁令影響的學員全權委託冰島著名人權律師拉格那-阿道思廷森先生向冰島信息保護專局提交了報告,要求對此事件做出公正裁決。

在裁決書中,冰島信息保護專局特別引用了法輪功提交的報告中的一段話:

“對於世界上所有關注自由、民主的國家,冰島針對和平的法輪功學員使用‘黑名單’的性質是極其嚴重的。這是除了中國政府以外的國家第一次對恪守法律的公民使用‘黑名單’阻止他們進入該國。這違反個人的隱私權和安全。這也是對直接受到牽連的法輪功學員個體的威嚴和聲譽的攻擊,以及享有良好的聲望的法輪功整體的攻擊。事實上,法輪功學員在參加活動呼籲停止迫害中被加拿大官員讚譽為‘良好秩序的典範’。”

裁決下達當日,在接受冰島媒體採訪前,冰島著名人權律師拉格那-阿道思廷森先生非常高興地把這一裁決結果傳遞給‘法輪功-冰島對話委員會’。他指出:“我認為這項有利的裁決是法輪功在冰島事件上的重要的進展,對我們下一步的行動是極其重要的。”

冰島信息保護專局是隸屬於冰島司法部的獨立的決策機構。冰島信息保護專局的法律顧問索多-斯萬森特別指出:“這一裁決是根據歐洲管轄下的冰島法律規定所做出的。它意味著冰島司法部不能授權給警察和冰島航空公司使用此黑名單,即使用此名單是不合法的。”

“這一正式決定充份體現了冰島司法裁決的公正性。決定不僅指出了使用黑名單的非法性,也對‘法輪功-冰島對話委員會’進一步全面糾正冰島政府在江氏集團壓力下做出的錯誤禁令奠定了關鍵性的基礎。”李迅先生接著指出:“這一決定特別是給冰島政府施加壓力的幕後黑手江澤民一個沉重打擊,為在美國已經進行的、和將要在全球進行的起訴江澤民‘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提供了有力的佐證。”

附:冰島信息保護專局裁決書原文全文(冰島語)
http://www.personuvernd.is/tolvunefnd.nsf/pages/13D31EF16C11431200256D3C003F1F32

(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