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5月23日訊】1999年6月10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1999年7月20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垮、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
江澤民一方面向世界承諾在中國減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讓部分海外主流媒體記者參觀勞教所的“文明環境”,一方面中國的酷刑個案卻越來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輪功群眾上更是不擇手段,使用酷刑至少達40種以上,使用對象中婦女和老人佔相當比例,令人髮指。如:
連續多日剝奪睡眠;多根高壓電棍同時長時間電擊(其中包括放在大法弟子嘴裡放電,電擊胸部、腋下、乳房、陰部等等);形形色色的手銬、腳鐐、“煙桿銬”、“狼牙銬”、背銬;橡膠棍、狼牙棒、地牢、水牢、死人床、坐板;抽人的鞭子有皮的、銅絲擰成的、鋼筋條、荊條、全竹竿(帶刺)、上繩、鐵釘釘指甲縫、鐵鉗子擰肉、用鉗子拔指甲、蹲小號、坐鐵椅子、懲罰性灌食、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濃鹽水、灌大糞湯,冬天往頭上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數伏炎夏在太陽下暴曬;不讓大小便;連續半月不讓睡覺。注射和強迫大劑量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超極限強度的電針摧殘,等等等等。
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7.20以來的四年中,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70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據明慧網2003年4月12日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發地區依次為黑龍江、吉林、山東、遼寧、河北、湖北、四川省。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婦女約佔48%,50-70歲的老人約佔26.5%。
704、姚桂嬌 703、孫世忠 702、王克民 701、李啟勝 700、趙悅珍 699、張守遷 698、徐慧娟 697、姜來有 696、劉改 695、楊海玲 694、李忠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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