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岩(加拿大)
【光明網3月19日】獲悉澳大利亞移民部早先以「普通」法輪功學員不會受到迫害為由,拒絕了王均陶、王麗鑾夫婦的難民申請,並試圖於3月11日把這兩位六十多歲的、在中國已經由於修煉法輪功而受到迫害的老人送回中國,但由於各方人士的奔走呼籲及當事人身體健康原因,移民部暫緩了原來的決定。
* 澳大利亞移民部了解對「非普通學員」的迫害
澳大利亞移民部能聽取民意、反思自己決定的勇氣是值得肯定的,但移民部給出的所謂『「普通」法輪功學員在中國不會受到迫害』的理由,表明移民部對發生在中國的對「非普通」法輪功學員的嚴酷迫害是清楚的。
* 界定「普通」與「非普通」法輪功學員的標準
法輪功創始人從沒有將法輪功學員劃分為「普通」與「非普通」兩類,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是社會中的一員,按照「真善忍」的原則提升自己的道德,因而沒有一個真正的法輪功學員會認為自己比其他學員「非普通」。可見,「普通」與「非普通」法輪功學員的界定,至少表明澳大利亞移民部並沒有從法輪功學員處取得第一手材料。
* 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分「普通」與「非普通」
2000年4月20日,美國《華爾街日報》記者伊安﹒約翰遜發表了題為「陳女士直到最後的日子仍說,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權利」的長篇報導,揭露了中國濰坊的地方官為讓58歲的陳子秀女士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迫使她赤腳在雪地裏跑,並折磨致死的經過。這篇震撼人心的報導為伊安贏得了2001年美國新聞界普立茲獎,並被人廣為傳播。那麼陳子秀女士到底應該劃為「普通」還是「非普通」法輪功學員呢?
據2001年10月中國官方內部統計披露,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高達1600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的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自1999年7月以來,中國最高當權者出於妒嫉而對法輪功學員發起的鎮壓是全面性的,根本沒有「普通」與「非普通」法輪功學員之分。
* 王氏夫婦已經遭到了迫害,「普通」與「非普通」有何意義
在王氏夫婦於2001年來到澳洲之前,他們就已經由於堅持「真善忍」的信仰,被迫害得家破人亡了:
1、99年9月,王均陶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國公安非法拘捕,被折磨得腿部曾一度失去知覺;
2、99年10月,老王的夫人王麗鑾去拘留所見丈夫,即被拘留折磨;
3、三年前,王均陶的妹夫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於2000年3月被迫害致死,
4、而王均陶的弟弟在2000年12月被抓進了勞改營。
一位中國大陸25歲的女大學畢業生,在給澳大利亞移民部長魯道克的信中說,“在迫害法輪功之前,官方絕對不知道我在煉功。但鎮壓開始後,我僅僅因為拒絕放棄我的信仰就先後遭到了以下迫害:被剝奪在國內報考研究生的權利、學位證被扣發、被剝奪出國留學的權利、被拘留(期間被毆打、野蠻灌食)、被判勞教,現在我因為這場荒唐的迫害已經不能正常走路。”這位大學生強調,“我的遭遇即可證明,在中國大陸“普通學員不會遭到迫害”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 澳大利亞,我們相信你的勇氣!
我們有理由相信,民主國家的法律可以起到維護人類道德良知的作用。我們有理由相信,澳大利亞政府和人民有非凡的勇氣向全世界展現其維護正義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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