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宇
看到一些同修寫的有關注意要修善、要慈悲祥和的文章,聯繫到平時與同修相處的情況,在此談一點我的個人看法。
大法的修煉是無求而自得,是在平時紮實、穩健的提高中自然而然地達到的平和、慈悲、正念、正覺。我們是應該要求自己做到慈悲平和,那麼就要求我們在平時的學法中能夠做到靜下心來全神貫注地去學,溶於法中,法在每個境界中的內涵就能展現給我們,無論這種感受是否明顯。在能夠做到靜心學法、無論有多忙都能做到每天堅持拿出足夠的時間去學法的情況下,在平時所遇到的任何事情中,就能做到自然而然地用平和的態度去對待。
其實覺者的每一念都是自然而又直線的,決不會有前思後想、反覆斟量。
接觸過許多同修,也包括我自己,每當心態不穩,容易急躁和忙亂時,過後檢查自己,那就是學法不夠的表現。這裡學法不夠不是說學法的時間不夠,而是沒有靜下心來扎扎實實地去學。
法賦予了我們一切,我們在靜心學法後,再看平時的事情中的前因後果、因緣關係,很多時候的感覺都還並不強烈,自己就已經很自然地做好了應該做的那一切,完全不用很“努力”地告訴自己“要慈悲、要祥和、要精進、要……”師父在《道法》中告訴我們:“覺悟了的本性自會知道如何去做”,其實我們在平時紮實的學法中,就是一個使本性逐漸覺悟的過程。
有一次,在某個問題上同一名同修發生了爭執,同修當時氣咻咻地要和我論理,但當時我法學得比較好,心比較靜,很自然地心態非常祥和,沒有和同修發生爭論,而是誠懇地接受對方的批評,同時善意地指出對方的不足,結果對方反而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最後雙方都有提高。
在正法中,特別是經常在一起的學員,相互之間都有過矛盾的時候,那麼師父是怎樣告訴我們的呢?
在《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中師父說:
“我們不講什麼常人的團結,那是一種強求的表面形式,你們是修煉者,你們有更高的境界。那麼,在很多工作中的表現上就應該是能理解別人、能聽別人的意見、能用大法來衡量對與錯。其實,你們比過去是好得多了,我想,將來應該做得更好。”
也曾經有過非常慘痛的經歷。2001年10月由於我當時沒有處理好很多事情,和同修發生矛盾時也沒有找自己,各方面的事情牽掣著我,沒有能夠做到跳出來看看自己,而是陷在事情當中,學法也靜不下心來。結果在一次去外地時被抓。雖然事後脫離了險境,但是也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很多同修在矛盾中都說:“我也找自己了。”可為什麼還是出現了矛盾了,甚至導致被抓、被迫害呢?其實就是我們學法不夠,內心深處對舊勢力的安排否定的不夠,在一些問題上沒有跟上正法進程,足以被舊勢力抓住漏洞。
《在2002年波士頓法會上的講法》中師父又告訴我們:“思想中老想著正法的事,在學法中靜不下來,實際上等於白學。你不能理智地、清醒地學法,那就是白學,還耽誤時間,所以這方面大家一定要認識到。”
紮實學法,要求我們靜心、無所求地去學法。每天堅持做到這一點,自然的就不知不覺中發現自己的改變、甚至並沒有發現自己的變化。因為只有我們這樣去對待大法的時候,才是我們真正配得上這部法的時候。《拜師》中師父告訴我們:“實修者不執於求而自得,一切功,一切法盡在書中,通讀大法自會得之。”慈悲、平和都是在大法中修出來的,只有我們去靜心學法才行。
平和、慈悲的表現是平時扎扎實實的實修中打下了的堅實基礎的外在表現,不是要這樣做就能做到的,離不開平時的精進、紮實的學法和嚴格要求自己。能夠坦然不動或用大法在我們當時所在境界的標準要求自己,穩健地走好正法修煉的路。
個人體會,請同修以法為師衡量。
──轉自《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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