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新聞關於數字幣的通知 致海內外大法弟子: 1、 不得在大法學員、大法弟子中研發、推廣、經營數字幣(Digital Currency); 2、 大法弟子不得參與; 3、 更不得打著師父的名義搞。 違者即是亂法。 請各位同修在亂世中堅持學好法、向內修。 在法中保持理智清醒,才能不被舊勢力干擾和卷下去。 明慧編輯部 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