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真善忍 濟南於克江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六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於克江與妻子一起到濟南市歷下區東關大街服裝市場處辦事,將駕駛的馬自達5轎車停放在該處停車場,車輛的後 擋風玻璃貼有A4紙,上面寫有三行字:「默念真善忍,一路保平安」、「默念真善忍,相逢是朋友」、「默念真善忍,心平氣又和」,被不明真相的人打110惡 意舉報。

下午三點左右,當於克江和妻子正準備駕車離開時,被濟南市歷下區東關派出所約七名警察當場非法扣留。隨後不久,歷下區國保大隊的三人、610辦公室的田姓 頭目都來到了現場。警察把於克江夫妻帶至東關派出所非法訊問。當天晚上十二點左右,東關大街派出所警察到於克江家非法抄家。

在濟南610、歷下區公安國保大隊的操控下,濟南市歷下區法院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點後,非法開庭迫害於克江。律師為於克江做了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

在法庭上,律師指出,濟南歷下區公安國保、東關大街派出所警察綁架於克江,有所謂辦案經過說明,但上面沒有辦案人員簽名,只有歷下區公安分局公章。律師質問:辦案單位怎麼能做證呢?沒有辦案人員簽名就是無效的證明。

隨即,法官問公訴人,沒有辦案人員簽名能作為證據嗎?回去查查是咋回事?面對法官詢問,面無表情的公訴人沒有回答。

當天開庭中,濟南歷下區公安國保、610、檢察院、法院人員等近三十多人坐在旁聽席上。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法官通知律師,於克江被歷下區法院判刑六年,歷下區法院法官表示無能為力。

據悉,這麼嚴重的冤判,實質是在濟南政法委、610、公安國保幕後操控下,有省高院參與的陷害。

於克江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關押在濟南勞教所迫害。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