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法輪功學員田愷山,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被易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並罰款一千元。當天家屬一直等到四點多,才知道梁愛東和審判長孫春梅是在看守所對田愷山非法宣判,家人要求見田愷山,遭拒絕。最近才知道田愷山已於當天被送往唐山冀東分局第二監獄二組迫害。
田愷山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被易縣紫荊關派出所綁架,因田愷山在看守所絕食反迫害,身體極度虛弱,於十月十九日取保候審。後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非法通緝,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被非法抓捕。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田愷山在易縣法院第二審判庭被非法開庭,開庭後,田愷山仍然被非法關押在易縣看守所。家屬打電話詢問法院為甚麼不釋放田愷山,被告知案子已上報保定中院刑二庭,要內審再判。
七月十日,田愷山的家屬給易縣看守所打電話詢問田愷山的情況,裏邊的工作人員透露,田愷山身體虛弱,在輸營養液。
七月十一日上午,田愷山的兒子、女兒就趕往看守所要求見父親,受到所長王振華等人及一堆武警的恐嚇、要挾。他們並謊稱田愷山很好,屬於羈押範圍,還對家屬進行錄像、圍攻,拖拽出門。
家屬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撥通了保定中院院長高素英的電話(主管一審、二審院長),家屬描述了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今非法抓捕發生的一切事情,表明家裏老人無 人看管,孩子不能上班,父親若有三長兩短,整個家都沒法過下去,要求高素英院長趕快催辦此事,無條件釋放。高素英院長答應第二天上班催辦此事,並給了主管 刑二庭辦公室主任孟庭長的辦公室電話,讓第二天打電話說明此事。如期,第二天,事情辦好,移交給了易縣法院。
隨後,易縣法院通知律師七月十三日下午兩點三十分在易縣看守所宣判,而在當天上午又和律師說「家屬去的話,七月十三日下午兩點三十分在易縣法院開庭地點宣判」。
七月十三日那天下午,家屬一直等到四點半,期間給易縣法院審判員梁愛東打了三次電話,他回答說在宣判其他案件,並要錄影讓等。一直等到四點多,才知道梁愛 東和審判長孫春梅是在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田愷山進行非法宣判,因田愷山不承認迫害,拒絕簽字,則為其錄像,後回來通知家屬,來回的騙。
「田愷山被非法判刑二年,罰款一千元」,家屬不承認其迫害,要求見田愷山本人。
七月十四日,田愷山八十來歲的老父親及其子女來到易縣看守所,所長王振華先是找其女兒談話,又給其兒子、老人談,聲稱家屬沒有會見權,律師可以。
七月十七日,家屬請來律師會見,卻被武警及工作人員擋在大門外,並和律師說,當天會見已安排滿。
七月十九日再來,大門緊閉,大門上就開一個小窗口。於是家屬打電話說要上錢,於是出來幾個工作人員來到大門外,拿著紙和筆,到大門口詢問。家屬便說:「你 們執法人員犯了甚麼法?做了甚麼傷天害理的事情?這麼怕我們進去!」執法人員便轉頭回去了,還告訴武警「關緊大門,不讓我們過警戒線」。
七月十九日,家屬又請來律師會見,看守所所長王振華百般刁難律師,不讓家屬進大門,給律師做工作。律師會見時,幾十個人目不轉睛盯著監控,會見門外圍著工作人員,還試圖旁聽,被律師用法律拒絕。
據律師介紹,田愷山絕食四、五次,被拉去易縣醫院輸營養液,每天都四、五十人沒日沒夜圍著他進行迫害,輪流所謂「做思想工作」。現人已消瘦很多,視力不好 身體不好,會見時還戴著腳鐐,本人要求見家屬。看守所所長王振華主動要求轉地前讓家屬會見,家屬要求立即見田愷山,遭看守所拒絕,直到轉到其它地方,也沒 見到田愷山。
八月二日,家屬區看守所送衣服,才知道其實田愷山當天被送往唐山冀東分局第二監獄二組。
參與迫害單位和責任人:
易縣看守所:0312-4700162 4701962
看守所副所長趙華:15931848519
易縣法院:
孫春梅:17731207532
梁愛東:17731207557 13932216164
保定中院
副所長高素英:13931692168
刑二庭辦公室主任孟庭長:0312-3103369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