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四十七歲的女法輪功學員許郴生,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上午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警察當街抓捕,被背銬在鐵椅子上「審訊」十二小 時後身亡。其子楊許俊為母伸冤,經過漫長的四年多官司,終於獲得國家賠償死亡金三十一萬九千六百元和被贍養人生活費五千四百元人民幣。
遭警察綁架逼供死亡
許郴生女士,一九六五年四月出生,湖南郴州市煙廠職工。因為堅守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曾多次遭「610」人員、國安、公安抓捕、關押、抄家等。在迫害中與丈夫被迫離異。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上午十點,許郴生手持法輪功(法輪大法)真相資料在郴州市國慶南路東健帝景大酒店路旁發放給各家店鋪。(從監控錄像中看到)突然,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幾位警察開來警車,把許連拉帶拽的劫持上警車帶走。
在派出所,許郴生被背銬在專用的審訊椅(鐵椅子)訊問,期間十二小時之久沒有給喝水、吃飯、上廁所等。晚上十點北湖分局非法對許作出治安拘留十天的處罰。 晚上十點三十九分,三個警察從派出所出來把許押上警車。十一點十五分,許郴生被送到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診斷心跳,呼吸停止,宣告人已死亡。
家屬遭壓制不能尋求公正屍檢
命案發生兩天後(十八日)公安局才通知許郴生前夫楊。二十日,還在讀大學的許郴生的兒子楊許俊從學校回來。家人親友都非常震驚,無法相信這個事實:年輕健康的許郴生怎麼會匆匆離開人世?躺在殯儀館裏的許郴生眼睛沒有完全合上,是半睜開的,容貌也不像生前的樣子。
二十一日郴州市政法委,公安局,610辦(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等官方機構開家屬協調會,共召開十一次協調會,沒有結果。因為官方一直恐嚇,想把事情壓制,推卸責任。
親屬想尋求公正屍檢,卻遭受來自公檢法方面的重重阻力。郴州市政法委、「610辦」、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一大群人一齊出動。唐律師嚴厲指出:「公檢法聯 合,這不符合辦案程序。」律師隨即無功返回廣州。官方強行阻止聘請良心法醫,中共官員還以工作要挾死者哥哥不要出面。無奈之下,家屬咬定一條就是不簽字遺 體火化處理。
民憤激怒
五月十九日,有人打電話給《湖南都市報》等報社、電視台,希望媒體作為第三方公正的報導此事。對方卻表示,因為涉及法輪功,他們不敢派記者來採訪,採訪了也不敢報導。
雖然中共喉舌媒體全體緘默,沒有只言片語。但是,自古曰:公道自在人心。許郴生的暴死讓其家人親友非常震驚,也引發了許多普通民眾的同情、憤怒。
很長一段時間,郴州市大街小巷頻頻出現「呼籲嚴懲兇手」(如圖)和「呼籲尋求公正屍檢」的粘貼,很多人也收到她遭綁架命喪派出所的傳單、短信或彩信。
張貼資料的地方來了一批人看,看完了又來一批人看。先一、二個人看,再來幾個人來看,然後是一大群人來看,大家都是踮著腳、擠著看(如圖)。有的心情沉重 的嘆氣:「唉,這世道不得了了,這世道不得了了。」有的痛罵公安局警察是狗、是土匪。有的憤怒地說:「人家煉功,也不要把人家搞死呀,信仰自由嘛。你共產 黨把人活活弄死了,你就是邪嘛。」
有個店鋪老闆看來的人太多了,擔心影響自家的生意,就把粘貼揭下來。馬上有人制止:「你怎麼這樣呢!」店主馬上說:「別誤會,我只是把粘貼挪一個位置。」
有個特警撕粘貼,有人呵斥他:「你不要撕!」特警說:「不是打死的,不要亂傳。」那人說:「你說不是打死的,你就不要撕,給人看嘛,讓老百姓來評價評 價。」特警蠻橫地說:「你跟我到派出所去。」那人怒火中燒:「那派出所是不是你家開的,寫著你家的名,你也想把我搞到派出所打死是不是?告訴你,沒門兒。 一個年輕伢子怎麼沒有一點慈悲心呢?你也有父母姐妹,要是你家出了這樣的事,你會怎麼樣?」特警沒有再說甚麼,低著頭走了。
伸冤漫長幾年 終獲國家賠償
許郴生的遺體一直存放在湖南省郴州市殯儀館。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楊許俊向公安局北湖分局申請國家賠償,同年十月二十四日北湖分局決定不予賠償,楊許俊不服向北湖區法院提起訴訟。楊許俊認為母親被抓之前是一身體健康,活生生的人,被傳喚後卻離奇死亡,被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北湖區法院調解達成協議,下達調解書,獲得國家賠償死亡金三十一萬九千六百元和被贍養人生活費五千四百元人民幣。五日內許遺體火化。(見附件:1、北湖區法院調解書;2、法醫鑑定意見書)
許郴生生前被中共多次迫害的經歷
二零零零年,許郴生為了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真相遭郴州市公安局抓捕、拘留、罰款。二零零一年,許郴生被強行送到郴州市北湖區黨校洗腦班關押、洗腦。
二零零五年三月,郴州煙廠配合「610」辦陰謀又要送她到洗腦班迫害,許郴生為了躲避迫害,被迫丟下工作流落在外一個月,郴州煙廠乘機令其停職。後來許郴 生有一次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抓捕,非法拘留十五天。釋放第二天,「610」辦又勒令拘留所抓她,因為找不到她,就上報網上通緝。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許郴生去郴州市蘇仙區公安分局辦新身份證時遭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數月後被非法勞教,被白馬壟勞教所拒收後才回家。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一日,許郴生從廣州辦事坐火車回郴州。因為沒帶身份證,遭到列車員盤查,發現包裏有一本法輪功書和幾張真相資料,乘警就把她非法扣押至長 沙,交給長沙鐵路公安處警察審訊。幾天後,許郴生的住所被查抄。許郴生被關押在長沙鐵路公安處拘留所期間,遭到警察多次恐嚇、折磨和虐待。許郴生一直絕食 抵制迫害,身體非常消瘦、虛弱。一直到回家的那天,共計絕食四十五天之久。長沙鐵路公安處警察二次劫持她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都因為身體不合格拒收。
附件:
1、北湖區法院調解書(PDF壓縮文件,882KB)
2、法醫鑑定意見書(PDF壓縮文件,2.2MB)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