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五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蘭濟能,家住花橋鎮蘭傑村,從事早餐飲食生意。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六時,花橋鎮派出所張曉軍另帶兩名警察未出具任何證件,在蘭濟能家非法搜查,翻箱倒櫃,搶走大法書籍五本,真相資料三本,起訴江澤民訴狀三份。
第二天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左右,張曉軍一行六名警察在派出所指導員王克成帶領下,乘坐一輛警車,強行綁架蘭濟能。蘭濟能要求他們出示證件,警察張曉軍拿 出一份沒有公章的搜查證,蘭濟能拒絕簽字,張曉軍自己把這份毫無法律效力的所謂「搜查證」撕毀,六名警察強行將蘭濟能綁架上車。
五月一日,蘭濟能哥哥到花橋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警察回答:「拘留十五天,現關在武穴市拘留所。」 家屬要求出示拘留證,警察回答:「沒有!」
家屬要求知道所長手機號找所長,問問為何無故非法拘留公民,他們不予理睬。派出所警察還私自無禮給家屬照相,家屬也準備給他們照相,警察卻說:「你給我們照,我們就對你採取強制措施!」
五月二日,蘭濟能哥哥到武穴市信訪辦上訪,姓郭的幹部說:「只有政法委能解決。」
當天下午三時三十分,蘭濟能哥哥找到政法委反映情況,要求放人,政法委一個姓夏的幹部打電話給花橋鎮派出所所長陳明,陳卻回答說:「拘留手續齊全」。
五月三日上午十時,蘭濟能在武穴拘留所才得到哥哥的會見,然而直到這時,無論是蘭濟能本人還是家屬,都沒有見到派出所出具搜查證、扣押證、拘留證。
武穴政法委電話:0713-6271130
武穴市花橋鎮派出所電話:0713-6682352
花橋派出所張曉軍電話:18986755221
指導員王克成電話:18986751565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