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一月份以來,四川遂寧市政法委、公安、國安、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直接操縱各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居委會及村委會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所謂的「敲門行動」,騷擾當地一九九九年記錄在冊的法輪功學員。
他(她)們或入室騷擾,或把法輪功學員叫到村委辦公室非法詢問是否還在煉法輪功;有的入室搶劫大法書、非法錄像、拍照、綁架、抄家、關押,甚至威脅、恐嚇家人。
據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至四月報導所做的不完全統計,一至四月遂寧各地至少有二十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騷擾。其中,一月份一人;二月份兩人;三月份十九人;四月份七人。還有一名未修煉的老年婦女,沒有統計在內,實際被騷擾的人數不止這些。
已知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有:羅均蘭、龍庭珍、李仁群、姚群英、王合碧、唐善華、萬登高、吳立珍、吳恭田、萬明芳、李敬秀、翟昌雲、吳月英、鄭甫、謝文中、胡中筆、楊興洪夫婦、王道倫、李大星、蒲遂婷、劉培冬、劉賢碧。
一、遇車禍遭騷擾
安居區攔江鎮法輪功學員羅均蘭,被非法通緝九年。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回家探母,在回市區的途中,遭遇車禍。在河東新區住院期間,她還處於昏迷狀態的情 況下,安居區公安部門及攔江鎮政府部門就不懷好意來打探虛實。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攔江鎮派出所所長帶著兩個警察闖到羅均蘭的家裏,威脅並恐嚇她的兒女。
二、火車站人員和警察騷擾法輪功學員
家住仁裏鎮七十三歲的龍庭珍老人,二月六日與親友到成都探親,在遂寧火車站檢票口驗證時,工作人員與警察發現她的身份證裏有法輪功的信息,當時她就遭到警察的盤查和詢問,老人給警察講真相,最後才放行。
三、派出所警察與社區人員騷擾法輪功學員
三月二十一日上午,吉祥社區的一女工作人員領著嘉禾派出所的一名警察早早的來到川中大市場楊興洪家樓下的茶館等候。十一點鐘時,見楊興洪夫婦回來了,他們堅持要到老人家裏。
進屋後兩人四處查看。問家裏有甚麼人,叫甚麼名字,兒女在哪裏,是否有打字機,電腦是做啥的?老人就智慧的給他們講真相。老人還發現警察左胸帶著一個閃光 的儀器,那個女的在用手機拍照。老人義正詞嚴的對那個女的說:「你這麼做,是在侵犯人權!再照,我就把你的手機給砸爛!」那女的嚇得直說:「是他(指警 察)叫我照的。」老人接著說:「你照了我的像,我也要照你的。」那女的趕緊說:「別照,照了的都刪了。」
警察拿出印泥和本子叫老人簽字按手印,遭到拒絕。倆人討了個沒趣,就走。老人對他們說:「以後再不准到我家來騷擾。」
四、村長伙同警察騷擾、搶劫法輪功學員
四月九日,安居區東禪鎮派出所警察與馬家村村長冷某突然闖到王道倫家裏。問他還煉不煉法輪功,並搶走了王道倫手中的《轉法輪》 。
另外,老池鄉三村法輪功學員劉培東與蓬溪縣金橋鄉的劉賢碧在家裏遭派出所綁架關押,被搶走電腦、打印機、師父法像和很多大法書籍等。劉培東被行政拘留二十八天後已回家,劉賢碧仍在被非法關押中。
五、警言
這次的所謂「敲門行動」,是遂寧地區追隨江派餘孽的人對本地的法輪功學員的一次摸底和試探,也是一次蓄意的干擾和迫害。
希望所有的參與者們再不要當睜眼瞎,新的政策法規和條例可是專門為你們量身定做的,不要熟視無睹,視法律和良心而不顧。你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國刑法第二 百四十五條和三百九十七條所規定的:非法搜查罪、侵入住宅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搶劫罪和侵佔罪。另外,二零一七年四月,公安部下達命令,對公安內 部的違法違紀行為「零容忍」,而且還專業開通了「12389」專線平台或登陸「12389」網絡平台,任何有良知的人都可以舉報。我們不願看到你們成為歷 史的罪人,那時真的誰也救不了你們。時不我待,真心希望你們懸崖勒馬,時間對你們來說,真的不多了,好自為之。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