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人保財險公司副經理及家人遭受的迫害

原繫寧夏隆德縣人保財險公司副經理范國富因修煉法輪功,多種疾病痊癒。2015年范國富控告江澤民,遭報復,於2016年10月被非法判刑兩年。2017年3月22日,范國富被送往寧夏靈武市入監培訓中心。

范國富,男,今年61歲,助理會計師,原繫寧夏隆德縣人保財險公司副經理。

范國富從30歲左右便患有腰椎間盤突出、頸椎骨質增生,時常腰腿疼痛、麻木,脖子酸脹。

范國富妻子叫郭玉英,今年63歲,原繫寧夏隆德縣豐台鄉政府職員。郭玉英年輕時多種疾病纏身:腰椎間盤突出、風濕病、心臟病,為了治病幾乎花光了家裏所有的積蓄。

1987年郭玉英又診斷出腎功能不全、腎積水,那時藥物對她已沒有任何作用了,吃藥只會對腎臟造成更大的損傷。醫生說再發展下去就得換腎,不要說腎源、排 異反應、換的腎能否持久成活等諸多問題,就是有合適的腎哪有錢換呢!這個診斷結果等於判了她死刑。郭玉英在死亡線上痛苦的掙扎著,唯一支撐她活下去的信念 便是等孩子再大點,能自己照顧自己。由於郭玉英身體狀況極差,於1996年辦理了病退。

1998年3月的一天,經人推薦,范國富夫妻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此後短短的數月,范國富的腰椎間盤突出、頸椎骨質增生便不翼而飛。折磨郭玉英16年的沉痾老病都沒有了。

范國富夫婦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做更好的人,變的更加寬容善良。他們在生活中對利益不爭不搶,處處忍讓,與鄰居、親友和睦相處,深得讚許。

修煉後,范國富在工作中勤勤懇懇、不貪不佔,多次被單位和上級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修煉法輪大法使他們身心受益,他們夫婦走上了返本歸真的路。

1999年7月以後,范國富一家遭受的迫害:

一、郭玉英說真話被停發退休工資

2001年春,寧夏隆德縣政法委書記張志忠、國保隊長杜維海等指使人,將隆德縣城所有法輪功學員召集在一起,在城關鎮辦了為期2天的所謂「轉化班」,脅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配合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人欺騙民眾,現場還有記者錄像。

郭玉英說:「大法救了我的命,我怎麼能忘恩負義說假話,出賣自己的良心呢?」

隨後,當局在沒有任何手續並未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停發了她的退休工資。與此同時,組織這次轉化的人卻造謠說:郭玉英不要工資,企圖造成民眾對她的誤解。

郭玉英的退休工資被一直停發至今(2017年),長達17年之久。范國富於1999年底下崗,他們家失去了唯一的經濟來源。

二、范國富女兒被迫輟學

中共在整個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中採取株連政策,哪個單位有煉法輪功的就脅迫哪個單位參與迫害。

范國富的女兒念中學時就讀於隆德縣中學,在2000年高考結束後,學校怕招惹麻煩,補習班拒收煉法輪功學員,范國富的女兒輟學了。

當時,隆德縣工商局也同樣怕招惹麻煩不予煉法輪功的人辦理營業執照。有形的迫害顯而易見,然而在整個對法輪功迫害的形勢下,源自於社會方方面面的那種無形的迫害,給范國富一家的生活造成嚴重干擾。

三、范國富控告江澤民被報復

2015年5月1日中共最高法出台了立案登記制度,7月底,范國富全家依法實名向兩高投遞了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訴狀,並收到了簽收回執。

從2015年8月至12月的幾個月間,寧夏隆德縣國保隊長王勝強等國保人員以核實訴江狀為由,多次到范國富家非法騷擾,還在他家門口蹲坑。

2015年12月18日早晨,范國富剛出門沒走多遠,便被驅車趕來的隆德縣國保人員綁架、非法搜身。將其綁架到公安局後,又非法搜查了他的包,包裏有吉祥寶寶台曆。

當日下午,縣國保隊長王勝強便協同派出所、公安局、城關鎮政府、居委會人員共十幾人,拿著搜查證到范國富家抄家,強行劫掠了他家的電腦、打印機、書籍等物 品。因他家一房門鎖著沒鑰匙,國保隊長叫來開鎖人也未打開,他們便撬開門框上方窗戶的鐵欄杆,翻窗而入強行搜查,甚至把剪刀也拿去當所謂的「證據」。

范國富被綁架到公安局後,縣國保人員強行讓他坐「鐵凳子」,還將他的手腕、腳腕銬在鐵凳子自帶的鐵環上,隨後36小時不讓睡覺輪番審訊。非法審訊後范國富 的血壓飆升至200多。縣國保人員將其劫持到縣看守所,看守所拒收。縣國保大隊讓公安局長簽字,用《刑法》300條構陷范國富,再次將他強行拘留,關押到 縣看守所。

隆德縣國保人員隱瞞范國富出現高血壓的病情,將其強行關押一個月後,於2016年1月15日,以范國富身體不佳且妻子摔傷為由,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予以釋放回家。

2016年5月12日,隆德縣國保大隊人員將構陷范國富的案件移送檢察院,其後兩次被退回補充偵查。隆德縣國保人員為構陷范國富煞費苦心、不計成本,先將 范國富家的電腦送往福建省中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檢出電腦內只有一份書寫控告狀的模板和一些擦除軟件、刻錄軟件、代理軟件、加密軟件及加密文件、打印機軟 件,並附帶一個記錄檢測詳情的光盤。

檢察院退偵時,國保人員又將電腦送往北京聯想有限公司檢測,檢測結果是:電腦無刻錄功能。因在范國富家中未找到其它刻錄工具,最終被認定為該電腦無法刻錄。

2016年7月11日縣國保將構陷范國富的案子再次移交檢察院。

2016年7月22日,檢察院向隆德縣法院提起公訴。國保大隊欲將從范國富家劫掠的所有物品都當作證據,檢察院表示訴江的不算、沒內容的不算、卷宗中註明壞的未提及……據此,檢察院向法院遞交的起訴書中總結說:該案情節較輕,可以從輕處罰。

2016年9月20日,隆德縣法院對取保候審的范國富非法開庭,范國富到場,現場只有法院審判長、陪審員、書記員、法警等共6人、公訴方2人及范國富親友3人。開庭前,楊世傑審判長推說申請家屬辯護時間不夠,未讓家屬做無罪辯護。

在法庭上,公訴人宣稱有福建中證司法鑑定中心對范國富家電腦的鑑定,當范國富要求當庭展示時,公訴人稱:鑑定附帶的記錄檢測詳情的光盤無法播放!只展示了 一份書面文件──書寫控告狀的模板。因為國保大隊人員構陷范國富的卷宗中沒有明確表述因范國富控告江澤民被綁架,非法搜查包時發現台曆的整個過程,檢察 院、法院誤認為:范國富正欲發放吉祥寶寶台曆時被公安民警發現當場抓住。

開庭時范國富的辯護發言:范國富陳述了他與妻子修煉法輪大法後的身心受益及自己因修大法在原單位如何做好人受到褒獎。最後范國富表明自己只是想做一個好人,希望在場的所有人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開庭後並未宣判,開庭用了兩小時左右,只是走過場。范國富回到了家中。

2016年9月30日快中午時,縣法院刑庭打電話謊稱有事將在家的范國富騙去,早已在法院等候的縣國保人員再次將范國富綁架劫持到縣看守所。

2016年10月13日左右,縣法院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宣判,誣判范國富兩年並處以2000元罰款,私人物品被沒收。隨即,范國富提出上訴,其後大約3個月時間固原市中級法院未開庭,也未通知家屬宣布維持原判。

2017年3月22日,范國富被送往寧夏靈武市入監培訓中心。大概兩月半後將返回寧夏固原市黑城子監獄。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