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黃島區徐戈莊村法輪功學員李桂芬,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三次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一次被非法行政拘留,一次被非法勞教三年,一次被誣判三年六個月。由於李桂芬被長期剝奪和限制人身自由,身體健康狀況不斷惡化,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離開人世。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李桂芬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控告江澤民邪惡集團對她的迫害,要求立案追究江澤民濫用職權、非法剝奪公民 宗教信仰自由、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誣告陷害、侮辱、誹謗、刑訊逼供、暴力取證、徇私枉法、虐待被監管人、強迫勞動等行為的刑事責任;要求對法輪大法和大 法創始人公開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准予正常出版發行大法書籍,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要求對她本人依法給予國家賠償,公開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給予合法的正常的修煉環境。
李桂芬生於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是一名農村婦女。由於她多年的勞累,患上了嚴重的心臟病,經醫院檢查後,醫生說無法根治。李桂芬還患有青光眼,幾乎失 明。她天天在絕望中生活。一九九七年,一位鄰居對她說:你身體這麼不好,去煉煉法輪功吧,真心修煉,能夠使你身體恢復健康。她聽了後,就到本村的煉功點上 去煉功學法。十幾天後,她就感到身體非常舒服,後來在不知不覺中,身上的病都沒了。她無病一身輕,幹活也有勁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前頭目江澤民喪心病狂的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群體滅絕政策,使億萬家庭遭到劫難,李桂芬也是深受其害的一例。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李桂芬正在外地打工,「六一零」辦公室指使打工的單位派人把她劫持到黃島洗腦班,非法關押洗腦十天。十一月份,李桂芬從洗腦班回 家後,就去了北京,為大法師父和法輪大法討公道,被北京警察綁架。黃島區公安分局得到通知後,就派了黃島街道辦事處的孫某和徐戈莊村委會的婦女主任孫明琴 專程到北京把李桂芬劫持到黃島公安分局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又強迫交了六千元錢,才放回家。黃島公安分局拖延到二零零三年才把六千元錢退還給李桂芬。
二零零零年七月,李桂芬給人送大法師父經文,被黃島街道辦事處劫持到黃島第二中學洗腦班。負責洗腦班的是黃島辦事處薛淑軍、薛家島辦事處顧書記等人,他們 不給飯吃,罰蹲,晚上敞開門讓蚊子叮咬,中午在太陽底下暴曬,一天二十四小時派人輪班看著,不讓睡覺,強迫看污衊大法的錄像,逼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李桂芬 不寫,他們就欺騙家人替她寫保證書,挑唆家人仇恨法輪功,不給她送飯,基本上都是法輪功學員省點飯給她吃。辦事處的人還挑唆家人逼迫李桂芬放棄修煉法輪 功,使她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李桂芬與法輪功學員徐忠良一起去北京天安門打橫幅,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天安門警察強行拖上警車,劫持到青島駐京辦事處,轉押 到青島大山看守所,非法刑拘一個月。在看守所裏,每天強迫她縫皮手套,有時完不成任務就逼著幹到凌晨四點才讓睡覺。刑拘到期後,變更為取保候審。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黃島公安分局派人把李桂芬劫持到濟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裏,不轉化就不准睡覺,逼坐在小窄凳上,白天晚上看「天安門自焚」等誣蔑誹謗法輪功的偽案錄像,逼寫「三書」( 悔過書、轉化書、揭批書)。每天還要逼迫參加長時間的手工勞動。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李桂芬從勞教所出來,中共不法人員不讓她回家,直接把她劫持到青島洗腦班,強制洗腦一個月,才放她回家。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李桂芬在黃島區辛安集市上向世人講真相,被辛安辦事處下莊村李叢智舉報,辛安派出所警察給她戴上手銬腳鐐,把她劫持到青島大山 看守所。看守所房間又黑又小,清水煮老白菜幫子,一天三頓吃不飽。三個半月後,又給她戴上手銬腳鐐,拉回黃島法院非法開庭,誣判她三年半有期徒刑。非法開 庭時,法庭上除了法官、公訴人之外,旁聽席上沒有一個人。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青島大山看守所警察把她綁架到山東省濟南女子監獄(地點在章丘)。在女子監獄裏,獄警把李桂芬關在小屋裏,坐在小塑料方凳上,不讓 動,派「包夾」兩人一班輪流逼迫她轉化,睡覺很少,強迫寫「五書」,逼迫說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話,逼迫罵師父、罵大法,不罵就是轉化不徹底。李桂芬自己帶 的新被、衣服、衛生等用品都被扔掉,必須重新買監獄裏面的。在監獄裏,她還被逼迫參加手工勞動。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李桂芬從監獄被放回家。黃島區「六一零」不斷派人騷擾,並讓其家人監督她,不讓她學法煉功。李桂芬的精神受到極大的壓力,身體受到極大的摧殘。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李桂芬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控告江澤民邪惡集團對她的迫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還法輪功清白。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