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打死、器官被摘 五常市婦女控告元凶 (圖)

關雲華,四十八歲,黑龍江省五常市拉林滿族鎮西黃旗村西黃旗屯四屯人,一家三口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江澤民的「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滅絕性迫害 中,她的丈夫被綁架到哈爾濱公安七處,不到兩天就被活活打死,眼珠被摘除一隻,內臟被摘走。隨後她本人被非法勞教。現在關雲華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提出控 告。

以下是關雲華在控告書中提供的詳情:

一九九八年三月,我們一家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前,我患有腰腿疼病,腰腿疼嚴重時走路困難,還有氣短、背疼、咽喉疼、中耳炎、花了不少錢也沒治好,精神壓力很大。

法輪大法叫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就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善待他人,家庭和睦了,各種疾病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了,身體健康了,生活條件改善了,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心裏總是樂呵呵的,一家三口沐浴在大法的洪恩中。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的迫害開始後,我們就失去了學法煉功的環境。二零零零年冬我丈夫張延超(法輪功學員),去北京證實大法,遭綁架,被拉林鎮政府崔二(已死 亡)勒索二百元錢。拉林派出所警察去北京接回押送到五常拘留所,丈夫被五常政保科勒索一千元錢,兩個月左右被放回家。回家後當地警察、政府人員經常到家騷 擾。

二零零二年四月,我丈夫張延超外出買種子,幾天未歸,下落不明,我四處打聽,這期間拉林派出所警察在我家中無人時撬門而入,搜走我們的大法書籍。

張延超

拉林不法人員打電話,騙我,又把我綁架到拉林派出所,當天送我到五常監獄(後得知我丈夫被他們綁架到哈爾濱公安七處不到兩天就被活活打死了,屍體慘不忍睹,眼珠被摘除一隻,內臟摘走。)

在五常刑警隊,他們讓我簽字(承認我丈夫有罪),我不簽,他們就拽我頭髮打我,把我打倒在水泥地上四肢抽搐,幾個小時後他們花錢雇一位老人把我扶下樓,他們還當眾誣陷說我是煉功煉的。之後我絕食幾天,他們強行灌食迫害。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零二年九月份,我又被劫持到萬家勞教所。當天就搜身,還剪短頭髮,又給我打了一支不明藥物的針,造成我左腿失去知覺幾個小時。

在集訓隊,以趙余慶、姚福昌為首的警察、強迫我放棄信仰,用膠帶封住我的嘴,給我上大掛,雙手銬在背後,用繩子吊在上鋪上、腳離地、手銬銬齒如同老虎咬在 手腕一樣,刑事犯說我當時手已經被勒成黑紫色,同時用電棍電我頸部,致使我的頸部長時間不能活動。後來醫生來檢查心臟,才把我放下來,造成右臂麻木(很久 都不能動)。這時,刑事犯拽我手在寫好的「三書」上強行按手印。坐鐵椅子、三伏天在外面走正步、碼坐(早上五點到半夜十二點),後強迫勞動(早上五點起 床、晚上九、十點鐘收工)吃玉米糕、喝沒油的凍白菜湯。迫害二十個月,我被放回家。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他們連我孩子也不放過,警察多次到處找我孩子,家人擔心孩子被迫害,無奈被迫輟學,由年邁的奶奶領著她艱難的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夏 天還穿著春天的鞋,十幾歲的孩子去打工。小小的年紀卻飽嘗了同齡人無法承受的痛苦和打擊。在幼小的心靈上留下了永遠都無法彌補的創傷。就因為我們信仰 「真、善、忍」做好人。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五常市「610」莫振山和國保的佔志剛伙同拉林派出所李洪宇、玄立志等人闖入我的住處,拿走幾張真相卡片,把我綁架到五常洗腦班, 強行看洗腦錄像、寫「三書」,一舉一動都有人看著,上廁所都跟著。我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腿疼不能正常行走。兩個月才放回家。

我的家人每天提心吊膽,生活在恐懼中。我父母、婆婆,承受著失去親人的巨大痛苦。在心情沉重壓抑下,我爸出了車禍,意外去世。給家人帶來難以承受的打擊和痛苦。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