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法輪功合法 迫害者有罪

我們是王躍和劉玉美夫婦的親朋好友。他們二人分別是勃利縣職業學校和勃利縣第七中學的教師。我們依據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控告七台河市、勃利縣政法委「610」主任趙鵬飛和賀威等人濫用職權、違憲綁架和囚禁王躍和劉玉美事件。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勃利縣職業學校教師王躍、勃利縣第七中學的教師劉玉美夫婦,先後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和九月十一日,被勃利縣政法委「610」人員趙 鵬飛、賀威、勃利縣國保大隊黃松等及勃利縣巡防大隊人員綁架,王躍被劫持到鶴崗市一秘密地點,非法關押近一個月(於九月十一日放回),劉玉美至今仍被非法 關押在六呂七台河市兒童福利院內,遭洗腦迫害。

王躍、劉玉美夫婦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綁架、囚禁他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於是綁架者就把他們拘禁在秘密地點,名曰學習,卻是全封 閉囚禁,警察看守,甚至連房間都不讓出,實際就是非法私設黑監獄,逼他們看的、聽的都是中共詆毀誣蔑法輪功的謊言,其中所謂的「天安門假自焚」,早在二零 零一年八月,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在聯合國發表聲明,證實、認定「天安門自焚」是中共政府一手導演的騙局。

王躍、劉玉美夫婦在所謂的「學習」中,被威脅不放棄信仰、不寫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決裂書」就會被無限期關押,王躍還遭到酷刑折磨,在鶴崗市洗腦地點被惡徒們的毒打、電擊、逼迫「轉化」。而劉玉美的家人至今仍不能探視她,不知她遭受到怎樣的折磨。

王躍和劉玉美夫婦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要求做人,在家孝順長輩,在外與人為善,工作上認真負責,勤勤懇懇,是單位公認的好同事,認識他們的人都說現 在很難找到這樣的好人了。做好人,何罪之有?因為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做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就被綁架、關押,真是天下奇冤!當一個 社會,好人可以被肆意綁架,壞人橫行,黃、賭、毒泛濫卻無人管時,這個社會還能稱為和諧嗎?

請問:中國究竟是人治還是法制國家?如果是人治國家,還制定憲法和法律、設置公檢法司等部門為何?如果是法制國家,那七台河市政法委、「610」人員私設黑監獄、綁架、囚禁公民的行為是嚴重的違憲違法的犯罪行為。

依據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八條,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我們依據憲法和刑法賦予的權利,控告七台河市、勃利縣政法委「610」人員趙鵬飛等人私設黑監獄、綁架、囚禁他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以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王躍和劉玉美的親朋好友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

抄送:七台河市政法委、七台河市公安局、勃利縣政法委、勃利縣公安局、勃利縣教育局、勃利縣職業學校、勃利縣第七中學、勃利縣第二中學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