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經過大紀元一系列對《華僑時報》告《大紀元時報》敗訴案子的報導,相信讀者對這個案子已經有了初步的瞭解。今天,我們要為讀者抽絲剝繭,透過《華僑時報》個案來看中共如何影響和收買海外華文媒體以實現其洗腦宣傳的。
有一點讀者一定會非常感興趣,就是在《華僑時報》這樁被法官稱為「咬人者抱怨自己被咬的訴訟案」中,《華僑時報》並非一開始就像現在看到的這樣。
(大紀元加拿大記者站報導)2001年11月2日蒙特利爾的《華僑時報》刊登了一篇滿是齷齪文字抹黑法輪功學員的五千字文章。文章作者為中共特務何兵,她當時找過蒙特利爾所有中文報紙,提出了「只要刊登,要多少錢都行」的條件。
《華僑時報》在當年11月3日,發表了這名女特務惡毒攻擊法輪功的文章。而周錦興後來在法庭上承認他並不了解法輪功,也沒有採訪過任何一位法輪功學員。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將《華僑時報》告上法庭。
據2003年11月10日至27日間魁省高等法院終審誹謗案時法輪功學員出示的證據顯示,《人民日報》及至少數十份中國大陸網站轉載了《華僑時報》攻擊法輪功的文章,加重了對國內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法輪功原告方楊卉說:「她的名字在周的特刊中出現過,使她在中國的父母非常為她擔心,他們看到那些報導後以為加拿大也開始鎮壓法輪功了。」
從2001年11月之後,這種攻擊變本加厲,《華僑時報》發行人周錦興自己也披掛上陣,寫了不少署名文章;先後五次出版了數十萬份免費特刊,在加拿大全國範圍散播對法輪功的攻擊和污衊性宣傳。
原告李卓夫就《華僑時報》先後五次免費出刊數十萬份詆譭法輪功一事,說:「四五十頁的報紙,沒有任何本地消息,沒有任何廣告,沒有任何商業價值。那麼誰替它發行的呢?一定是有人在海外,在各地同時為他派人去發行去印刷去投放。」
2007年在加拿大,前中國駐悉尼總領事館政治領事、一等秘書陳用林對大紀元表示,中共操控的機構、特工和線人遍佈加拿大,目標包括那些被中共迫害的團 體。他說:「很明顯,《華僑時報》與中共大使館 、領事館是合作關係。它已經成為中共在加拿大的打手和宣傳工具。(特刊)印刷費用很可能是由中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直接資助。」
中共到底向海外的華文報紙、廣播、電視輸出了多少資金?前中共駐香港新華社社長許家屯曾說,當年經他的手,直接資助過在美國和香港出版的親共報紙《中報》三千萬美元。
中共在海外尋找代理人
中共的喉舌媒體「中國新聞社」2001年9月在南京主辦了第一屆「世界華文傳媒論壇」,參加者有香港鳳凰衛視、《星島》、《明報》等世界各大華文媒體。而 這個論壇由中新社每兩年舉辦一次,至今已舉辦了六屆。歷屆論壇都有中共主管宣傳的官員出席講話,傳達中共的海外宣傳方針,例如 講清中國,宣傳和平崛起等等。
加拿大的資深情報專家卡圖亞先生在接受新唐人電視台採訪時說,絕大多數的海外中文媒體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中共當局的操控。
前加拿大情報局亞太區主管卡圖亞(Michel Juneau-Katsuya):「就像在中國大陸一樣,中共從1949年開始控制媒體,它控制媒體之後,就能控制人們的思維方式,控制人們得出思想結論 的方式,控制人們對政府和社會的看法。這種宣傳體系存在於所有華人聚居地。尤其在加拿大中共企圖儘可能地控制(華文)媒體。」
那麼,周錦興的《華僑時報》原本只是名不見經傳的小報,但是在成為中共的海外代理人之後,也受邀參加了這個「世界華文傳媒論壇」,享受到大陸旅遊參觀的待遇。
周錦興本人也在世界華文傳媒論壇上表示,維護中共當局的地位是他職責的一部份。這樣,我們也就不難理解,《華僑時報》從一開始不反對法輪功,到後來攻擊和誣衊法輪功的原因了。
想用法律訴訟來拖垮獨立媒體
對於《華僑時報》告《大紀元時報》誹謗一事,卡圖亞先生認為,是中共企圖通過曠日持久的法律訴訟來拖垮那些敢於揭露中共的個人或團體。
卡圖亞:「中共代理人企圖用法律訴訟讓那些站出來反對中共的人沉默。這是中共很常用的伎倆。他們在整個西方社會使用這個伎倆。這對中共來說很容易。他們有大量金錢,這樣做就是為了讓揭露它的人疲憊,在捍衛自己時耗費一生積蓄。」
所幸的是,在《華僑時報》這個案子中,《大紀元時報》歷時4年多,也並沒有妥協。
卡圖亞:「我想在這個案子中,華僑時報沒有料到,《大紀元》不僅堅定自己的立場,同時能夠揭穿它的把戲,從這點來看《華僑時報》起訴大紀元犯了個錯誤。」
「周錦興和《華僑時報》完全喪失信譽,他們(作為中共代理)也許會慢慢消失。我認為北京及其代理今後可能要三思而行,是否繼續採用法律訴訟的伎倆。」
卡圖亞先生說,這個案子是他所知道的,有史以來第一次,加拿大的法庭裁決,的確存在著中共代理人的情況。給今後再有類似中共代理人的案例提供了法律上的參 照。「其他法官通常會以此案為參照,形成他們的裁決或分析。所以我認為作為司法案子,《華僑時報》案是加拿大一個標誌性裁決。」
專家樂見法庭判決結果
曾在加拿大安全情報局任職21年的情報專家卡圖亞說:「這是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判決。」
卡圖亞對大紀元說:「這是一個重要的判決。西方法庭在其判決中同意,一個團體代表中國政府施加影響。」
「對我們來說,這很明顯將成為一個司法系統的里程碑,肯定能在其它案件中用作參考。」
卡圖亞是《間諜的巢穴:外國代理在加拿大境內活動的驚人真相》一書的作者之一,現任北門集團(Northgate Group)情報諮詢公司的總裁。
他說,明顯的一點是,這些法官注意到了,這家報紙及其有關人員的行為超越了新聞範疇。「其行為,文章內容寫作的調子,明顯是直接來源於北京,或來源於北京的啟發。因為法庭甚至留意到,其所用的術語及字句,與中國政府官方的政策或官方的聲明極其相似。」
法庭還表示同意,推斷其運作資金可能來自中國政府,也並非不合邏輯。卡圖亞說,這是一個上訴庭做出的判決,由3位法官共同做出判斷,使之意義更大。加上之前另一個法庭的判決,已經有4位法官做出過判決。
華社因《華僑時報》案受鼓舞
多倫多支持中國民運會會長關卓中見識過中共在加拿大用各種方法拉攏華人及政客為其說好話,並幫助中共政府對海外民運人士及法輪功學員等實施壓制。他說,這個判決「給我很大的鼓舞」。
關卓中認為,這個判決「很公道」,《華僑時報》是「弄巧反拙」。他們告《大紀元》譭謗,輸了還去上訴,結果還是敗訴,並且使更多人知道這件事。
中共對加拿大滲透沒停過
民陣全球副主席,作家盛雪對大紀元說,其實中共在奪得政權前就在全球展開它的滲透,它在其它國家留下的特務網絡,在中共建政後還在起作用。
「我覺得,西方民主國家對共產專制的認識非常缺乏。」 盛雪說,因為他們沒有經歷過那樣的社會制度,只是通過間接的方式瞭解。
卡圖亞也有同感。他說,因為媒體報導不多,大部份加拿大人對中共的瞭解不足夠。
中共政府的中共中央統戰部及國家安全部一直在全球積極活動。卡圖亞說,他們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控制信息及在全球傳播他們的宣傳,包括使用代理人去滲透海外的社區。
2010年6月,加拿大安全情報局 (CSIS) 局長法登(Richard Fadden) 披露,加拿大一些省、市官員受到外國政府控制,並點了中國政府的名字。
卡圖亞表示,這些代理人特別積極地去影響加拿大的民選官員,中共的一些出逃官員也證實了這一點。
關卓中曾對大紀元表示,他相信中國政府一直在做這種滲透的事。他說,自1989年北京發生的六四屠城事件後,中國政府明顯加強了對海外政府及華人社區的 「統戰」工作,在加拿大用各種方法拉攏華人及政客為其說好話,並幫助中國政府對海外民運人士及法輪功學員等實施壓制。他也知道一些加拿大的民選官員做了一 些不合身份的事情。
卡圖亞認為,因為加拿大是所有西方國家聯盟的成員,加拿大政府的聲音有影響力;加上加拿大有豐富的自然資源,他們很想得到。所以中共想影響加拿大的政策及政策制定者。
他表示,要成功阻止中共的滲透,西方國家首先要多瞭解中共。另外,就是需要有民間的團體或個人站出來對抗這些中共代理人,並且堅持到底,就像這個案例那樣。「我認為這也很有意義」。
喜見加拿大堅守原則
盛雪從另一個角度評價加拿大法庭的判決,認為法官守住了人類的普世價值。
「法官堅守了民主國家的基本理念,普世價值。」盛雪說,「我認為,民主與專制,不是一個人們可以去選擇的社會制度的問題,它是一個是非的問題,它是一個道德與非道德的問題,它是一個人性與反人性的問題。」
她說,有些人覺得,民主與共產專制之間,無非是一個制度上的差異而已。很多人只停留在概念上的認識,但事實上絕不僅僅是概念的差別,「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當中,它們確實是是與非,善與惡之間的差異。」
「如果你堅守民主、自由、法治、人權的話,你就勢必跟共產專制政權是水火不容,勢不兩立的。」她說,「世界共產黨的歷史,非常清楚,明確地給了我們這個答案,就是共產專制制度是非常的邪惡,非常的反人性,非常的暴力。」
盛雪認為,中共將其勢力滲透到幾乎所有的民主國家,包括加拿大,這樣做法與其性質分不開。她說,「很多在國內生活過的人都知道,共產黨說:無產階級要解放 全人類,最後解放自己。要把紅旗插遍全球。這是一種非常狂妄的,狂人般的夢囈,這跟它本身的理論,教條及性質是分不開的。它確實有這種狂想。」
她說,共產意識形態中,帶有極大的外侵的性質。「海外媒體看到這個案例後,一定會有所思考的。」
案情始末
自2001年底開始,蒙特利爾《華僑時報》陸續發表攻擊和誹謗法輪功的文章,其許多內容與中共官方媒體攻擊法輪功的文章如出一轍。魁省上訴法院已於2008年5月,確認《華僑時報》對法輪功攻擊的文章是誹謗。
2007年7月,《華僑時報》發行的第4期攻擊法輪功的特刊,據中共喉舌《人民日報》報導,發行量達10萬份,並在全加多個城市免費發行。
在對《華僑時報》及周錦興做了深入調查後,2007年7月13日,《大紀元時報》發表了主標題為「周錦興與《華僑時報》成為中共新寵」、副標題為「充當中共海外代理 被用來欺騙大陸民眾 結局已有前車之鑒」的深度報導。
同年,周錦興及《華僑時報》控告《大紀元時報》誹謗,並要求26萬加元的損害賠償。魁省法庭在2010年4月29日做出判決:《大紀元時報》勝訴,並駁回周錦興起訴《大紀元時報》的要求;2012年2月23日,《華僑時報》及周錦興的上訴在魁省上訴法庭敗訴。
(大紀元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