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上午十點多,河南省林州市國保大隊隊長秦志德帶幾名公安人員,駕一輛無任何警車標誌的五菱之光麵包車,來到林州市看守所,把王志華從看守所再次劫持到公安局的地下室進行迫害。
下午一點多,秦志德強迫王志華站在兩塊厚板子上,將他的一隻手吊銬在鐵管子上,然後將板子去掉,使王志華只能用腳尖點著地,只一會兒工夫,王志華的手就失 去了知覺,就這樣一直吊銬至下午四點多才將他放下來。期間,王志華問秦志德:「這是你的主意吧?」秦志德說:「這是程序」。這道出了他們對堅持自己信仰的 法輪大法弟子可能都用過類似的刑罰。
在放下王志華之後,秦志德又說:「安陽的領導對你的事很重視,你想你不說能行嗎?領導還等著聽彙報呢。」他雖然沒說是哪個領導,但在一星期前有一個安陽市 局被稱作張局長的女領導曾在看守所非法提審了王志華一個多小時,而這個張局長在提審結束時交待秦志德,在她走後要多提審王志華幾次。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八點,王志華開著自家車拉貨,被林州市國保大隊秦志德和楊義國攔住說:「你的車是被盜車,到公安局說清問題。」王說:「我有購 車發票,不用。」他們就強行把人塞到公安車上,拉到國保大隊辦公室,國保大隊隊長秦志德、惡警楊義國暴力逼供,使王志華身上多處青紫,軟組織損傷,非法關 押到當日晚十一點才放回。
當天上午,國保大隊隊長秦志德還帶領七、八人在王志華家非法搜查一次,又到營業的店裏非法搜查兩次,一無所獲。負責網絡的人把電腦全部驗證沒問題,又請高手還未查出可疑之處。下午四時,林州市國保大隊隊長秦志德等人強行把正在營業的三台電腦主機拉走。
九月三十日上午,秦志德帶領李明昌和楊義國來到家中通知拿電腦,王志華被騙到林州市國保大隊辦公室。林州市惡警楊義國和安陽市國保大隊大個子惡警在王志華 臉上左右開弓打耳光數下,晚上不讓睡覺,更可惡的是不讓人穿衣服和鞋並毒打。在安陽反邪教辦公室科長盧晶明坐鎮指揮下,林州國保大隊分班輪流對王施行三天 不讓睡覺的迫害,秦志德將王志華一隻手銬在鐵管上,另一隻手銬在鐵椅上達一晚之久,至十月二日晚十點左右在盧晶明參與和指揮下,王被非法綁架到安陽縣看守 所繼續迫害。
失蹤八天,十月十號上午安陽縣看守所才通知家人送衣服、鞋、被子,但不讓家人探視。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在盧晶明指使下,常章林帶領王太吉、李明昌把王志華從 安陽縣看守所綁架到林州繼續迫害。在公安局往看守所路上,常章林拿出毛巾讓李明昌捂眼被推後,王太吉強行給蒙住。橫水鎮窯頭村大法學員郭現平被秦打的面目 全非。王也被人用手打頭,用腳踢身。秦叫囂:「打你就是打你,共產黨讓打擊打擊,不打怎麼叫打擊。」幕後黑手就是盧晶明。
十一月三日下午,常章林、王太吉到看守所送逮捕證,罪名是「破壞法律實施罪」,辦案人員為常章林、王太吉,批准局長張世忠。
十二月十一日前後,在未通知王志華家人的情況下,把王志華轉到安陽市韓陵鄉看守所,未帶被子和衣物,直到二十一日,才通知家人去公安局國保大隊拿回在林州看守所的被子等物。
林州國保大隊一聽說王志華家請了有正義感的律師,很驚恐,馬上通過司法局百般阻撓,硬是不讓正義律師為王志華做無罪辯護。
迫害林州法輪功學員王志華的直接主要責任人:
安陽反邪辦公室科長盧晶明 13513831888
安陽國保大隊支隊長李煒 13837283858
林州公安局局長張世忠13803726699 辦公 6070001宅電 2516699
主管副局長陳廣周 1390372576 辦公6070601 宅電0372-681262
林州國保大隊人員:秦志得 13937267904 宅電0372-6818476
常章林 13569023028 辦公 6070310 宅電 6833028
王太吉 13503973707
李明昌 13083856442
郭秋昌 (教導員) 13939991028
付鋼峰 13939991497
林州法院院長朱國奇(無號碼,望知情者補充)
副院長趙俊生 13608620305
法院刑庭庭長方林太 13700712245
檢察院起訴科科長丁楓 1356903065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