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珍
【光明網 2006年8月18日】
十七大前夕,中共內部江胡兩派權力鬥爭白熱化,胡頻頻出招,借反腐削減江勢力,直搗上海幫核心人物黃菊、陳良宇。然而,8月10日形勢突然來個「大轉彎」,不僅中共官方媒體高調發行和炒作「江澤民文選」,8月15日胡錦濤還以中共總書記的身份親自發表長篇講話,號召全體黨員和人民認真學習「江選」。中共官場的政治煙幕彈,令外界感到迷惑費解。
熟悉中國問題的評論人士分析,由於《江選》首次承認江澤民率先對法輪功發難和決定鎮壓,白紙黑字成為江不能詆賴的認罪書,成為法輪功學員在各國起訴江澤民違憲,乃至反人類罪的核心證據,為此,審江大聯盟和國際法庭大法官必須要精心研究《江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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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並指出﹐十七大前夕,胡錦濤高調推廣「江澤民文選」,是胡溫撇清在血債中與江的關係,同時利用江的虛榮心讓江自我定罪,並將其罪行廣昭天下。
首次承認率先對法輪功發難
《江澤民文選》8月10日開始在中國各地發行的,總共三卷。其中第二卷首次透露了1999年江澤民決定鎮壓法輪功的原因。
《江選》披露,1999年4月25號法輪功在中南海外靜坐的當天,江澤民給中共高層寫信說,法輪功「人不知、鬼不覺,突然在黨和國家權力中心的大門周圍聚集了一萬多人,圍了整整一天,其組織紀律之嚴密,信息傳遞之迅速,實屬罕見。……是1989年那場政治風波以來在北京地區發生的群體性事件中人數最多的一次」。這是江澤民給法輪功的定性。
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說,當時擔任總理的朱鎔基並不認同江澤民的看法。信息中心透露,朱鎔基兩次在政治局常委會上同江澤民進行了爭辯,認為如果對法輪功問題不謹慎處理,就會激化矛盾。江澤民認為,「六四」十週年來臨的非常敏感時期,一定要採取強硬措施對付法輪功,否則會亡黨亡國。該中心說,這個信息來自一個相當可靠的消息人士。
衛子游:《江選》自證己罪並證法輪功清白
中國大陸自由撰稿人衛子游認為,江澤民的這段話說明很多問題。他指出以下六點:
一,說明中共打擊法輪功,其主要和根本的原因,是恐懼法輪功人多,而不是違法犯罪;
二, 說明法輪功除了到中南海大門周圍靜坐示威,再無其它「罪行」。
三, 公民靜坐示威是合乎憲法的權利行為,說明中共中央在決定打擊法輪功時,根本沒有考慮過憲法權利。
四, 說明此後中共「喉舌」所宣傳的「法輪功是邪教,害人害己」諸般輿論,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五, 把這樣十足的違憲醜行寫進自己的文集,作為自己「英明決策」的註腳,說明包括江澤民心目中根本沒有憲法的地位。
六, 最為關鍵的,這段話完全可作為法輪功學員在各國起訴江澤民違憲,乃至反人類罪的核心證據,也可作為今後法辦江澤民等一干人等的鐵證。
李天笑:請江入甕自我定罪
畢業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博士分析,胡溫打出《江文選》鬧劇實乃是由於不方便親自出馬,而利用江澤民強烈的虛榮心和自戀僻及其17大換班後的求生慾望,讓江自己折騰自己,自我把絞索套在脖上。
李天笑說,首先,江澤民承認是它獨自率先對法輪功發難啟動殺機的。本來胡溫與鎮壓法輪功無關。但江在讓權時以此與胡溫做了暗盤交易,加上江在政治局的佈局,使胡溫有口難辯,欲解難為。但胡溫深知總有與江攤牌的一天。這樣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撇清在中共歷史血債中與江的關係,同時施計讓江自我定罪。
其次,江澤民承認對「六四」血案負有主要責任。《江選》還透露,江在1998年4月 12日「六四」十週年時致函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軍委,堅決反對平反「六四」。
李天笑指出,8月17日是江的八十大限。胡溫拿準了江不會放過生前最後一次用出文選與毛鄧一爭高下的機會。江澤民謅不出來甚麼東西,只拿得出些不上台面的秘室信件。正是這些信件必然會透露江的陰謀詭計和歷史罪責。
李天笑表示,《江選》的白紙黑字成為江澤民不能詆賴的認罪書。江的不打自招不但撇清了胡溫(還有朱鎔基)與鎮壓法輪功的關係,也為將來擒拿江作了舖陳,甚至 為審判江澤民填寫了判決詞。為此,審江大聯盟和國際法庭大法官必須要精心研究《江選》。
胡耀邦前秘書林牧也曾分析﹐中共高層內部有人要出江澤民的丑﹐據說曾慶紅對《江選》出版很積極。林牧表示﹐《江選》發行暴露了江的罪行﹐也說明江很愚蠢。
(大紀元)(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