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拍疥”全身潰爛再被毒打電擊–大學生宋昌光生前遭遇

【光明網5月26日】吉林省消息,長春郵電學院學生宋昌光生前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遭受毒打、鐵錘敲腳趾甲、牙刷把擠手指等酷刑。2002 年,在被“拍疥”打得血肉模糊,全身嚴重感染潰爛時,仍被獄警用高壓電棍電、毒打、體罰坐板。

消息來源說,宋昌光,男,26歲,家住德惠市邊崗鄉雙城村,是長春郵電學院通訊專業大四學生。2000年底,宋昌光依法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綁架,由吉林省長春駐京辦事處遣回當地,關押在朝陽溝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勞教兩年,送到長春朝陽溝勞教所,分到4大隊。當時宋昌光因不放棄信仰,不寫“五書”遭到毒打。腳趾甲也被殘忍地用鐵錘打掉了。勞教所的人還把牙刷插入宋昌光的手指之間,同時捏住他的手,使手指並得緊緊的,再狠命的旋轉牙刷把,利用牙刷把的邊稜把手指的肌肉擠爛,用此酷刑逼宋昌光說出住址。

2001 年5月份以後,由於勞教所醫療衛生條件極差,人員擁擠,空間狹小,黑暗,終年陰冷不見陽光,空氣渾濁潮濕不流通,疥瘡在勞教所裡瘋狂蔓延,很多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也被傳染上,痛痒鑽心,徹夜不得休息。

據了解,勞教所對疥瘡沒有採取醫療措施隔離治療,卻讓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一種“拍疥”的折磨,就是用硬方木和塑料反覆抽打全身瘡面,被“拍疥”的學員被打得渾身膿血飛濺,血肉模糊,慘不忍睹。一個吸毒犯說:“打你不說打你,就是給你治疥”;據悉,當時四大隊教室裡有一根十多公分見方的松木方楞上被血浸透了一大片,就是毒打學員(反覆拍疥)染成的。

2001年7.8月份,法輪功學員宋昌光因幾次“拍疥”全身感染,皮損面積達到60%。特別是臀部,表皮潰爛全無,長時間高熱經常使他昏迷不醒。又因為長時間營養不良,造成免疫功能低下,炎症侵蝕淋巴系統,全身淋巴增生,下頜淋巴化膿腫大如鴨蛋一般,潰爛流膿。朝陽溝勞教所仍然沒有放鬆對他的所謂的攻堅,繼續強迫他勞動、坐板。坐板使宋昌光的皮肉和衣服粘在一起,腳上,腿上潰爛加重;勞動時宋昌光步履艱難,只能一瘸一拐的走;宋昌光由於雙手潰爛不堪,手心結痂後形成的小孔多如篩眼,大拇指指甲幾乎爛掉,根本不能沾水,仍被逼著拿著臟抹布擦地、鋪寢室的床單,還硬被拽到地裡收苞米。

知情者說,在經過這樣一年多的折磨,原本強壯1米80個頭的宋昌光瘦的只剩一副骨架,關節突兀,肉骨嶙峋,整個下半身皮膚全部潰爛淌血,露出紫紅色的肉。

2002年4月4日,在新的一輪所謂的攻堅戰開始時,已經極度虛弱的宋昌光又被朝陽溝四大隊獄警帶到管教室進行所謂強制轉化。大隊長付國華、副隊長范盛祿親自動手,管教王xx、趙xx做幫兇,用兩根電棍(小的30萬伏,大的是脈衝35萬伏)電他的面部和頸部,還用警棍砸他的腳,此時宋昌光舊瘡未愈又添新痕、腳已經腫得不能走路。宋昌光身心在極大摧殘中越來越衰弱,下肢極度潰爛成洞,6.7公分長,半公分深的大大小小的裂口有幾十上百條,象小砝碼一樣的洞有十幾二十個,按上去肌膚生硬,皆為充水腫脹,沒過多久,又發生心衰,造成雙腳心源性水腫和肺水腫,已經奄奄一息。

到2002年7月22日下午,獄警付國華看宋昌光已生命垂危,怕死在隊裡不好辦,匆忙找到司法局勞教處的張處長,幾乎沒什麼手續,就在勞動教養呈批表上籤了個字就急急忙忙把人給送回了家。宋昌光回家後身體一直沒有恢復,於2002年11月含冤而逝。

據查證,為追求所謂的“轉化率”,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警察及部分刑事勞教人員,利用萬伏電棍、警棍、警繩、鎬把、手銬、三角帶、板斧等各種刑具折磨法輪功學員。至少10名法輪功學員被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迫害致死。他們是張全福、宋昌光、丁雲德、王紀、鄭永平、張啟發、高成吉、白曉鈞、田俊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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